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申
独身生活并非这次神学研习会的主题,但是参加这次研习会的学员中百分之九十都是独身的神父或修女。我们想在短短半小时内,将结婚与独身分为下面三段互相比较,一方面为了对婚姻更完整地了解;另一方面也为了反映独身的意义。事实上,耶稣肯定婚姻不可拆散时,同时提出了为天国而独身(玛十九3-12),保禄在格林多前书第七章中,讨论婚姻生活时,同时也提出了童贞与寡妇守贞。以后的教会文件,如当今教宗的「家庭团体」劝谕第十六号,往往把婚姻与独身连在一起阐述。
一、婚姻与独身互相需要
首先,基督信徒独身的意义是多么需要一个正确的婚姻概念,以及一些美满的婚姻生活。反过来说,一个对于婚姻没有正确概念的社会,一些在婚姻生活上不完美的人,无法真正了解独身的意义。为什么呢?基督信徒独身是为了天国而牺牲婚姻生活。除非婚姻概念是正确的,婚姻生活是美满的,便无法显出独身所有的牺牲。
两种错误的婚姻概念、无法反映出独身的意义,反而能够歪曲它。第一是染有玛尼派色彩,轻视婚姻的概念;第二是染有纵欲派色彩,忽视婚姻的概念。这两种偏激的思想,都不尊重婚姻生活的神圣,因此也都不会见出独身的意义。如果按照玛尼派思想,性、爱、婚姻这类生男育女的事属于物质世界,是不洁的、可耻的,那么独身非但没有牺牲的一面,只是避免不洁的家庭生活,享受清福而已
245
独身成了精神世界的享乐,不易按照福音,作为对天国临近的证明。至于纵欲派视婚姻如儿戏,只是男女之间的自由结合,随时可以为了更大的怏乐而拆散、更换,那么独身也只不过少享一些乐,显不出真实的牺牲;这类的牺牲,如同牺牲其他的享乐,不易为天国作证。只有当婚姻看作珍贵的人间的崇高价值,为人类的现世历史具有不可或缺的贡献,那么独身才会受人严肃地注意、探讨,最后能见出它的意义。所以独身需要正确的婚姻概念,为表达它真实的牺牲,以及它含有的意义。
另一方面,婚姻生活也需要正确的独身概念,后者启示前者超越幅度。独身为天国临近作证,标示天主是人类唯一的需要,其它一切都是相对的,可有可无的;唯有天主是绝对的。在独身作证的光辉下,婚姻即使美满、幸福、为人类的现世历史即使多么重要,它究竟不是绝对的;是人间的事,不是永远的事(谷十二24-25)。婚姻生活承认了独身的讯息,它会以天主作为绝对的标准,因此寻求天国,走向更高的境界。圣保禄这样具体地劝导夫妇说:「你们切不要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专务祈祷,但事后仍要归到一处,免得撒旦因你们不能节制,而诱惑你们。」(格前七5),基本理由便是婚姻需要超越幅度,而这超越幅度是独身特别标榜的。最后,丧偶几乎是结婚的人难免的遭遇,独身在生活中清楚标榜天主是唯一的需要,这为丧偶者不是极大的启示吗?总之,结婚的人需要正确的独身概念来启示生命的超越幅度,导致他们不沈溺在婚姻生活中而以它为绝对;最后为了信仰,为了真理,为了绝对的价值,结婚的人尚应准备自己牺牲美满的家庭生活。这种牺牲、独身的人在自己的生活方式中,为结婚的人指示出来了。
由此可见,结婚与独身,在实际生活中,在自己意义与价值的肯定中,彼此需要。
246
二、在象征神学下,探讨两者的关系
所谓象征神学,根据的是保禄厄弗所书信第五章的灵感,他把基督和教会的结合与婚姻圣事,互相阐明与解释,因此后代的神学非常喜爱随从他的灵感来发挥婚姻与独身的关系。比如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的「家庭劝谕」第十六号,便是继承保禄思想。
基督与教会的相爱是婚姻结合的理想。也许在我们今日男女平等意识强烈的时代背景中,不须在这比较中,强调基督是头——教会是身体与丈夫是头——妻子是身体,而更该看重的双方的结合。基督与教会的结合是不可拆散的;婚姻圣事不可拆散性的理想便是建基在基督与教会的结合上。
虽然保禄思想中,基督与教会的爱是婚姻之爱的理想,后代圣事神学中,认为基督信徒在婚姻圣事中的男女结合倒是基督与教会相爱的象征。由于在天主救恩次序中,所有的圣事属于救恩尚未完成阶段,所以都是临时的;在天主救恩已经完成的永恒中,圣事都将消逝。可见婚姻作为圣事的价值是相对的,它象征基督与教会的正在走向完成阶段的结合。至于基督徒的独身,在教会的注解中,视为是在救恩尚未完成阶段,提早实现永恒中已经完成的救恩(家庭劝谕第十六号)。独身生活指示永远生活中基督与教会完完全全地自我圆满的互相通传。
所以婚姻圣事象征基督与教会的爱,在现在尚未出完成阶段中;至于独身提先实现已经完成的境界。由此也可以发挥两者关系。婚姻圣事一方面,是在夫妇有形可见的相爱中象征基督与教会的结合;另一方面在这种相爱中,承认自身的临时性,因而在独身生活者的提示下,寻求永恒的救恩完成。至于基督徒独身生活,一方面,是在自己的单独方式中,提早经验永恒中基督与教会间已经完成的相爱
247
完完全全的天人合一;但是另一方面也得承认自己的永恒性,尚是提早于这个将要消逝去的世代中,因而在婚姻圣事的夫妇相爱中,得到灵感,献身于人群;在救恩尚未由完成时代中,促进天主的国早日来临。
三、独身「优于」婚姻吗?
