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书、先知书以及以后的写作传给了我们诸多有益的教训,因此应该称赞以色列的知识和智慧的盛名。如果只为我们自己保留这些指示则不可取:热爱智慧者要在演讲和写作中教导那些尚未受到教诲之人。
我的祖父,耶稣,在热心钻研了法律书、先知书和祖辈的文献之后,得到了深厚的造诣,于是就他们的教导和智慧著书立说,为了能让那些渴望知识者从中受益,依据律法更完善地生活。
所以敬请读者以善意和谨慎的态度来读本书,还请各位宽容,因我虽极尽努力,仍不能完美翻译表述原意。以希伯来文写成的书翻译为其他语言后,往往会失去其原有的威力。实际上不只是本书,其他诸如法律书、先知书和文献在被翻译后,都不免有差异。
在厄威革特王执政的第三十八年,我来到埃及居住。我发现了这本重要的著作,我认为翻译此书是一件必行之事,且应倾全力而为之。
于是为完成此书的翻译工作,我日以继夜、不辞辛劳地钻研。等本书出版之时,热爱智慧、身居巴勒斯坦境外的人们,也能依据律法改善自己的生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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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犹太人并不使用“圣经”一词。他们的称法是:“法律书、先知书和作品”,这便是圣典的三大主题。见路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