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耶里葛 (Pauline J aricot , 1799-1862) 这个名字,所有传教士都肃然起敬,因为她是所谓「传信会 J (Society for the Propagation of the Faith) 的创办人。在十七岁那年,她私下宣发终身守贞的誓愿,同时创办了与里心修和的共祷会,这是女工的组织。她又在 1820 年组织传教协会,并从普通教友那裡,筹募了一笔经费。 1826年,她成立罗丽达之家,是专为女工而设立的。接苍,她又成立了生活玫瑰经协会。有十二位教友在巴黎发起资助外国传教募捐运动,他们决定与耶里葛所创立的组织联合起来,这项联合行动,在 1822 年 5 月 3 日正式开始,这就是传信会创办的由来,不过,耶里葛一直都被视为传信会的创办人。她的晚年是在赤贫、被嘲讽和被详谤下度过。「愿天主按照她的旨意行事,绝不要因为我的缘故,因为我的痛苦、眼泪、祈祷或埋怨而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在这同时期,法国是一片专门以外国传教为宗旨的宗教组织,纷纷建立起来的景象。在意大利和德国也有类似的情景,不过热闹的程度较低。传教团体的数目惊人地迅速增长,而欧洲和美国的天主教友也非常慷慨地捐助外国传教的事业。世界第二次大战一个灾难性的影咱就是,传教活动的缩减,这样一来,正好为传教国家组织本地的圣统制舖路。 与耶里葛同时代,也和她一样,致力于仁爱工作的,是奥沙南 (Frederick Ozanam , 1813-1853) 。他生于犹太家庭,自幼在里昂受教育。后以专门研究但丁的专家身分,在苏宾教授外国文学。在巴黎,他有机会接触当代优秀的文学宗教思想家,例如:赖葛代 (Lacordaire) 、查道本(Chateaubriand) 、蒙德蓝伯 (Montelambert) 等。1833 年,他成立仁爱会,到 1835 年,这个组织正式定名为圣云先会 (Society of S t. Vincent de Paul) 。从那时起,这个善会在世界各地迅速发展,尤其是在美国,它已变成为教助贫苦穷困的人们的象徵。的 耶里葛和奥沙甫的工作是接着发展的公教行动的前身。鼓励教友传教工作的是圣云先保乐殖 (St. VincentPallotti) 、教宗比约九世及教宗良十三。教宗比约九世酋呼吁教友与教会合作,而教宗夏十三发动组织公教行动。教宗比约十世更是大力培育这个运动的教会最高领袖,公教行动的历史家通常都认定教宗是最了解公教行动的精神的人。不过,确实地把公教行动定为一种教友传教工作的人是教宗比约十一世。 孔格指出,有关公教行动最初的三项概念,是出于教宗比约十一的想法:坚持它的传教特质;包括各阶层各行业的天主教友;它的传教工作就是教友以基督徒身分,在世上从事天主的工作。 教宗比约十一界定公教行动是「教友参与圣统制的使徒工作。 J 1923 年,嘉汀(Joseph Cardijn) 成立基督徒工育会 (J.O. L. orY.C.w.) ,这个组织发展非常迅速,十几年间,已有来自十五个国家的十万名代表,出席它在 1935 年召开的代表大会。最后,教宗比约十二亲自釐定公教行动的定义和组织。的教友的圣化 慨然、所有基督徒都受召追求爱的成全,我们可以期望在每一个国家都找到优越的圣善模范。除了耶里葛和奥沙南之外,我们应该介绍圣哲玛嘉家呢和依丽莎李苏亚。 哲玛 (St. Gemma Galgani) 在 1878 年生于意大利的路加附近,很年幼时已成了孤儿,由玛窦基安尼尼的家人扶养长大。她一直留在基安尼尼家直到 1903 年逝世为止。她由于长年愚病而不能进入路加的基督苦难隐修。不过,她经验到天主赐给她的特殊恩宠,例如:圣伤、不断的神魂超拔、见到耶稣、玛利亚和她特别尊敬的基督苦难会圣嘉卑尔等人的形象。
