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划 盟约[《新约》、礼仪、《旧约》](Covenant)
    盟约[《新约》、礼仪、《旧约》](Covenant,Foedus[NewTestament,NovumTestamentum;Liturgy,Liturgia;OldTestament,AntiquumTestamentum])

    一、前言:

    《圣经》分《旧约》《新约》两大部分,写于基督前者称为《旧约》,写于基督后者称为《新约》。如今我们将《圣经》何以称为约,约的意义,约与我们人的关系,略谈一二。藉此使我们由对约的瞭解,进而能对此约忠信履行,以期达到天主与人立约的目的。

    二、约的字面解释

    约,希伯来文称为Berith。这一字,一说导源于动词Barah,意即「吃」。按在很古时,订立盟约者,必同吃为订立盟约所设的筵席,或为订立盟约而献于天主之祭肉(创31:46,59;26:28-31;苏9:4;撒下3:20)。《旧约》里曾提及一种「盐约」(户18:19;编下13:5),即是这字的最好说明。另一说,以Berith导源于动词Karath,「劈开」之意,是由于古时立约时,多将献作牺牲的牲畜劈开,象征立约者双方都有守约的义务,如一方失约,则应如这作牺牲的牲畜受刀劈之刑。是以在古时的立约方式,指狭意的立约,通常必举行以下两种仪式:呼求天主(神)作证,并一起吃饭(通常是吃为立约而宰杀的牲畜;参见创31:53-46)。

    三、约的定义

    由前段看来,我们可这样对盟约下一定义:盟约是经一种仪式,即立约的程序,使立约者双方都受到一种道义上的束缚,有义务来遵守所订立的约。由这约所产生的效果,而且也可说立约的目的,即是和平幸福,也即使立约者双方都能依照约的性质与规定,得以和平相处。

    四、约的译文

    我们所谈的约,如前面所记,按原文是指希伯来文内所用的Berith,最早的译文,当推希腊《七十贤士译本》。希腊《七十贤士译本》将Berith译作Diatheke,即「遗嘱」之意,而未译syntheke,而syntheke才是约或盟约之意。希腊译文所以用diatheke,而未用syntheke,因为译者认为人无资格与天主立约,而所谓的「约」全出于天主的仁慈,故用了diatheke这字。因而拉丁文也未译约之本字Foedus,而译作Testamentum也即「遗嘱」之意。之后,欧西各国,如英、法、意、葡、班等文,无不依拉丁文Testamentum一字作为他们称新《旧约》之名词,如意文:「Nuovoevecchio(antico)Testamento」,英文:「ThenewandoldTestaments」等。

    五、我国译文与中文「约」字之意义:

    我国,天主教方面,过去一向将新《旧约》译作「《圣经》」以「经」字有常之意,如《辞海》经字第二解释:经常也,凡常道常法皆曰经。同时我国一向称圣贤的着述曰经:如《十三经》,老子的着作为《道德经》等,因而我天主教徒很早依据拉丁文SacraScriptura译为《圣经》,将Vetus(antiquum)Testamentum,NovumTestamentum译作《古经》,《新经》。但基督教却很早就译为「约」,称全部《圣经》即《古经》《新经》为《新》《旧约》全书。

    又「约」字按辞海作:「缚束」,「盟」则解作「誓约」,并引礼曲礼说:「牲曰盟」,疏「盟者杀牲歃血誓于神也……」。按这一解释,与希伯来文(Berith)根据动词「劈开」之说法,可说不谋而合。

    六、约的分析

    按《旧约》里所记述的约,我们可分为人与人所立的约,及天主与人所立的约。

    按人与人所立的约,包括不同时代及各阶层人士所立的约,为了节省篇幅起见,我们仅提数起,以概其余。

    1、《旧约》里所记最早人与人立约:

    乃亚巴郎与阿摩黎人所立的约(创14:13)。之后,亚巴郎与阿彼默肋客(创21:23-31)、雅各伯与拉班(创31:44-54)、若苏厄举基贝红人(苏9:3-27)、约纳堂与达味(撒上18:3)、达味与阿贝乃尔(撒下3:12-21)、撒罗满与提洛王希兰(列上5:26)、拿步高与漆德克雅(则17:13)等所立的约。由上述所引各节看来,可知立约不须两边全属平等,如漆德克雅虽是君王的身份,但他乃拿步高手下的败将,基贝红人则为若苏厄的战俘,约纳堂当时身为太子,而达味则是平民。

