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撒律的设计者?
    撒律客观地反映出了四世纪正统派欧色比派之间的斗争,在比较完整地保存原始会  记录面貌的文本中,又明确提到儒略一世的名字。而且又坚持不把没通过的提案写成通过的提案,说明撒律确确实实是撒提加会议时参加了会议的主教们写的。但它不是大会通过的教律。它之所以采用叙事文体,正是因为当时贺西约等认为是最在键性的提案没有通过,不能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采用叙事体裁,可以标上贺西约的大名,利用其曾胆任尼西大会主席的名气和权威。就这样,教会历史上发生了这件怪事:由于尼西教律的存在而无法通过的上诉权提案。恰恰是靠尼西教律的至高权威而生存了下来。

    大会虽然没有通过高藤觉提出第四条,这并不等于说除贺西约高藤觉外,无人支持这一提案;只是说明尼西教律的权威太大,在讨论时“不敢”通过,因此,现有的所谓撒律很有可能是贺西约等伙同大会的一部有分主教共同设计的。

    我们肯定贺西约是撒律的主要设计者,理由是:当时贺西约是大会主席,而历史上从未出现过正规的撒律,会议讨论了教务问题。通过了一些提案,而又不将之整理成正规条文,予以公布,没有贺西约的安排,是不可设想的。

    罗马方面也参与了制订工作,应时罗马方面有两位神父参加撒提加会议,关于“撒律“制订的经过,罗马方面完全不知情,是无法想像的,它直接关系罗马呀!

    再者,罗马教会在阿毕雅略案件中的表现,是十分可疑的(注附后)西方教会历史学者为罗马方面作的解释是无力的。他们说罗马教会“误”将撒律和尼西教律混抄在一起了。令人不解的是:罗马教会参加了尼西大会,怎会没有幽西教律,而要从别的教会借抄尼西教律。而且一定要等制订撒律之后借抄,以致将两个不同的教律抄在一起?424年,阿非利加主教会议写信给罗马主教赛勒斯丁的信中称:“罗马主教受理上诉,是对非利加教会权力的侵犯”,罗马方面对此居然无反应。如果罗马教会对撒律的底细一无所知,这也是无法理解的。

    阿毕雅略案件之后不久,罗马主教利奥一世再次将撒提加“教律”第五条作为尼西教律援引,就更无法叫人相信那只是出于“误”了。

    阿菲利加主教们没有参加撒律设计。这在表现在他们在阿毕雅略案件中对于上要款一无所知。而且,撒律第七打明确指责菲利加的过错,这在会议上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在“教律里明确提出来却是违反爱德的准则的。我们很难想像:阿菲利加主教参与了这条会议记录的选择。相反,撒律里关于去宫廷的规定篇最长,很有点围攻菲利加的味道;我们认为,当日带头否决高藤觉提案的,很可能就是菲利加主教们。”

    参与贺西约设计工作的有多少主教?这当然是个谜,不过,第十七条后面签字保证词前面那句话“各省到会主教全体签了名”,显然不足为信。原本签名之前,就写上“全体主教签了名”字样。这句话只能是后人加上去的。

    主教会议制订教律,毫无例外地一律采用法律条文体裁;撒律一反常规采用叙事体裁,除了作弊,是无其它可以解释的。但是西方学者斥之为伪造时,同时也否定它确系撒提加会议上的产物。这就使得肯定其历史真实性的学者难接受。肯定撒律历史真实历史真实性的学者,抛开尼西律当时的存在和权威这一具体的历史背景,把一反常规、利用会议记录拼凑的“教律”,肯定为大会通过的教律,把不伦不类的撒律三、四、五条奉为教皇权力历来如此的证明。两派学者都失之于不重视历史背景。当然,有的学者或许看到了这点只是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或者不敢道破。这也是可能的。

    撒律原来只是正统派向欧色比派撒去的一把迷眼的沙子;后来却变成罗马主教干涉其它教权力的依据,迷了自己人的眼睛。这是它的设计师始所未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