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为谁祈祷:
〈1〉首先,我们应为自己祈祷:求天主赐我们生于圣宠状态,死于圣宠状态。这不是有些过于自私吗?乍听之下,似乎颇有过于自私之嫌,但是仔细一看,这不是自私,而是正当的自爱。天主出于他的慈爱而按他自己的天主形象创造了我们人类,并且甘愿以圣子基督的十字架血祭救赎我们,赐给我们圣神降临和居住于我们灵魂内,以基督为我们所赢得的圣宠来圣化我们,使我们享有天主自由儿女的尊严,能够分享天主的神性生命天主如此爱人,我们人岂能不为爱天主而自重自爱吗?!我们当然应该按天主造人、救人、爱人的圣意而自爱,以表示我们热爱天主和信从天主的忠心与爱心。所以按天主圣意而自爱,不是自私,而是还爱和信从天主的表现。天主十诫的主旨是:爱天主于万有之上,和为了爱天主而爱人如己。耶稣基督命我们以博爱众人的爱德,来表现和证明我们爱天主于万有之上的忠心与爱心(见:玛窦福音,25:31-46);而天主诫命规定:我们爱他人的标准,就是要“爱人如己”(见玛窦福音,22:39)。因此,如果没有正当的自爱,就不可能有正当的博爱他人,从而也不可能表现和证明我们对天主的孝爱。由此可见,按天主圣意而自重自爱,是我们为谁祈祷的第一个对象。
天主要我们人人有正当的自重自爱,即按他圣意而实行的自爱。天主要我自爱,就是要我们在天主圣宠的帮助促成下,善用自由意志守好天主诫命,做天主的自由儿女,与天主共融于爱,得救灵魂,获得天国永生。这是我们人生的最终目的,也是我们的最高的天职与责任。如果我们在这件事上失败或自暴自弃,我们就是在一切事情上都彻底失败了;我们其他所有的祈求及其所求的对象,与这个“自重自爱”的职责相比,都变成毫无意义和价值了。所以我们的祈祷,首先要求天主给我们所须的圣宠,帮助我促成我们在世时生活于天主圣宠内;临死时,死亡于天主圣宠内,一刻不要离开天主圣爱的怀抱。特别重要的是,在我们濒死之时,获得善终的圣宠,能够善领终傅圣事、告解圣事、和善领临终圣体。因为人活在世上时,是天主向我们广施仁慈的阶段,天主通过他的上智安排及他的教会,向我们提供无数机会,用各种方式,帮助我们悔罪改过行善修德,赎罪立功。但是,等我们一死,这广施仁慈的阶段便宣告结束。我们的灵魂马上脱离死亡的肉体,到天主面前受公义的私审判。如果在临死时,我们灵魂上带有“大罪”,而又没有痛悔改正和领受告解圣事的赦罪恩宠,那么,我们就永远无法再改变我们灵魂的这种“大罪状况”,我们只能受公义的惩罚,永远滞留于“永死状态”或“大罪状态”的可怕现实。但是在死后,人的灵魂从物质世界转入超性世界的超性现实,灵魂所处之“永死状态”,便赫然显出它的本来面目——那就是:永远与永生永荣永福的天主隔绝,到地狱中受不熄不灭的永火的煎熬。所以我们应不断祈求天主赐予善终的圣宠,帮助我们在临死时不致带着大罪去受天主的审判;同时,还该求天主帮助我们一心信赖和依靠天主,甘心接受天主给我们安排的临终的一切境况与痛苦,作为我们跟随基督背十字架抵于终点之前所作的最后祭献。
与这项祈求目标相连和不可分割的,我们还有义务和责任为他人能够生活于圣宠状态及死亡于圣宠状态而祈求,因为按天主圣意所实行的自爱,是与为爱天主而博爱众人不可分割的。自爱及博爱众人,都是爱天主的具体表现,两者不可缺一,否则便不成其为正当的自爱,或正当的博爱他人。所以当我们说首先应为自己的得救灵魂而祈祷时,我们也应当同时为他人和整个人类的得救灵魂而祈祷。
〈2〉为博爱众人而祈祷或服务的等次:
天主命我们博爱众人,包括父母、夫妻、子女、亲友、陌生人、甚至仇视和迫害我们的人。但天主也命我们负起特定的责任和义务,对与我们有血统和姻缘关系、圣事性关系、和其他特定关系的人作应有的爱德和祈祷。这种特定的责任与义务,并不是对其他人而设的。所以天主要我们在博爱众人的实践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该首先尽好这种特定的爱德与祈祷的责任与义务。这就是:
第一,首先要爱自己血统和姻缘上最亲近的人,为他们祈祷;
第二,其次要爱自己的亲友和恩人,为他们祈祷。教宗、主教、司铎、和教会传教人员,是我们灵魂得救的恩人,应为他们虔诚祈祷和做爱德善功与服务;教友是我们在基督奥体内的手足,应彼此互相代祷;
第三,再次要爱自己世上一切穷苦才尚未信仰基督的人,以及一切有待救恩的人,为他们祈祷;
第四,还应为一切我们曾有意或无意伤害过的人祈祷,求天主弥补由于我们的疏忽、过失、缺乏爱德、或坏榜样,而给他们造成的伤害;
第五,还应为仇视或伤害我们的人祈祷,求天主赐予平安与和解之恩;
第六,我们切不可忘记已经离开人世,尚在炼狱中的人灵,为他们代求天主、代做补赎,求天主赐他们早升天堂享受永福。他们已不再能为自己立功赎罪,要靠我们代祷转求天主。天主会因我们为他们所做的祈祷与补赎善功,而宽恕和减少他们在炼狱受烈火净化的罪罚,赐他们早升天堂。他们到天堂后,必会在天主前为我们代祷转求,保佑我们。
(8)祈祷经文:
虽然最好的祈祷,是我们发自心底的自然流露的心声。然而,教会颁定的祈祷经文,可以帮助我们祈祷,向我们提供善思、善情、和善志,特别是在我们自己缺少灵感来祈祷的时候,祈祷经文能引导和激发我们热心地祈祷。所以,教友应熟记必要的和基本的祈祷经文,可以背诵。例如,早课中的献功经、信德经、望德经、爱德经、天主经、圣母经、圣三光荣颂;晚课中的痛悔经;以及宗徒信经、谢圣体经、三钟经、和玫瑰经奥迹等。望弥撒时,教友的对答经文,也应熟记。在祈祷前后,应划十字圣号,并念十字圣号经。在经文中,耶稣亲授的“天主经”(即“在天”),以及“圣母经”(即“万福”)和圣三光荣颂,是最好又最容易记住的经文,它们与信经及玫瑰经奥迹组成“玫瑰经”。教友应天天念玫瑰经。每天起床时,我们应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一日之中所有的一切活动和痛苦喜乐,全部结合基督的救赎功劳,献给天主,以表示我们对天主的孝爱,和作为赎罪救灵的祭献。所以应熟记“献功经”,或者用自己的语言,对天主说:“吾主,我将今日及我一生中一切思言行为和所受的痛苦,都结合基督的救赎功劳,奉献给你,作为我爱你和赎罪救灵的祭献,求你悦纳和保佑我。”这样,我们的生活行事,便都变成了具有赎罪救灵价值功效的祈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