    2、天主与人立约

    在谈及人与人立约后,接着我们便该谈天主与人立约,而这也是本文最重要的论点。论及天主与人立约,我们不妨以时间先后来着笔。

    《圣经》上明文提及天主与人立约,最早乃天主与诺厄所立的约,天主对诺厄和他的儿子们说:「看,我现在与你们和你们未来的后裔立约……」(创9:8-17),不过按上述《圣经》所载,天主与诺厄立约,并未采用古时狭意立约的仪式,为此该约只是广意的约,换言之,只是一种许诺,即天主誓许往后再不以洪水消灭世人而已。

    但不少近代学者,根据(德17:10)之经文「和他们立了永久的盟约」,认为天主在创造了人之后,当人还在伊甸乐园里时,天主已与人类的原祖,订立了一永久的盟约。这盟约的意义,积极一方面,亚当当耕种看守乐园,消极一方面,不得吃知善恶树的果子,亚当若遵守这一盟约,则生,否则,则死。从天主处罚亚当的话,可知亚当也曾完全瞭解天主与他所立的的约,是以他应负没有守约的全责(参阅P.E.TestaO.F.M.Genesi,PP.297-298)。不过对天主与亚当立约的事,只是近代解经学者对德17:10经文作的诠释,从创记述天主创造人类之经文来看,至少未有明文提及约或盟约等字样。

    3、天主与亚巴郎立约

    《圣经》上记载天主以狭意的立约仪式与人订立盟约,是始于与以民的先祖亚巴郎。天主为与亚巴郎立约,事前有一长期的准备,先叫亚巴郎离开他的故乡,到自己给他指定的地方,即他最后来到的客纳罕地去(创12:1-6)。天主与亚巴郎立约时,命他准备一只三岁的母牛,一只三岁的母山羊,一只三岁的公绵羊,一只斑鸠和一只雏鸽,除斑鸠和雏鸽外,将上述的牲畜剖开,并排陈列。当日落天黑的时候,有冒烟的火炉和燃着的火炬,由那些肉块间经过,--火及烟在《圣经》上,多次原是天主临在的象征(见出3:2;19:18)--然后天主与亚巴郎立约说:「我要赐给你后裔的这土地,是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的河,就是刻尼人……和耶步斯人的土地」(创15:9-20)。

    不过,天主与亚巴郎立约,不只把上述土地给了亚巴郎的后裔就算了事,从其他经文得知,天主与亚巴郎立约,主要的目的是要使亚巴郎成为一大民族,成为一福源,地上的万民都要因亚巴郎而获得祝福(创12:2,3;路1:53-73;迦4:6-8;罗4),亚巴郎要为万民之父,由他要出生一位君王,天主要作亚巴郎及他后裔的天主……(创17:4-8;15:7-18)。天主要求亚巴郎祇敬拜他,唯一的真主天主,听他的吩咐,服从他的旨意(创17:1,7;18:19),立约的标记是他家的男子都要受割损(创17:10-14)。从天主与亚巴郎立约的仪式看来,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盟约,只是单边盟约,也即是说,天主所赐与亚巴郎的一切,全出是于天主的慈爱。

    之后,天主向亚巴郎的后裔依撒格、雅各伯重新肯定他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创26:2-6;28:13-15)。因重申这约,亚巴郎的天主就成了依撒格、雅各伯的天主(出3:6-5),而亚巴郎的后裔便成了天主的特选子民。

    4、西乃盟约

    当天主由埃及为奴之地救出以民来以后,在西乃山以更隆重庄严的仪式与全以民订立了我们今日惯称的西乃盟约。这西乃盟约实可说是一继往开来的盟约,前继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开创以民的历史的新纪元,以这西乃盟约天主实践了与亚巴郎所立的盟约(创15:7-19),同时也把自己向以民所要求的,启示了给以民,向以民颁布了十诫(出20:1-20)。

