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团体生活中的权威及服从 有权威的人为团体服务,团体为天主之国服务
    17.『凡受天主圣神引导的,都是天主的子女。』(罗八14)因此我们是兄弟和姊妹,因为天主是父,祂与祂的圣神领导兄弟和姊妹们的团体,使他们相似祂的圣子。

    权威的职务纳入在此计划之中。长上们与托付给他们的人们一起,蒙召建立一个在基督内的友爱团体,在团体内追求天主并爱祂在万有之上,为了完成天主的救赎计划。因此有权威的人是为团服务,就像主耶稣洗门徒们的脚,为使团体转而为天主的国服务(参阅若十三1—17)。在其兄弟姊妹中行使权力,意思是为他们服务,追随那位『交出自己的性命,为大众作赎价』者的榜样(谷十45),好使他们也能交出自己的生命。

    只有当长上们自己以服从基督而生活并诚心遵守会规,才能使团体成员了解,他们服从长上,不但不相反天主子女的自由,反而使他们变得成熟,即肖似基督服从天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