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雅威对梅瑟说:“你去告诉亚郎的儿子司祭们,他们不可为了他们当中死去的人而使自己不洁净,
2除非是近亲,也就是他的父母、儿女或兄弟,
3或者依赖他生活的未嫁姐妹,因为她没有丈夫。为了这些近亲,他可以使自己不洁净。
4但是他身为丈夫,绝不可因他的姻亲而使自己不洁净,玷污自己。
5他们不可剃掉头发,也不可修剪胡须的边,也不可割伤自己。
6他们要因他们的天主而保持圣洁,不可玷污他们天主的圣名,因为是他们做奉献的全燔祭,把供物奉献给天主,因此他们要圣洁。
7他们绝不能娶卖淫不洁的女子,或是娶与丈夫离婚的女子,因为司祭在他的天主眼中,是圣洁的。
8你们要把司祭看成圣洁的,因为他奉献供物给你们的天主。他对你们而言,是圣洁的,因为我是使你们圣洁的雅威,我是圣洁的。
9如果司祭的女儿沦为妓女,亵渎了她自己,那么她也玷污了她父亲,她要在火里被烧死。
10在兄弟中做大司祭的人,人们在他头上傅油,他穿上祭衣接受祝圣,不可披头散发,也不能撕裂他的衣服。
11他不可靠近任何死者,也不可为了他父亲或母亲而亵渎他自己。
12他不可离开圣所,也不可玷污他天主的圣所,因为天主为他傅油,使他成圣。我是雅威。
13他所娶的女子必须是处女。
14他不可娶寡妇、离婚女子或卖淫不洁的女子为妻,他只能娶他本族的处女为妻。
15这样,他就不会亵渎他族人的子孙。我是使他圣洁的雅威。”
16雅威对梅瑟说:
17“你去对亚郎说:在你后世的子孙里,身体有残疾的人不能近前做供物的奉献。
18有残疾的人,瞎眼的人、
19跛腿、残废、畸形、手脚折断的,
20或是驼背、矮子、眼睛有病的、长疹子或结疤,或睾丸损坏的人都不能走近。
21亚郎做司祭的子孙,身体有残疾的不可前来向雅威奉献全燔祭。他绝不能前来奉献他天主的食物,因为他身体有残疾。
22他天主的供物,不论是最神圣的,或是神圣的,他都可以吃,
23但是他不可走到帐幔那里,也不可近前到祭坛,因为他有残疾。不可让他亵渎我的圣所,因为正是我,雅威使他们圣洁。”
24梅瑟这样对亚郎、他的子孙和全体以色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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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21和22章讲述了司祭的责任和权利。这些细节似乎非常表面化,有别于对司祭一职所要求的真正的圣洁。
但是在当时这些规定都是宝贵的教诲,而且仍然可以让我们了解事奉上主的神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