    梅瑟遵天主命,先立了一座祭坛,象征天主,又立了十二根石柱,代表以民十二支派,即代表以色列全体子民,然后命以色列青年宰杀了牛犊,献作和平祭献,取了牛犊的血,一半洒在祭台上,一半洒在百姓身上,后来大家一起吃和平祭祭宴。在向百姓洒血之前,梅瑟先把盟约的条文天主十诫,读给以民听,

    第一诫,天主说:「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领你出了埃及地,奴隶之所。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你制造任何彷佛天上,或地下、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恼恨我的,我要追讨他们的罪,从父亲直至到儿子,甚至三代四代的子孙。凡爱慕我和遵守我诫命的,我要对他们施仁慈,直到他们的千代子孙」;

    第二诫天主说:「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绝不让他们免受惩罚」(出20:2-7)。关于十诫的全文,见出20:1-17。百姓听了,一再答覆说:「凡上主所吩咐的话,我们必听从奉行」(见出24:3-7)。

    天主以这庄严隆重的仪式,与全以民立了这西乃盟约,天主成了以色列子民的天主,以色列子民成了天主特殊的产业,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出19:5,6),日后以民得以占领客纳罕许地,在客纳罕许地逐渐强大,无非是由于上主雅威本着这盟约而特别赐予护佑,只要以民对这盟约忠实奉行就高枕无忧。为此,日后以民屡遭敌人的攻击与压迫,即由于他们对这盟约不忠所致。诚然,日后整个以色列民族的历史--盛衰兴亡--全系于以民对这盟约是否忠诚或失信(参阅撒下7:18-26;列上6:11-13;8:22-53;列下17:7-23;21:1-9,11-15;24:19;25:1-7)。

    从西乃立约的仪式看来(即将牛犊的血,一半洒在祭台上,一半洒在百姓身上),西乃盟约实是一双边盟约(foedusbilaterale),不似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只是单边盟约(foedusunilaterale),为此,双方都有绝对守约的义务。但日后以民屡次失信毁约,为此屡次遭受天主的惩罚。每当他们遭受到天主惩罚时,他们似乎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理屈,是以他们只呼求天主记忆他与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所立的约,而从不敢提及西乃盟约(参阅出32:13;肋26:42;申4:31;列下13:23;编下30:6;依41:8;51:2;耶33:26等)。由此可以明瞭西乃盟约与天主和亚巴郎所立的约,实有区别。

    七、西乃盟约乃《新约》的前奏

    由以上所述,不论是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或是与以民结立西乃盟约,都不是天主立约的最终目的。天主所以与人立了上述二约,其目的无非是为他日后藉默西亚将与人立的《新约》铺路。并且可说,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是为准备立《新约》的第一步,直接是为立西乃盟约作准备,而西乃盟约一方面是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的实现,使亚巴郎的后裔实在成了一大民族,另一方面也是为《新约》直接作准备。在天主与以民立了西乃盟约之后,再没有另立其他盟约,直到默西亚来临时,天主才藉默西亚与人订了一永久,关乎全人类的约,《新约》,因而天主与以民所立的西乃盟约,乃称为《旧约》,由亚巴郎,或更好说,由人类始祖亚当起,直至耶稣--默西亚--来临,统称《旧约》时代。

    关于天主藉默西亚订立《新约》的事,天主是逐渐启示与人的,除在创3:15已告知人类将有一救主外,有上述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及藉梅瑟与以民所订立的西乃盟约。天主在与亚巴郎立约时曾说:「有一君王将由你而出」(创17:6),在立了西乃盟约后梅瑟对以民训话时,也曾这样说:「上主,你的天主,要由你中间兴起一位像我一样的先知,你们应听信他」(申18:15,17,19)。日后天主藉纳堂先知告知达味说:「你的家室和王权,在我面前永远存在,你的王位也永远坚定不移」(撒下7:16;编上17:14),无疑这是指由达味后裔所出的默西亚而言,因为不论是达味自己,或继承他王位的诸君王,无不一一先后死去。

