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斯德拉上 第七章
    厄斯德拉回到圣城

    1后来,当波斯王阿塔薜西斯在位时,色辣雅的儿子厄斯德拉从巴比伦来。色辣雅是阿匝黎雅的儿子,阿匝黎雅是希耳克雅的儿子,

    2希耳克雅是沙隆的儿子,沙隆是匝克多的儿子,匝克多是阿希突布的儿子,

    3阿希突布是阿玛黎雅的儿子,阿玛黎雅是阿匝黎雅的儿子,阿匝黎雅是默辣约特的儿子,

    4默辣约特是则辣希雅的儿子,则辣希雅是乌齐的儿子,乌齐是步克的儿子,

    5步克是阿彼叔亚的儿子,阿彼叔亚是丕乃哈斯的儿子,丕乃哈斯是厄肋阿匝尔的儿子,厄肋阿匝尔是大司祭亚郎的儿子。

    6这厄斯德拉是位经师,精通雅威以色列的天主赐给梅瑟的律法。他因有雅威,他的天主的帮助,国王便准许他所有的要求。于是,他从巴比伦动身回国。

    7和他同行的还有一些以色列子民、司祭、肋未人、歌咏者、门丁和献身者。他们在阿塔薜西斯王第七年回了耶路撒冷。

    8在王当政第七年五月,厄斯德拉到了耶路撒冷。

    9他一月一日由巴比伦起程,赖他天主的助佑,于五月一日抵达耶路撒冷。

    10他专心研究雅威的律法,并且身体力行,还教导以色列人雅威的律法和诫命。

    11阿塔薛西斯王颁给精通雅威律法和诫命的司祭兼经师厄斯德拉的诏书副本如下:

    12“万王之王阿塔薛西斯,祝司祭兼上天大主的法律经师厄斯德拉平安。

    13我颁布命令:凡是在我国土境内的以色列人、司祭和肋未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和你一起回耶路撒冷。

    14因为我和我的七位参谋派遣你,要你按照你手中持有的天主律法,视察犹大和耶路撒冷,

    15并带去君王和参谋自愿奉献给耶路撒冷天主的金银,

    16你在巴比伦获得的金银,以及民众和司祭自愿向耶路撒冷天主的宫殿捐的献仪。

    17你好好运用这笔钱,去买小牛、绵羊和羔羊,以及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的祭品,奉献在耶路撒冷你们天主殿内的祭坛上。

    18至于剩余的钱,你和你的弟兄们商量,看怎样好,就按照你们天主的旨意去做。

    19交给你们、为你们天主的殿宇行敬礼时用的器具,应安放在耶路撒冷的天主前。

    20如果你们天主的殿宇还有什么需要,购买的东西有所欠缺,可从国库中支领。

    21我,阿塔薛西斯王,向河西的司库官颁布此令:凡上天大主的法律经师厄斯德拉司祭向你们所要求的,都应马上照办;

    22给他一百个‘塔冷通’,一百袋麦子,酒和油各一百坛,盐则没有限制。

    23上天大主所命令的一切,你们都要为他的神殿一一遵行,免得义怒降罚在国王和他子孙的国土上。

    24我再通告你们:不得向司祭、肋未人、歌咏者、门丁、献身者或在这天主殿内侍奉的人征收田赋、苛捐和关税。

    25厄斯德拉,你要按照雅威的智慧,派选官吏和法官,治理所有认识你天主律法的河西子民,若还有人不认识这律法,你要加以教导。

    26凡不遵守你天主的律法及国王法律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或处以死刑,或驱逐出境,或没收家产或判刑。”

    27雅威,我们祖先的天主,应受赞美。因为他打动了国王的心,光荣了耶路撒冷雅威的圣殿,

    28使我受到国王和他的参谋以及有权势的首长的礼遇。我因雅威,我天主的扶持,获得力量,便集合了以色列人的首领,与我一起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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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7.1第6章所叙述的公元前515年的逾越节和厄斯德拉的使命之间,差不多相隔了60年。厄斯德拉可能是在公元前458年就回来了,也可能是427年,乃赫米亚的第一项使命之后才回来的。如果这样的话,7-10章应该在乃赫米亚第6章之后来读。

    厄斯德拉在波斯的巴比伦省负责犹太人的宗教事务。他是一个司祭,属于在厄则克耳影响下沉思梅瑟律法的派别。他们收集了不同的经文,而且可能编纂了形成“律法”的书卷,也就是从《创世纪》到《申命纪》的定本。这些司祭们懂得以色列正在展开其历史的新篇章,流放归来的犹太人必须由天主律法加以引导。这律法区分了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并且规范了所有的生活细节,它将成为宗教团体的基础-以后甚至还成为政治群体之基础-使得他们成为一个团结的民族。

    厄斯德拉因公务来到耶路撒冷,想要将梅瑟律法编纂成书,犹太民族作为律法的民族而得到了新生。

    律法将会使犹太民族变得更忠诚,更负责,凡事侍奉天主。但是这也伴随着真正信仰和外在仪式不分的危险。如果一个人将遵守圣殿仪式和宗教仪式等同于侍奉天主,那么就会对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变得漠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