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信徒之间的婚姻是教会七件圣事之一。我们已说明了这件圣事在天主创世和救世计划中的地位。今天我们要谈谈这件圣事在教会内的举行。
关於这点,《天主教教理》没有加以多少发挥。它只指出天主教徒之间的婚姻通常在弥撒中举行,它也说出这种做法的好处。它劝勉要结婚的男女在领受婚配圣事前先进行妥当告解。它告诉我们在不同礼仪中主持婚姻典礼的圣职人员的不同角色。最後也谈到举行婚配圣事时所诵念的经文,以及向天主所求的祝福和圣宠。
天主教徒之间的婚姻通常在弥撒中举行。
1621在拉丁教会的礼仪中,男女都是天主教徒的婚姻通常在弥撒中举行,这是基於所有圣事都与基督逾越奥迹有关的原则。在弥撒圣祭中所实现的是新而永久的盟约的记忆。这是基督与他的教会永久结合的盟约。基督视教会为他的净配,并为她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所以一对新婚夫妇在弥撒中确认他们的双方合意,这是十分适宜的。这样,他们可以把他们彼此间的自我奉献,与在弥撒中所纪念的基督为他的教会所做的奉献联合在一起;他们又可以一同领圣体,能在领受同一的基督圣体圣血的同时,在基督内「结合为一体」。
在领受婚配圣事前先进行妥当告解。
1622正如当今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他的《家庭团体》劝谕中所说的,两个已领洗者之间的夫妇盟约,「既然是圣化的圣事行动,应该本身是有效的,相称的和有成效的」因此,他们最好在结婚之前,先妥当告解,清理他们的心灵。
有关婚姻圣事施行人的不同解释。
1623在拉丁教会中,一般认为在婚配圣事中新郎和新娘在此分发基督的圣宠;当他们在教会面前宣布他们的合意时,他们在互相施行婚姻圣事。在东方礼仪中,婚姻圣事称做加冕礼,这件圣事的施行人是主礼的司铎或主教,是他在接受了新郎和新娘的彼此合意後,给他们俩加冕,表示他们缔结了婚姻盟约。
举行婚姻圣事时所诵念的不同经文和所祈求的天主的祝福和圣宠。
1624这些不同的礼仪都有许多「祝福的」和「呼求天主圣神的」经文,祈求天主赐给圣宠,降福一对新人,特别是新娘。在这件圣事中呼求天主圣神的经文里,新郎和新娘领受天主圣神,与基督和教会之间的爱相共融。天主是他们的婚约的印,是他们之间的爱的源源不绝的泉源,是支持他们彼此忠贞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
内容要点
1663由於婚姻确立夫妇生活在教会内的公开地位,所以婚礼适宜公开举行,安排在礼仪庆典中,在司铎(或教会认可的证人)和其他证人及信友团体前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