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误解者指7卷次经内有很多错误的资料,例如多1:2说托彼特在厄乃默撒为亚述王时被掳,但按列/王下15:29则说是另一位君王,又有些次经的作者冒用别的圣经人物名字写书,所以它们不足为信。大概误解者忘记了圣经是如何写成的,所以才有此论点。
2.7卷次经内资料有错误,并不因此而否定它是正典,因为这是圣经文体类型的问题。
3.了解圣经时要注意「文体类型」,圣经中有些书是称为「传记」的,它们的「文体类型」就像三国演义那样。三国演义借用严谨历史中的人物和事情,以故事的形式重新讲述,作者主要不是讲述历史,所以亦不会注重它的历史资料的准确性,却会传达许多重要的讯息,例如:标榜着刘关张等人的义气,不要像曹操那样奸恶等等。艾斯德尔传/斯丶友弟德传丶多俾亚传等次经的传记文体就像三国演义,它们主要不是讲述历史,里面的历史资料不太准确,所提及的时代或某某君王在那里那里的时候,若用历史去对照,你会发觉有时根本不是那回事。这些传记主要是想透过某个时局和人物去讲个故事,藉此传达一些讯息,这才是它们的重点所在。
4.圣经中还有许多文体类型,例如历史丶法律丶礼仪丶信件丶戏剧丶寓言……理解圣经时要按着它的文体类型来理解,例如:若是寓言,就用按寓言来读它,诗歌就要用诗歌来了解,传记/故事便需用传记/故事来欣赏,拿寓言或传记当作严谨的历史报告来读,必然会懂错它!我们若按着它们的文体类型来理解,对掌握圣经的讯息就会有一定的帮助。这种释经的基本原则,基督教圣经学者也常采用。
5.其实,编/代所载的以色列历史也有资料错误哩,只要将它与撒上下和列上下一对照便知。谷/可14记载比拉多判决耶稣钉十架後,士兵才给祂穿上紫袍戴上茨冠,若/约19则兵士先这样戏弄耶稣,比拉多才判决,路11和玛/太6所载的天主经/主祷文一长一短……四福音中还有许多出入的地方,这固然可说是以不同角度形容同一件事,但这不也正是所记叙的资料与历史不符吗?难道它们就不是圣经?
6.若7卷次经有错误之处,误解者就予以否认,耶稣也说错了话,他是不是也否认耶稣呢?祂在谷/可2:26说达味王是在厄贝雅塔尔作大司祭时,吃了只有司祭才可以吃的供饼,但事实上,那时的大司祭是阿希默肋客才对(见撒上21:1-7)!其实耶稣这个情况,就像今日大家都知道香港的大屿山中的「屿」应读「聚」音,但人人通行读「余」音,所以人人都读「大余山」便算,耶稣也是一样,祂当然知道谁才是那个大司祭,但当时的人们都这样讲说话,祂也就跟着大夥儿说「厄贝雅塔尔当大司祭」好了,若硬说阿希默肋客,人们还觉得怪模怪样呢。
7.至於冒用别的圣经人物的名字写书,也不因此而否定它是正典,根据圣经学者的研究,这种做法在旧约时代是常有的现象,不仅次经会这样,就连归入梅瑟五书/摩西五经名下的申命纪也是如此,申34:5-11记载梅瑟/摩西死後的事,人也死了,怎能记载这些东西?雅歌和训道篇/传道书亦是伪托的作品哩。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