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因信成义--靠信德还是靠善行得救? D11 若/约3:18和36明言「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该如何理解?
    1.有位基督教朋友看过本网页的「(D1)不信主的能得救吗?」,拙作提到不信耶稣的人也可能得救,他便询问若望/约翰福音3章36节:「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该如何理解?就让小弟在此引用基督教和合本圣经来答覆。

    2.我有理由相信若/约3:36所提及的「不信子的人」是指那些「明知耶稣是天主,却不肯信从的人」,论据如下:

    3.若/约3:18与若/约3:36的意思基本上相同,若/约3:18说:「信他的人丶不被定罪。不信的人丶罪已经定了丶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接着的若/约3:19指出这些「不信的人」之所以被定罪的原因:「光来到世间丶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丶不爱光倒爱黑暗丶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由此可见,这些被定罪的人(即不信的人),是(曾经)见到光,也清楚知道(明知)他就是光,却自行不选择光,而选择了黑暗;他们不是像瞎子般看不见,却是看得清楚,只是不选择光,却选择黑暗。在若/约9:41,耶稣也对那些硬是不肯承认祂是默西亚/弥赛亚(救主之意)的法利塞人(参若/约9:22)说:「你们若瞎了眼丶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丶我们能看见丶所以你们的罪还在。」

    4.若/约3:18与若/约3:36所说的「不信子的人」就是这种「明知耶稣是天主,但却不肯信从的人」,这种人清楚知道耶稣是天主并且赐下救恩,却硬要远离祂,其後果自然是丧亡丶「得不着永生」了,拙作「(D1)不信主的能得救吗?」第13点都是如此说,但第14至17点所述的「无名基督徒」则不属於若/约3:36那种情况,自然另作别论。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