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見「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神學原則,3節。
[248]《天主教法典》,900條1項;見拉特朗第屆大公會議(1215.11.11-30),第1章(DS802);克萊孟六世,「致亞美尼亞大公主教默基塔爾(Mekhitar)書函」(Superquibusdam,1351.9.29:DS1084);特倫多大公會議第廿三會期(1563.7.15),「聖秩聖事的教義及規條」,第4章(DS1767-1770);「天主中保」(AAS39(1947)p.553)。
[249]見《天主教法典》230條3項;若望保祿二世,「基督平信徒參與司鐸牧職研討會上發言」(DiscorsoalSimposiosulla?partecipazionedeifedelilaicialministeropastoraledeisacerdoti?,1994.4.22),2;「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前言(AAS89(1997)pp.852-856)。
[250]見「救主的使命」,53-54;「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前言(AAS89(1997)pp.852-856)。
[251]見「傳教」,17;「救主的使命」,73。
[252]見「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實用的規定,8節2項。
[253]見「活於感恩祭的教會」,32。
[254]《天主教法典》,900條1項。
[255]見《天主教法典》,910條1項;亦見「主的筵席」,11;「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實用的規定,8節1項。
[256]見《天主教法典》,230條3項。
[257]見「無限愛德」:前言(AAS65(1973)p.264);「某些職務」(AAS64(1972)p.532);《羅馬彌撒經書》:附錄三:「委任送聖體員禮節」(RitusaddeputandumministrumsacraeCommunionisadactumdistribuendae);「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實用的規定,8節1項。
[258]見「莫大恩賜」,10;見宗座法律條文解釋委員會,「釋疑覆文」(1984.7.11:AAS76(1984)p.746)。
[259]見「無限愛德」,1;宗座法律條文解釋委員會,「釋疑覆文」(1988.6.1:AAS80(1988)p.1373);「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實用的規定,8節2項。
[260]見《天主教法典》,767條1項。
[261]見《天主教法典》,766條。
[262]見「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實用的規定,2節3-4項。
[263]見「主的日子」,尤其31-51;「新千年的來臨」,35-36;「活於感恩祭的教會」,41。
[264]梵二「司鐸」,6;見「活於感恩祭的教會」,22,33。
[265]見「聖體奧蹟」,26;聖禮部,「無司鐸舉行的主日禮儀指南」(ChristiEcclesia,1988.6.2),5,25。
[266]見「無司鐸舉行的主日慶典指南」,18。
[267]見「主的筵席」,2。
[268]見「主的日子」,49;「活於感恩祭的教會」,41;《天主教法典》,1246-1247條。
[269]《天主教法典》,1248條2項。見「無司鐸舉行的主日禮儀指南」,1-2。
[270]「活於感恩祭的教會」,33。
[271]見「無司鐸舉行的主日慶典指南」,22。
[272]「活於感恩祭的教會」,30;亦見「大公指南」,115。
[273]見「大公指南」,101。
[274]《天主教法典》,292條;見宗座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正確解釋天主教法典第二部分1335條的聲明」(1997.5.15),3(AAS90(1998)p.64)。
[275]見《天主教法典》,976,986條2項。
[276]見宗座法律條文解釋委員會,「正確解釋天主教法典第二部分1335條的聲明」(1997.5.15),1-2(AAS90(1998)pp.63-64)。
[277]有關獲特准豁免獨身生活的司鐸,請見信理部,「豁免司鐸獨身的規則」(Normaesubstantiales,1980.10.14),5節;亦見「有關非晉秩信友協助司鐸聖職的某些問題」:實用的規定,3節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