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之旅 从斗牛到拳击
    我们停留在撒拉芒加的那天,正逢人们在过节,所以到处显得热闹非凡。西班牙人是一个喜欢热闹和庆典的民族,每逢节庆,总是喜欢唱歌和跳舞,并饮酒助兴。当然,除此之外,看斗牛总是庆典的高潮,所以这次过节也不例外。

    我早闻西班牙人对斗牛趋之若骛,甚至于到了如狂如痴的地步;在电影或电视上也曾经目睹斗牛的盛况,虽然场面显得是那么的壮观热闹,斗牛士是那般的勇敢,而且技巧又是那样的纯熟,但是每当斗牛士把一根长矛刺入牛身的时候,我常会感到全身很不自在,特别是当斗牛士斜着身子,手持利剑,两眼逼视已经显得摇摇欲坠的那只可怜的牛,准备做胜利一刺的时候,我常会不期然地把自己的双眼闭上,好象不愿意分担这种残酷罪行的责任似的。

    在人类科技进步到太空时代,物质文明一日千里的今日,我真的不晓得为什么还让这样残忍的戏剧继续上演下去?我认为这样的东西,除了能给观众带来一种强烈的感官刺激,和为斗牛士及主办当局赚取大把大把钞票外,剩下来唯一可能的「价值」,恐怕就是满足人性那属于最下层的兽性需求了吧!每当我看到银幕上坐在贵宾席里那些衣着豪华的男仕及珠光宝气的女仕们,那种兴奋地手舞足蹈的狂态时,我常常会问: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文明吗?

    谈到斗牛,就很容易联想到拳击来了!所以容我在此借题发挥一下吧!

    我对于运动的兴趣很浓,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棒球样样都来,而且在大学时代还打了三年篮球校队的主将。但是如今已步入中年,加上工作繁忙,所以运动机会已减到最低的限度了,散散步外,少有机会再在球场上驰骋了,但是一有机会,我还是会披上战袍,上场过过瘾的。

    但是我认为,运动的主要目的乃是锻炼强健的体魄,培养与人合作,和力争上游的精神。这原是一件非常美好和有意义的事情,也是很值得鼓励的。但是在所有的运动中,却仍有一样使我感到非常的困惑不解。那就是拳击了。

    拳击本身是一种运动,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拳击赛必须要把对方打得鼻青脸肿,眼角流血,甚至于以技术击倒而后已,实在教我感到野蛮与恶心。在法律上,我们想尽一切方法维护人身的安全,如果故意伤害人,刑罚还有处罚的条款。但是只要你把「公然打架」加上拳击运动的美名,好象就可以放心地打个痛快。平时,当我们看到两个人打架的时候,如果可能的话,我们总是会上前劝架的,特别是我们中国人天生爱好和平,所以在这方面表现更为出色。但是当我们看到拳击台上两位选手各向对方拳下如雨,痛揍一顿的时候,我们不但毫无恻隐同情之心,而且还高嚷希望他们把对方击倒而称快。

    拳击原是一种健魄和防身运动,而如今职业性的拳赛却几几乎变成了纯粹的赌博,拳手也变成了公然被人利用的赌具。实在早已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与目的,而变成了一出人间不幸而又残酷的悲剧!我深信,如果我们只准拳击赛设有奖牌而不准有钜额的奖金,观众也不准以此赌博的话,拳击赛大概马上就不会那么叫座,而变成冷门的运动了罢!我不否认,拳击赛是一种很紧张而刺激的运动,能够给人带来很大感官上的快感,但是当这样的快感必须建立在两位拳击手的莫大皮肉的痛苦上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应该想一想它是否合乎人道的精神与伦理呢?

    我深信,在那些闻名世界的职业拳击手中,一定有许多人是为了钞票而打拳的,因为如果仅是靠打拳而想出名的话,那就未免太痛苦了。曾经名噪一时的美国黑人拳击手乔‧路易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当他正达拳击生涯的顶峰时,我相信他当时大概不会想到日后年老时的岁月又将是怎样的吧!拳击是一种很激烈而竞争性又很强的运动,它所消耗的体力要比其它的运动来得多。所以一位拳击手的运动生涯可以说是非常短暂的。也因此,拳击手要比其它运动的选手更容易有「岁月不饶人」的感慨。数年前,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乔.路易领奖的场面,领奖的目的是表扬他对美国社会的贡献,虽然那是一种莫大的光荣,但是看到他那老态龙钟,面部一副呆滞表情的时候,我心里真是混杂着一种说不出的感慨。据说他的脑部因为打拳而受到相当严重的损害,所以变成一种类似痴呆的样子,不知道这种传说是否真实?如果是真的话,我也不会感到惊讶。因为在他登上重量级拳王宝座的路上,不知道遭受过多少拳手给他的重击呢?

    乔.路易曾享有过无上的光荣,赚取了不少的美金,他前半辈子,可说是在观众的掌声中度过,可是又有多少人会想到他所拥有的这一切又是多少痛苦所换得的代价呢?

    一直颇负盛名的阿里,不也是正在重演乔.路易的悲剧吗?不久前我曾在电视上看他卫冕的拳赛录像,他那副「时不我予」和「岁月不饶人」的疲态,已经在观众面前暴露无遗了。我为阿里而感到悲哀!

    运动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可是如今它却被政治及金钱所污染了!我常常在问:人虽然自称是万物之灵,可是有时候人的表现,却不能不让我们往前再追问一句,「万物之灵」到底又有什么意义呢?

    何神父大概认为我初次到西班牙,心里一定很想看一看斗牛的实况,因此到处想办法买票,但是由于外来的游客太多,门票早就被抢购一空,根本买不到。因此他向我表示遗憾。而事实上我因为基本上就不赞成这种活动,所以一点儿遗憾也没有,当然更不会感到失望。倒是何神父的一番诚意与爱德,令我非常感激。

    留撤拉芒加期间,我又有了另一次的机会去当地的一个露天广场享受冷饮,我们是在晚间去的,当时天气凉爽,去广场的人不少。有的是在吃晚餐,有的人喝酒聊天,气氛实在很美,充满了罗曼蒂克的情调。偶尔还可以看到大专学生组成的临时乐队到客人的餐桌前演奏,以求取一些额外的赏银。

    在美国旧金山期间,我曾前往闻名的「唐人街」游览。在那里常可看到青年男女,或是单独地,或是结队地在路旁演奏小提琴或吉他,脚旁还放着一顶帽子或一个盒子,希望行人给他们一些施舍或赏银。这种现象如果是在台湾的话,恐怕会引起人们的议论,因为我们国内到目前还没有这种情形;甚至于会有人把这样的人视为走江湖的。但是就我在国外的观察,这些在路旁或露天广场演奏的青年们,虽然不是一些闻名的音乐家,但是也不是一些光会奏出声音而已的人,因为从他们演奏时那副陶醉在旋律里的神态,可以看出他们是一些懂得音乐的人。在忙碌的现代社会里,这种路边的即兴音乐似乎很容易吸引人慢下自己的脚步来。伫足聆听那美丽的旋律,使紧张的身心获得一次短暂的松弛与调剂。

    我倒很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在国内的一些热闹的地区也能够听到这种路边的音乐。只是希望他们演奏的是古典音乐或轻旋律的音乐,因为如果是演奏教人听了就想扭腰摆臀的热门音乐的话,还是宁可没有的好,因为这种音乐不但不给人带来心灵的宁静,恐怕还会造成交通事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