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从一开始便努力保存收集来的宗徒书信。但当时要收集并保存这些草纸制成的文件免受损坏,实在比今日困难多了。最先收集到的七封书信所花的时间并不长。这些信的排列顺序是依其长度而定:四封“长信”是指罗马书、格林多前后书,迦拉达书以及所谓的“狱函”,其他的都是后来加上去的。最先加上去的是得撒洛尼前书,实际上这部书信是最早写成的,接着是在圣保禄指挥督导下写成的弟茂德前后书和弟铎书,其写作时间大约要晚二、三十年;最后是措辞优美的希伯来书,笔法词调可能是受到保禄影响,但我们并不知道真正的作者是谁。
伯多禄第二封书信中有一句并非出自伯多禄之手,而是写于他死后的五十年左右。据此我们知道,在当时,保禄书信已被认为是受到天主启示的圣典之一了(参考伯后3:15-16)。
保禄自认是个“异族邦国的宗徒”。从这点来看,他的圣召和伯多禄的大为不同。伯多禄受到天主的嘱托,负责犹太世界的福传工作;而保禄传教的范围不只是巴勒斯坦,还包括整个罗马帝国内所有犹太人定居的地区。保禄从他皈依的时刻起,就亲自从复活的耶稣那里接过这项传教使命(宗22:21;迦2:7)。天主的这项工程为日后神圣的传教工作和教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且并不随保禄的死亡而结束。保禄的精神正是耶稣伟大的见证之一。透过他的书信,这种精神依然鲜明地活在我们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