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团体生活中的权威及服从 新的诫命
    『你们的师傅只有—位,你们众人都是兄弟』

    (玛二十三8)

    新的诫命

    16.对所有寻求天主的人,除了『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的诫命外,还有第二条诫命『与第一条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玛二十二37—39)。主耶稣又更加上:『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因为从你们爱的质量『他们可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若十三34—35)。建立友爱的团体,构成奉献生活的基本任务之一,团体成员都蒙召为此任务完全奉献自己,他们是受到主倾注在他们心中的同一个爱的推动。实际上,团体中兄弟姊妹间的生活,是修会生活的一个具有建设性的要素,是天主之国临在的人性化效果的有力标记。

    假如这是真的,没有兄弟姊妹之爱就没有富有意义的团体,同样,对服从和权威的正确看法,有助于在日常生活中确实活出爱的诫命,特别是当面对个人与团体之间关系的问题时,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