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三)陌生的得救观
    「救主耶稣」是我们信仰的中心,我们这些老教友满口的「上主的救赎」和「天主的救援史」等等,一些热心的基督教徒更是在大街上穿上写着「我是罪人」的大牌子游行,只差没有五花大绑而已。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在其他的同胞里,这些话是什么意思?聼起来有没有意义?甚至聼起来是不是很刺耳?

    如果有人问我们,「上主的救赎」是什么意思?我想我们大部分的人会回答说,我们的原祖犯了原罪,破坏了人跟天主间的关系,因此天主圣父差遣了祂的圣子耶稣来到世上,藉着祂在十字架上的受难,把我们从原罪当中拯救出来,让我们重新成爲上主的子女。

    这样的説法为我们很是自然,但是如果你这样地告诉一位非教友的亲戚朋友,有多少人能够接受?如果我们自己的父母或是配偶不能接受这样説法,我们一般的反应是赶紧为他们求信德,希望哪一天上主会开啓他们的心灵。

    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对耶稣宣讲的福音,有没有可能有另外一种比较能够让东方人接受的説法?

    我想我们大部分的人平常很少想到有另外讲法的可能性,因爲我们认定了:这是教义的核心,不这么信就不是天主教徒了。

    我们自己之所以深信这样的説法,是因爲我们认爲耶稣在世时就这样地教导了祂的门徒,这是我们教会从古以来的传统,怎么可以丝毫怀疑?

    可是这真是耶稣宣讲的福音?耶稣在世时真的这样地教导了祂的门徒?这个题目牵涉的很广很大,要谈到神的观念,要谈到原罪的观念,要谈到救赎的观念。我不是神学家,不是教义家,也不是教会史的研究者。我只是一个深爱上主的教友,一个不愿意人云亦云的教友,一个切愿东方人都能够认识基督福音的小会会员。因此,我在这里,只把我所知道的一知半解说出来,如果说得不对,请您指正;如果您不同意,请发表您的见解。

    但是您不可以不关心。如果我们偷懒,只晓得把我们当年学到的西方式的救赎观,依样画葫芦地拿来卖给东方的同胞就行了,那么我们对耶稣的福音今天不能在东方广扬,要负起一大部分的责任来。

    耶稣在世时宣讲的福音,在新约里记录最早的当是马尔谷福音第一章第15节的这一段:「时期已满,天主的国临近了,你们悔改,信从福音罢!」玛窦福音的记载也类似:「你们悔改吧!因为天国临近了。」(玛窦三:2)。在路加福音里,是借着依撒意亚先知书里的一段话:「上主的神临于我身上,因为衪给我傅了油,派遣我向贫穷人传报喜讯,向俘虏宣告释放,向盲者宣告复明,使受压迫者获得自由,宣布上主恩慈之年。」(路加四:18-19),若望福音没有类似的记载,但是作者一开始即说:「凡接受衪的,衪给他们,即给那些信衪名字的人权能,好成为天主的子女。」(若望一:12)后来耶稣告诉一个名叫尼苛德摩的法利塞人说:「人除非由水和圣神而生,不能进天主的国。」(若望三:5)

    耶稣当年宣讲的重点是「天国临近了!」如果天国真的临近了,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耶稣的回答是:「你们悔改吧!」他又说:「人要由水和圣神而生。」如果我们依样做了,耶稣説我们要进入天主的国,成爲天主的子女。

    耶稣给他的门徒的新诫命是要爱天主和爱人如己。说得更具体的就是真福八端。

    我们要知道耶稣讲道时用的「天国」、「悔改」这些字眼都是他的犹太听衆很熟悉的话。犹太一般相信他们的雅威神会来复兴以色列国,这个世上的以色列国就是他们的天国,也就是天主掌管的国度。为犹太人来讲,「天主掌管」是一点都不稀奇的观念,在犹太历史有国王以前,只有民长,真正大权在握的是天主的代言人--先知。甚至在有了国王以后,国王都是先知选派的。后来犹太亡国,真正掌管犹太人生活的是司祭以及后来的拉比(rabai,老师)。先知、司祭、和拉比都是天主的代理人。

    可是耶稣带来的新观念是天主的国不完全等于这个世上的国度,天国是天主在我们心灵的领辖,天国虽然在这个世上就开始,但是天国的完成,要等到这个世界的过后。耶稣重视的是人心的皈依。

