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多后书 第三章
    称职的基督部属

    1我们又得重新开始作自我推荐吗?难道我们也该像其他人那样,需要向你们递上推荐信,或者从你们那里要介绍函?

    2你们本身就是我们的介绍信呀!是一封写在我们心上,让世人都能阅读和理解的推荐信。

    3你们就是我们写成的基督的一封信,不是用墨水,而是用生生不息的天主圣神写成的;这信不是被刻在石板上,而是印在有血肉的心上。

    4借着基督,我们在天主前才有这样的信心。

    5但我们不敢归功于自己,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能力来自天主。

    6是他使我们甚至有能力担当新盟约的执行人,此盟约不是凭文字,而是凭借圣神订立的。因为文字带来的是死亡,但圣神却赐予人生命。

    7如果梅瑟把律法刻在石板上这种导致死亡的职务,曾是件荣耀的事:以色列人以致于不能正视梅瑟的脸,因为他脸上闪着稍纵即逝的光芒,

    8那么圣神的职务,岂不更该有荣耀吗?

    9若定罪的职务是份荣耀,那么救恩成义的职务岂不更光荣?

    10先前光荣的事,和这更为光荣的事一对比,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11因为如果那稍纵即逝的曾有过光辉的片刻,那永世长存的该有多大的光荣啊!

    梅瑟的面纱

    12有了如此的希望,我们就有十足的信心。

    13不必像梅瑟那样,在脸上盖面纱,为使以色列人看不见那转瞬即逝光荣的结束。

    14但是他们的心陷于迟钝,直到今天,读旧约时这层面纱仍没有揭去。他们不知道,因为只有在基督内才能揭去此面纱。

    15至今,每当人们念梅瑟的经文时,他们的心还是盖着一层面纱。

    16直到他们归向主,面纱才会被揭开。

    17主就是圣神,主的圣神在哪里,哪里就有自由。

    18在我们不盖面纱的脸上,反映出主的荣耀,我们就变得与主相似,光荣加光荣,这就是主神圣的精神在我们中所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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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3.1反对保禄的演说者拿出某个团体或某位宗徒所给的“介绍信”。保禄则是靠着自己的权威,并没有欠任何人的情;如同他在许多地方所说的,是基督亲自使他成为一个宗徒。

    当时的异教人给予司祭相当大的荣誉和尊重,犹太人也不例外。整部圣经都强调了教导天主律法的荣耀,特别是梅瑟在西乃山上从天主处获得了这律法,地位更是特殊。但是基督的宗徒比这些人更伟大。

    3.9救恩成义的职务岂不更光荣:如同保禄在罗7:1-13中告诉我们的,像犹太司祭那样只是传授律法,对人并没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既然人是罪人,便不会遵守,而且应受到惩罚。但是,保禄却带领信徒进入和基督及其圣神的共同生活中,让他们从那时起就能分享基督复活的生命。如果教会中的司铎和牧灵工作者的言行对于提升人的精神思想有所帮助,那么他们也算尽到了主要的职责。

    保禄在7-13节中指的是出谷纪中所提到的传统(出34:29-35)。这些是梅瑟光荣的极致,但是保禄提到这些是为了要证明基督的宗徒更为卓越。其中提到梅瑟面见天主回来后,脸上放光;保禄说这种光并不持久,但梅瑟脸上的光如此耀目,所以必须用头巾盖住脸。保禄提醒说如果必须使用面纱的话,表明天主还没有完全展露自己。

    保禄强调了犹太人的盲目,他们认不出基督就是天主所许诺的救主,他们丢失了自己历史的钥匙,圣经从此对他们来说是一本关闭的书籍,直到天主通过基督给他们以真正意义的那一天(路24:27;默5:1)。

    他们所有的历史应被理解为一个死亡和复活的奇迹。如果他们要进入新盟约,就必须接受基督,放弃自己的一切利益,与其他民族一起成为他的门徒。

    3.13不必像梅瑟那样:那么大胆的肯定!梅瑟是犹太民族的奠基者,是圣经的最高权威!但事实上最小的基督徒也能够毫不遮掩地显示主的光荣。基督徒是基督之光,早期受洗者被称为:“被照的”。这使我们联想到佛教禅宗所强调的“默照”和“觉悟”,但差别很明显;基督徒清楚确认他们是“被基督的光,即圣神照耀着”,如同月亮被太阳光照一样。

    3.17主就是圣神:保禄在17和18节两次提到这点。他并没有混淆主基督和圣神,他不过用了“精神”和“圣神”这两个词的双层含义。他认为一个人归向主(16),便超越了信仰的初级阶段(保禄称之为“字义”的阶段),他在信仰中借着律法和仪式发现了主。然后他进入了成人的精神生活,借着主基督的圣神认识自己,并以天主子女和自由人的身份对待他。因此保禄说:发现主是接受圣神,并顺从“精神”(见罗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