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圣洗,圣体,告解 F7 婴孩领洗并不违反圣经
    1.误解者也反对天主教给婴孩付洗,但据笔者所知,在基督教方面,至少圣公会丶信义会和循道卫理联合教会也有婴孩领洗的做法。

    2.圣经内没明言「有」或「没有」丶「要给」或「不要给」婴孩领洗,但全家受洗(格/林前1:16,宗/徒16:31-33),或因一个人的信仰而全家立即归主受洗的例子倒是有的(宗/徒16:14-15,圣经并没说她的家人是先听道,然後才一起受洗),而圣经明言天主的恩许不仅赐给我们,也给我们的子女(宗/徒2:38-39),耶稣亦乐意亲近婴孩,并表示「让小孩子到跟前来,不要阻止他们!因为天国正属於这样的人」(路18:15-17,另参谷/可10:13-16,玛/太19:13-15),我们有理由相信婴孩领洗并不违反圣经。此外,自第二世纪起,已可明显证实有婴孩领洗之举。

    3.婴孩之所以能领洗,是赖「教会的信仰」,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其父母至少一方必须是教友,婴孩才可领洗,若父母没有信德或不保证婴孩的信仰培育,则教会会延迟甚至拒绝给婴孩施洗。而教会之所以给婴孩施洗,是基於天主愿意所有人得救和基督救恩普遍性的信念,即天主要人人由耶稣基督获得永生。正如《天主教教理》第1250号所言:「婴孩在诞生时已有堕落的人性,并被原罪所玷污,因此他们也需要在圣洗圣事中重生,好能由黑暗的权势中获得解放,被带入天主子女的自由国度,因为全人类都蒙召进入这国度。婴孩洗礼尤其显示出天主无条件地施予的救赎恩宠。……」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