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天主教法典》,932條1項;見「禮儀改革」,9。
[198]《天主教法典》,904;見梵二「教會」,3;梵二「司鐸」,13;亦見特倫多大公會議第廿二會期,「彌撒聖祭」,第6章(DS1747);保祿六世,「信德的奧蹟」通諭(Mysteriumfidei,1965.9.3:AAS57(1965)pp.761-762);見「活於感恩祭的教會」,11;「聖體奧蹟」,44;《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9。
[199]見《天主教法典》,903條;《羅馬彌撒經書》,「總論」,200。
[200]見梵二「禮儀」,36:1;《天主教法典》928條。
[201]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14。
[202]「主的日子」,36;亦見「聖體奧蹟」,27。
[203]「主的日子」,尤其36;聖禮部,「特殊團體彌撒」訓令(Actiopastoralis,1969.5.15:AAS61(1969)pp.806-811)。
[204]見《天主教法典》,905,945-958條;見聖職部,「彌撒獻儀」法令(Mosiugiter,1991.2.22:AAS83(1991)pp.443-446)。
[205]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27-333。
[206]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32。
[207]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32;「莫大恩賜」,16。
[208]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33;附錄四:「祝福彌撒用聖爵及聖盤禮」(OrdobenedictioniscalicisetpatenaeintraMissamadhibendus);《羅馬主教禮書》,「祝聖教堂及祭台禮」(OrdoDedicationisecclesiaeetaltaris,1977.5.29),第7章。
[209]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63,183,192。
[210]《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45。
[211]《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35。
[212]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36。
[213]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37。
[214]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209。
[215]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38。
[216]見「禮儀改革」,8c。
[217]見《羅馬彌撒經書》,「總論」,346g。
[218]《羅馬彌撒經書》,「總論」,114;見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