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命 纪 第十四章
    1你们是雅威你们天主的儿女。你们不要做这些:为死者割伤自己,也不要将头顶剃光。

    2你是雅威你的天主的圣洁民族。他从世上万民中,特选了你作为他的子民。

    3凡是使人不洁的东西,都不要吃。

    可吃与不可吃的动物

    4你可以吃的动物是:公牛、绵羊、山羊、

    5鹿、羚羊、黄皮鹿、野山羊、糜鹿和野公牛。

    6你们可以食用分蹄和反刍的动物。

    7但是你们不能吃只有分蹄或者只是反刍的动物。你们不要吃骆驼、野兔和兔子,它们反刍,但没有分蹄,在你们眼中当属不洁动物。

    8同样的情形来看猪,它们分蹄却不反刍,所以也是不洁的动物。你们不要食用这些动物的肉,也不要摸它们的尸体。

    9具有鳞、有鳍的水里动物可以吃。

    10无鳞、无鳍的都是不洁净的,你们不要食用。

    11你们可以吃洁净的飞禽。

    12但不得吃这些动物:雕、鹗、秃鹫、

    13隼、鸢之类;

    14凡乌鸦,

    15驼鸟,猫头鹰,海鸥之类;

    16小枭、白鹭、夜鹰,

    17鹈鹕,天鹅,鸬鹦,

    18鹭鸶,鹳类,戴胜和蝙蝠。

    19凡有翅膀的昆虫,对你们也是不洁之物。

    20洁净鸟类,你们可以吃。

    21你不要吃已死的动物。可是你可以送给寄居城里的外邦人吃,或卖给外邦人。你是雅威你的天主眼中圣洁的子民。你不能用母羊的奶来煮羊羔。

    什一的献仪

    22每年,你从田里栽种的收成和一切的农作生产中,取出十分之一来奉献。

    23在你的天主、雅威面前,在他亲自选立,奉他的“名”的地方,你可以食用你生产的小麦,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以及头胎的牛和羊。这样,你会学着常常敬畏雅威、你的天主。

    24当你的天主,雅威要祝福你,而他所选定奉他的“名”的地方离你太远,路途不便,

    25你可以把十分之一的奉献物品转卖得钱,然后带着钱,往你的天主、雅威所选的地方去。

    26在那里,用你的钱买你想要的东西:牛呀,羊呀!清酒或是烈酒,总之,随你的意。随着雅威的陪伴,与你的家人一起庆祝欢乐。

    27可是别忘了你们当中的肋未人,因为他们没有一份承袭的产业。

    28每三年,你取出全年总丰收的十分之一存在城内。

    29城里没有一分产业的肋未人、一些外地人和孤儿寡妇们,他们都可前来吃个饱足。这样,你的天主雅威,会在你经营的事业上降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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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4.3又一张列举了“洁”与“不洁”的动物名单(见肋11)。

    14.22我们在14:22-29中看到了什一税,要求人们将谷物的十分之一奉献给天主。申命纪把这项奉献看成信仰的基础。圣经有一处说:“义正仁君心地宽恕,他既能给予他人,也能借东西给他人,最后他会拥有全部的土地。而那些吝啬的小人总是借债却不偿还,最后被人家从土地上赶出去”(咏37)。知道如何给予的人从不会奢侈地浪费,他感到生活有余,什么也不缺乏。那不知怎样分享,也不知慷慨给予他人的人,总感到自己不足够,也从不会感受快乐(箴11:24)。见格后9:6。

    第十五章有关安息年的部分,也是基于相同的精神(见肋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