2.10
    狗儿已走了

    「拿儿女的饼扔给小狗是不对的」(谷7:27)

    富尔顿施恩主教(BishopFultonSheen)曾说过一位受洗的基督徒和一位未受洗的人不同之处,是大于一个人和一条变形虫。就此而言,从我们的孩子拿取食物给一条变形虫或一条狗显然是不对的。

    客纳罕妇人直觉地领悟到自己不配被视为与耶稣的门徒有相同地位。尽管如此,她亦相信耶稣会被一个谦逊但持续向□请求慈爱的恳求所感动。「她……一听说耶稣,就来跪伏在他脚前」(谷7:25),犹如一只狗。如果表现谦虚意味著她可以在耶稣附近,向□提出自己的要求,那么她会很高兴地像一只狗。耶稣不仅答应了她的请求,还光荣她的信仰,及提升她的地位成为天主的儿女。

    我们信仰的荣耀是,我们的天主收养我们在□的家庭,并给予□儿子和女儿的全部地位。当我们接受耶稣为我们的主、救世主和天主,及接受洗礼,我们不再是变形虫、狗或无信仰的人,我们不再是奴隶(若15:15;迦4:7)。藉著耶稣,我们是天主的子女,是天主恩许的承继人(迦4:7)。我们是「有分于天主性体的人」(伯后1:4)。赞美您,耶稣!亚肋路亚!

    祷告:「主,请增加我们的信德罢!」(路17:5)。

    承诺:「不拘你是谁,只要你敬畏上主,在他的道路上行走,就算有福!」(咏128:1)

    赞颂:圣思嘉有著孩子般的信德,她看到慈爱的天父怎样俯听了她的请求。她的双胞胎兄长圣本笃看到她的灵魂上升至高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