圣哲玛没有写过任何书出版,不过我们可以从她的书信、自传和生活,知悉她的教导,这些都是一位耶稣苦难会士圣斯丹尼劳斯的哲民诺记录下来的。她最出色的德行就是谦虚,同时因为她的转求而发生了无数奇蹟,她可说是现代最受尊敬的圣人之一。她在 1940 年被列圣品。 她和圣嘉卑尔都是耶稣苦难会灵修的代表人物。 依丽莎李苏亚 (Elizabeth Leseur) 1866 年生于巴黎,是在婚姻和活跃的社会生活中达到圣化的最佳典范。她从很早就按着一定的规律生活,这包括祈祷、研读宗教书籍和不断地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二十一岁那年,她与菲力士李苏亚结婚,他完全失去信仰,虽然他答应尊重依丽莎实践她的宗教信仰,但不久就食言,非常残酷地攻击她,企图使她失去信仰。 结婚七年之后,依丽莎放弃了宗教实践,但阅读利南着的基督信仰发源的历史 (Renan , His的ry o[ the Ori-gins o[ Christianity) 时,她发现他的论点有错误,结果,她开始阅读教父的作品,广泛涉猎里奥思定、里多玛斯、圣德兰亚维拉、圣方济沙雷等人的着作,尤其勤读圣经。阅读的结果是她重获年青时的信仰,并开始度深度的基督徒生活。 1903 年在她与丈夫前往罗马的栋途中,她经验到基督临在她内,从此之后,她的内修生活彻底革新。她毫无保留地把自己交给基督。从此以后,她最大的安慰和支持,就是领受军体。同时,她不断地努力归化她无信仰的丈夫,不过不是透过辩论,而是透过她自己神圣的生活见証和祈祷。她在 1914 年逝世,来不及见到她丈夫的皈依。 不过, 1905 年她在日记中写过,最后她的丈夫必定能重归天主,这事果然在她死后三年实现了。她死于癌症,在她得病初期,她已把自己的生命奉献,为求菲力士的归依。在她死后,他加入道明会,做了一位司铎。他享年六十二岁,至死不忘他的妻子曾为了他的归依而奉献了她的痛苦。依丽莎除了灵修日记之外,还有过不少的着作,不过她最好的作品是有关基督徒如何忍受痛苦。
既然我们介绍了圣哲玛和依丽莎李苏亚的圣德,作为教友成圣的表样,我们在此也应该讲讲二十世纪其中一种奉献生活的模式:在俗奉献团体。教友在世俗生活中,专注实践福音的劝谛,最初是由教宗此约十二世在1947 年颁佈的 Provida Mater Ecclesia肇基的。 不过,早在 1889 年,教宗夏十三颁佈 Ecclesia Catholica (大公教会)教令中提到在俗虔诚基督徒的组织,他称这些组织为「虔诚的善会 不过,直到教宗比约十二多次颁佈的宗座绍书如: Provida mater Ecclesia , the Motu Prop-r旬, Primo feliciter 和有关宗教团体的指示: Cum Sanctis-simus 之后,在俗奉献团体才有它正式的法律地位。 在教会的历史中,常有一些个人或小团体,按照福音的劝诫一一神贫,特别是守洁德而生活。但在 1948年,教廷正式承认和批准这些在俗奉献的生活模式。现在,修道和在俗奉献团体的成员,同属于「奉献生活」这个共同的题目下。 根据 Provida Mater Ecclesia 世俗团体是协会或善会的一种,因此,从这一点而言,它类似一个虔诚的团结小组或修会的第三会。因为它们是在俗的组织,它的会员是「仍然生活在俗世 J 在整条法令裡,特别强调「俗世」的意义。这表示会员不必遵照修道团体的要求,住在一个团体之内,不过他们应把自己奉献给某一种使徒工作的,他们与社会联系的程度,不是修道人士所能做得到的。不过,最主要的分别,似乎是在俗奉献团体的成员,加入团体之后,仍然保持原来的专业或商业,不必像一个教友成为司铎后,就是进入一种不同的「生活景况」。近年来,在俗奉献团体大量而且迅速发展,不过,正如其他的教友组织或教区司铎一样,有不少已经取了修道组织的名义而失去了它「世俗」的特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