    犹太人和他们的雅威神是一种盟约的关系,他们得罪了神,例如犯了梅瑟的法律,就要悔改,才能修好和雅威的关系。可是犹太人并没有我们所谓的原罪的观念,耶稣在世时,也没有用过原罪的字眼。

    我们平常以爲原罪根据的是创世纪第三章里亚当和厄娃的故事。关于这个,我们首先应该知道旧约里有两个天主创造天地的神话故事,第一个是创世纪第一章第1节到第二章第4a节,第二个,也就是有亚当和厄娃的那个神话,是创世纪第二章第4b节到第三章第24节。第一个神话写在巴比伦放逐及还囘巴勒斯坦的重建时期(公元前六百年到五百年左右),第二个神话写在大卫王和所罗门王时期(公元前一千年左右)。写第二个神话的人,借着亚当和厄娃来説明为什么这个世界和人性的不美好,可是犹太人并没有把它当作是原罪。

    跟随耶稣的门徒在耶稣死的时候作鸟兽散,后来一定是经历了一个巨大的震撼,把他们从贪生怕死的懦弱门徒转变成赴汤蹈火都不怕的传教勇士,这个震撼就是他们经历了耶稣的复活。这个震撼也直接的影响了他们的传教,他们传教的中心不是耶稣教导的天国喜讯,而是耶稣本人。他们宣讲耶稣是救主,相信了耶稣,就能得救。

    「耶稣是救主」以及「人在得救后即成爲上主的子女」,这是初期教会所相信的。但是初期教会对「救赎」本身的意义并不是一下子就那么清楚,大部分的人以爲救赎是上主把我们从「死亡」中解救出来,得到永生。跟这个相关的一个解释,以爲救赎是上主把我们从「罪恶」中解救出来,因爲在犹太人的观念中,死亡和罪恶往往是二合一的观念。另一个解释说因着耶稣的「救赎」,我们人类因而得以分享耶稣的天主性(deification)(注十九)。

    另外一个跟「救赎」相关,但是也不太容易为东方人接受的「原罪」观念,牵涉到人的本性和状态(注二十)。我们教会长期以来所持的原罪论,也是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到了圣奥斯定(公元354-430)才算集大成的。对教会传统的原罪论,尤其是它所立定的人犯罪的必然性(inevitability)和人需要对于犯的罪负责任,这种「犯罪的必然性,又必须对所犯的罪负责」的悲剧性格似乎是希腊文化里的特征,在希腊神话里屡屡可见,可是为我们东方人,是不是也要接受这个希腊悲剧性的教义?

    《现代世界宪章》说「教会常是这个世上(上主)救赎的记号」,但是这个救赎是什么意思?梵二文献的对象是普世性的,我们自然不敢苛望它在救赎的东方意义上有什么发挥。但是在梵二闭幕33年后召开的主教代表会议亚洲特别大会(TheSpecialAssemblyoftheSynodofBishopsforAsia),以及隔年1999年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发表的「教会在亚洲」劝谕里,虽然包含了主教们的许多建言,比如:和亚洲宗教及文化交谈的重要,重新发掘耶稣的亚洲面貌等,但是基本上仍然坚持着罗马的看法,例如不提耶稣是唯一的救主不能算是真正的福传等。

    在东方的世界里,虽然佛教也讲得救,但那是把人从现世的痛苦中拯救出来,把人从轮廽的业障中拯救出来。现世的痛苦是每个人很切身的经验,这样的得救论也比较容易了解的。可是如果我们告诉国人,「你是罪人,耶稣爱你,你信了耶稣就能够得救。」这样的讲法,第一个反应恐怕是「谁说我是罪人?」这样的讲法,能够让人了解上主爱的福音吗?

    中国的哲学里有「天人合一」的理想,有「与造化同游」的境界。「救主耶稣」在这个理想、这个境界中,能够带给东方人什么新的意义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议题。

    注十九:亚历山大的克雷孟(ClementofAlexandria,约140-217)和奥力振(Origen,182-251)两位教父都持这样的説法。圣马克西摩(St.MaximustheConfessor,580-662)更把这个思想发挥,使之成爲东方正教的重要思想之一。

    注二十:对原罪论的讨论,温保禄神父写有《原罪浅释》和《原罪新论》两本书,由光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