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地下教会
    地下教会产生于五十年代,也就是爱国会的成立和自选自圣主教的时期,文革中地下教会持续发展。在八十年代迅猛发展壮大起来,主要是因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1978年教廷万民福音传播部将教务权力和特权放宽,给予中国大陆的神长教友,这为地下教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根据。一是1978年邓小平重返政坛后,许多“政治犯”得到释放,五十年代被囚的神长教友也先后被释,政府容许他们有限度的活动空间,这为地下教会在现世社会上的存在提供了条件,再加上政府和爱国会安排了一些已结婚的神职组织公开教会的组织,引起了教友的不满,更加促进了地下教会的发展。

    一、教务权力和特权放宽政策

    1、在没有主教的时候神父可自行祝圣圣洗、坚振和终傅圣油,并可用短式经文为当事人举行圣事。

    2、神父在举行弥撒圣祭时,如果遇到特殊情形可不守空心斋,可用玻璃杯或普通杯代替圣爵,民发酵的面饼必要时也可以用,一天可多次举行弥撒,可集合多种弥撒意向,但只能收一个献仪。

    3、有需要时,神父可实行集体赦罪。

    4、可以给没有受过修院教育,但却有爱德、信仰坚定、忠于教会和教宗并对教义有正确认识的独身男教友授予圣秩圣事。

    二、范学淹主教的《十三条》(《谁主沉浮》200页)

    1988年初,河北教会流传着一份据说是由范学淹主教所发的《十三条》,内容主要是范主教对爱国会看法的总结,主教在其中指出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错误,指出任何教会如果脱离教宗,不与普世教会共融就不是圣教会了。号召教友们不要参加爱国会主教神父所举行的圣事,如果参加不单不得罪赦和恩宠反而罪上加罪,其原因是因为他们脱离了教会。

    《十三条》先后在内蒙古、甘肃、新疆、山东、河南等地流传,最后也传到了海外。国内的社长教友对《十三条》反应不一,许多地下的神长也对它持怀疑态度,怀疑它是否完全出自范主教之手,因为它的内容与教会法典有冲突之处。中国政府对此持冷默态度,因为它的目标不是政府而是爱国会,且此事本身会造成教会的分裂,对他们有利。爱国会成员则对此表示强烈不满,甚至有人声称《十三条》有违中国宪法,应采取强烈措施。

    三、马骥主教的“我的声明”

    甘肃平凉教区的马主教于1988年8月14日发表“我的声明”,在国内外引发极大反响,内容主要针对中国教会“三组织”,指责他们的缺点:

    1、公开教会的高级领导成员,放弃了贞洁圣愿,且还继续举行圣事,给教会造成了不好影响。

    2、公开教会的许多领导公开否认教宗的首席地位,放弃了教会的许多原则。

    3、公开教会的许多领导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争取教会的房产。

    马主教声明自己退出公开教会的所有组织,这一声明在公开教会中引发了极大的反应,“三组织”于次年9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发表三项决议:一尽快实行中央188号文件(文件内容关于落实教会的房产)协助政府将教会的不动产归还教会;二拥护教宗的首席地位(四人表示反对);三是凡结过婚的神职应离开自己的教区和堂区,并禁止他们行圣事。

    四、“三原”会议和地下主教团

    89年之前地下教会的主教神父们都是单独工作,没有统一的组织。1989年地下教会的主教们认为有必要成立自己的组织,一方面可有效地也公开教会的组织抗衡,另一方面可团结地下的神职以整体名义对外表达自己的见解。

    1989年11月21日在陕西高陵县的张二册村召开了地下教会会议,此次会议有十几位主教和神父教友共约30人参加,因此处属于三原教区,又称“三原”会议。

    会议首先讨论了中央在1989年2月关于地下教会活动所发的“二号”文件(内容为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坚决打击反动份子。参《谁主沉浮》293页),之后决议成立地下教会自己的主教团,取名为“中国大陆主教团”,以区别于80年在北京成立的主教团,并指出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我们完全接受教宗的领导并维持与整个天主教会的彻底共融。

    会议选举河北保定的范学淹主教为主席、旅居美国的上海教区龚品梅枢机和暂居香港的广州教区邓以明主教为荣誉主席。

    各方反应:

    1、政府:政府对此采取强硬措施,一个月之内捸捕了10多位主教神父和教友(黑龙江的郭文志主教、河北献县的刘冠东主教、甘肃兰州的杨立柏主教等)。国务院宗教局对此采取不承认和视若无睹的态度。宗教局长任务之在香港答记者问表示不知道有“三原”会议,声明中国天主教只有三个组织。

    2、罗马:教廷一方面想和中国政府改善关系,不想过多地刺激中国政府和“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不赞成地下成立新的主教团;另一方面又不愿伤害地下教会的感情,为此教廷没有公开承认也没有公开否认此事。

    3、台湾方面:有些教会人士对新成立的主教团表示支持,呼吁世界各地的主教团对刚成立且受到打击的主教团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援助,同时也呼吁中共当局释放被捕的神职人员。地下教会指出成立大陆主教团决无违法、犯法、不爱国的意图,他们只愿指出用人教宗的领导与普世教会共融是属于天主教信仰的本质,与国家政治无关,因此台湾有关人士希望中国当局能正视这一世人皆知的事实,拿出勇气来与地下教会人员进行对话。

    1990年4月29日台湾全体主教发表联合声明,呼吁公开教会与地下教会展开对话,强调在同一信仰下双方共融合一,会使中国教会开花结果,使中国人能皈依基督。很显然台湾神长希望中国教会双方能同舟共济,放弃前嫌,为中国教会打开新的局面,这也是普世教会对中国教会的期望与祝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