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 其他 K8 天主教不时制造出新东 西吗?兼浅谈神父独身的规定和赎罪卷
    1.误解者认为天主教约在主後300年便不断制造出许多没有圣经根据的教义和礼仪,他举例说在公元375年提出敬拜天使和已死圣徒及圣像丶公元593年提出炼狱论丶公元600年提出向马利亚祷告丶1079年禁止神父结婚丶1190年售卖赎罪卷丶1215年提出圣体变质论丶1493年宣布教会七个圣礼丶1854年宣布马利亚无原罪论丶1870年宣布教皇无错误论丶1950年宣布马利亚升天丶1965年宣布马利亚为教会之母等等。

    2.误解者是否准确地列出那些年份及在该年份发出的教义和礼仪,我未去核对,骤眼看去,有些东西不是「教义和礼仪」,而是一些「做法」(例如:售卖赎罪卷)和「规定」(例如:所谓「禁止神父结婚」──我听过某神父说,教会不是禁止神父结婚,而是教会在「自愿」独身的弟兄中挑选某些人,给他们授予神职),也许误解者为方便起见,把它们统称为「教义和礼仪」吧!炼狱丶圣母丶教皇无错误丶圣体变质论等课题,多数都已在本网站的相关项目中讨论过,故不在此赘言。现在,只就「天主教不时制造出新东西」和「售卖赎罪卷」,跟大家谈谈。

    3.容我先说「教义」方面。「基督的爱是怎样的广丶宽丶高丶深」(弗3:18),弗3:19甚至说:「基督的爱是远超人所能知的」。天主的爱丶天主的救恩的确非常丰富,含义深长,别说是天主的所有道理,单是同一段圣经,我们在初信时阅读,跟自己在信主十多年後做慕道班导师时阅读,已经可以有不同的领会。

    4.由一段圣经的丰富内涵,到天主的所有道理,我们都无法一下子全部领略过来,你是如此,我也是如此,他也是如此,其他教友,以至整个教会都是如此,我们对这一切东西的领会常是渐进的,不仅认识得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深」,例如:有些东西/道理它早已存在,只是我从前走漏了眼,从没为意,後来才看出它;亦有些道理(或教义),可能起初理解得较为概略笼统,但经过长时间的反覆思考丶探讨,甚至辩证,而了解得更为清楚丶透彻,并且更为确定;而当我们给人讲述这些道理的时候,亦越趋成熟丶完备丶妥善。

    5.正因为我们领会天主那丰富的道理时,经常都会有这样的一个渐进过程,故此,教会能在不同的时间宣布不同的道理,实属正常。於是,在历史上,你会见到在某一年教会(指天主教)宣布某端道理,在若干年後,教会又宣布另一端道理。这些道理都有坚实的理据支持,部份道理的理据在本网站已略述一二,请大家到相关的项目参阅。

    6.实在,某端道理确立後,教会也有需要去把它宣布出来,因为在反省和讨论某些道理的时候,难免有正反的意见,亦不乏一些疑虑,故此,在长期反省讨论後,当这些道理已经确定,教会也该加以正式地公布,好能澄清疑虑,亦免日後翻来覆去,再花时间从头讨论。举例来说,主耶稣基督的「两性一位」的道理--「耶稣基督有两个本性,即天主性和人性;两者并不相混淆,却结合於天主圣子唯一位格中」(《天主教教理》第481号)就是经过上述的漫长反省丶讨论丶辩证过程,经历了首七个世纪的六个大公会议,才确立出来的,过程中,的确是有些人(虽然他们对圣经十分熟悉)对主耶稣的身份把握得不好,以致有错误的见解。教会在有关的道理反省得成熟之後,正式地公布出来,予以确认,这是有其需要的。

    7.至於「规定」方面,大概任何团体都试过,团体运作了一段时间,便会发觉有需要订出一些「规定」或「守则」,好使团体运作畅顺,不致混乱,这些规定或守则诸如:「离开时请关掉所有冷气」,「圣堂公物,用後放回原处」,「未领洗的教友不宜作干事」,「参加儿童主日学的小朋友须年满xx岁」……天主教是个很大的团体,随时教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她自然需要在不同的时间订出和公布一些适切的「规定」或「守则」,好使教会内各单位有所依循,这是正常不过的。至於那些「规定」或「守则」是否订得合宜,则是另一回事,日後如有需要,可以作出修改。

    8.最後让我谈谈「售卖赎罪卷」,天主教的确曾有这样的做法,但後来已经停止了,我听过有些误解者以为直到今天,天主教仍然售卖赎罪卷,这实在是个误会,也许他们忘记了人能靠着天主的助佑而去悔改,见你偷过一次东西,就认为你以後天天都偷东西。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也曾为二千年来教会所犯过的错公开道歉,这自然也包括为「售卖赎罪卷」而认错。我觉得我对「售卖赎罪卷」一事,只知其概略,对它的背景丶成因丶来龙去脉还未了解得很多,我大概是不宜发文谈论的。我只是一方面为天主教(以至任何教会和宗教都会)犯错而感慨,另一方面也庆幸自己的教会(天主教)能够悔改,并且有勇气坦然承认己过。印象中,其他教会和宗教好像没有这样公开认错,当然,天主教如此做了,不代表其他教会和宗教也要照做。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1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