这不是一个神学家想出的无聊问题、特利腾大公会议说:「谁若说,结婚人的地位、胜过守贞或守独身人的地位,而守贞与独身,并不比结婚更好更有福(参阅玛十九11;格前七25、35-40),则应予以绝罚。」(天主教会训导文献选集1810,施安堂译,页五一 一)。大公会议引证了玛窦福音与格林多前书,表示它的肯定具有圣经基础。我们不深入研讨公会议肯定的时代背景,只拟简单地作一解释。不过解释之前有两点说明。
第一:比较两者之高低或优劣,只应针对婚姻与独身二种在教会中承认的生活方式,或者制度而论,不应引入两种方式中具体生活的人的成败或得失。一个比较优的生活方式中,不一定所有的人都活得很成功;后者牵涉到人的自由,人的按照理想奋斗与否。一个次优的生活方式中,能够活得相当成功。因此,即使按照教会的肯定,独身「更好更有福」,不一定独身的人个个比结婚的人「更好更、有福」,因为问题还有独身者是否按照自己生活方式的要求去实践。所以讨论我们的问题时,不宜具体将两种生活方式上的人来比较。
第二:比较二者之高低或优劣,更须指明比较的观点或角度。有时,在某一角度下,甲比乙高;可能另一角度下,乙比甲高。教会文件肯定,独身比婚姻「更好更有福」,必须研讨究竟自哪个观点而论;
248
教会不可能肯定,在任何观点下,独身比婚姻都「更好更有福」,这显然是违反常识的事。谁能说在人际来往之感情生活方面,独身比婚姻「更好更有福」呢?
以上两点说明之后,我们尝试解释教会根据圣经资料,肯定独身「优于」婚姻的意义。首先我们排斥两种不良的解释。第一:过去有人往往会说:独身比婚姻更难,应当胜过的精神诱惑等等更多,所以更「优」。其实每种生活方式都有不同性质的困难,因此不易比较。其次困难更多,便说是「优」,不知根据什么原则。第二:保禄说:「没有妻子的,所挂虑的是主的事,想怎样悦乐主,娶了妻子的,所挂虑的是世俗的事,想怎样悦乐妻子……这样他的心就分散了。」(格前七32-33)果真这样,独身自该「优于」婚姻。不过,格林多前书的思想,圣经学家以为得与厄弗所书第五章整合。如果厄弗所书将基督与教会的结合作为婚姻生活的理想;如果教会认为婚姻圣事象征基督与教会的相爱,那么丈夫与妻子彼此悦乐,真是导致他们两人经验基督与教会的相爱,那么,格林多前书的肯定,在基督救恩平面上有了补充。为此我们今天再三宣讲,丈夫与妻子便是在婚姻圣事中悦乐主,借着彼此相爱的经验,发现主的临在。虽然与独身者经验主的临在方式不同,婚姻生活不再可说阻碍人接近天主。
究竟在什么观点下,独身「优于」婚姻呢?关于这个问题,第六届世界主教会议早给教宗的第十一提案,虽然讨论婚姻与独身的互相关系,却没有指出「优」的问题。可是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依据世界主教大会呈给的四十三提案所颁的「家庭团体」劝谕第十六号中,却加上了独身「优于」婚姻,这表示教宗相当注意这个问题。那么教宗在劝谕中有什么指示呢?
教会训导文件不是神学著作,在劝谕所举的解释中,最为重要的该是来自格林多前书第七章,以
249
及玛窦福音所说「为了天国而自阉」(十九12)。其实这也是特利腾大公会议的思想。现在根据这些经文,我们综合地解释为什么独身「优于」婚姻。我们先从婚姻作为人性的制度,然后从婚姻作为圣事来讨论。
婚姻作为人性的制度,创世纪中即已记录。其后延续在旧约时代。在救恩历史中,它一直保有著。所以这是一种「古礼」,基本上与人性,即使堕落有罪的人类相连的,它连续出现在救恩史的末世时代,耶稣基督宣讲的天国已临阶段中,但它作为人性制度而论,对于这个新时代并不标榜什么。它只是「古礼」在新时代中延续而已,并不为新时代积极象征什么。至于基督信徒的独身,耶稣视之为天国来临的象征:「为了天国而自阉」;它是救恩末世阶段,亦即新约时代的特征,标榜「不娶也不嫁」,天国来临的生活。
当然我们知道,基督信徒的婚姻在新约时代,已经提升为基督与教会结合的象征,或为新约的圣事,不过即使作为圣事而论,如同上文中曾经说明的,它象征基督与教会尚未完成的结合,期待永远生命中的圆满,它指向将来、永恒。至于基督信徒的独身,提早实现「不娶也不嫁」,人类复活后如同天使一般的生活。
根据上面两个解释,教会肯定独身「优于」婚姻,可见它有固定的观点。在救恩历史中,独身对于末世时代、对于天国的完成,具有「优于」婚姻的启示或标榜。因此「家庭劝论」第十六号说:「教会在历史中,自始即常常主张这个(独身)神恩「优于」婚姻,由于独身与天国,有着特殊的联系」。独身同时肯定天国是唯一无二的需要、是无价之宝,为了得到天国,任何牺牲都不足惜。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