    再后,更清楚论及《新约》的,有依撒意亚、耶肋米亚、厄则克耳等先知,如依42:6:「我、上主,因仁义召叫了你,我必提携你,保护你,立你作人民的盟约,万民的光明;」又如耶31:31-34:「看,时日将到,上主的断语,我必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订立《新约》,不像我昔日--握住他们的手,引他们出离埃及时--与他们的祖先订立的盟约,……我愿在那些时日后,与以色列家订立的盟约--上主的断语--就是:我要将我的法律放在他们的肺腑里,写在他们的心头上:我要作他们的天主,他们要作我的人民……」(参阅则36:25-29;39:29)。由上述诸先知的话,可知未来默西亚将立的《新约》,是内在,属于恩宠,而普及万民的(依42:6),其目的乃是和平(依54:9,10),即人类与天主间的和平;而且这《新约》也是单边性的,因为先知把这《新约》与天主和诺厄立的约相比,而天主与诺厄立的约,原是单边性的。总之,天主藉先知们的言论,逐渐启示给人,未来的默西亚行将立一《新约》,其性质和西乃盟约大有分别。

    八、耶稣基督订立《新约》

    及至默西亚耶稣基督降生成人时,圣母玛利亚和匝加利亚已异口同声赞颂天主说:天主实践了他曾誓许与圣祖亚巴郎的救援(路1:54,55,69-73)。到了天主父预定的「时辰」,耶稣以他身为大司祭的身份,在他受难的前夕,以他第二天即将为救赎人类所要流的血立了《新约》说:「……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玛26:28);或如《路》所载:「这杯是用我为你们流出的自而立的《新约》」(路22:20;参阅格前11:25)。无疑耶稣是针对西乃盟约而言,其意不外是说:西乃盟约是以牛犊的血,而我立的约则是以我为你们倾流的血。牛犊的血自然不能和耶稣的血相比,是以这《新约》不拘是从立约的中人--梅瑟--耶稣-或是从立约所用的牺牲--牛犊的血--基督的血-来说,远超过西乃盟约千倍万倍。为此,《新约》的效果-洁净人的良心,消除人的罪过,如耶稣自己所说:「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也远远超过《旧约》--祇净化人的肉身,即祇发生法律方面的效果(见希9:13,14)。

    九、《新约》与《旧约》的区别

    关于《新约》与《旧约》的区别,圣保禄宗徒有极精辟极透彻的讲论。如众周知,圣保禄原属法利塞党人(斐3:5),曾在犹太人中极负盛名的经师加玛里耳足前,对法律受过极精深的教育(宗22:3),是以圣保禄对《旧约》有极深刻的研究与瞭解。但在他的书信内,一再阐明耶稣所立的《新约》与西乃盟约--即《旧约》有着天壤的区别。《新约》在于神,不在乎文字,因为文字叫人死,神却叫人活(格后3:6)。《旧约》使人成为(法律的)奴隶(迦4:22-31),而《新约》使人获得自由,即使人由罪恶和死亡的法律下获得自由(罗8:1-4),使人成为天主的子女,可称呼天主「啊爸,父啊!」(罗8:14-17),是新受造(迦6:15;格后5:17;弗2:11-22)。关于《新约》,圣保禄正如前面所提及的依撒意亚、耶肋米亚、厄则克耳等先知所说的《新约》,是内在的,即写在人心上的、和平的盟约,是以圣保禄和先知们,可说正前后互相辉映,妙然托出这《新约》的无限珍贵。为此,我们也就明瞭何以圣保禄称法律(《旧约》)是我们的启蒙师(迦3:24),换言之,也即我们前面所说的,《旧约》乃《新约》的前奏,《旧约》只是为《新约》铺路,只是为准备《新约》,因而是有时间性的,即短暂的,而《新约》才是《旧约》的完成,因而是永远常存的。

    十、结论

    总之,无论《新约》《旧约》,甚至可说,由创世,即由天主创造人类以来由,天主始与人类中第一人--亚当--所立的约,与以民的圣祖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再后与以民在西乃山上所立的西乃盟约,以及最后默西亚救世主所立的《新约》,无非是为彰显天主对人类的爱,且因而实现了他救赎全人类的计划。从此可知人因了这约和天主所有的关系,人是否得救,只看人是否忠诚履行遵守天主与人订立的盟约,正如圣奥斯定所说:「天主为造你,无需乎你,天主为救你,却需要你的合作」--遵守盟约。

    见梅瑟五书、亚巴郎、梅瑟、西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