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正义」这个观念在天主教的伦理神学教科书上已经流行了一百多年。在教会的训导文件中,教宗良第十叁世的《新事通谕》,比约第十一世的《四十周年》通谕,若望第二十叁世的《慈母与导师》通谕,也都予以讨论。对天主教的社会训导史略有知识的人都知道∶天主教的学者曾围绕这个观念展开过几场辩论。梵二大公议的文献和新编《天主教教理》,虽然援用这个名词,却并不加以解说。只是笼统地把它比作一连串的生活条件,认为在这些生活条件下,社会中的各社团和每一个人才能达到按照他们各自的性质和使命有权利达到的发展。
《天主教教理》这样介绍,说∶
1928要实行社会正义,便要创造条件,使社会中的各社团和每一个人都能达到他们按照各自的性质和使命有权利达到的发展。社会正义是与公共福利及权力的施用有密切相关的。
至於怎样的生活条件才能使社会中的各社团和每一个人,都达到按他们各自的本质和使命有权利达到的发展,《天主教教理》的建议包括以下叁点。叁点的标题标题是∶一、对人的尊重,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差异,叁、全人类的团结互助。
一、对人的尊重
人性尊严是天主教社会训导的一个要点。最近的几位教宗,如若望二十叁世在《和平於世》通谕,保禄六世在《民族发展》通谕,当今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人类救主》和《论人的工作》通谕中,都曾予以充分的阐释。《天主教教理》特别援引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1987年颁布的《社会事务关怀》通谕中的话,强调其迫切性,
1929要实行社会正义,必须尊重人的超性的尊严。人是社会的最终目的,社会的存在原是应对人的需要。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他所颁布的《社会事务关怀》通谕中说∶「造物主将维护及促进人的尊严的职责委托给我们,而为此在历史中每一时代,任何男女都应严格负起责任」。
《天主教教理》指出「人的尊严」这观念的两个实际涵义∶一个是∶待别人要像待自己一样;另一个是∶不侵犯人人都有的基本人权。这些权利存在於社会之先,是社会必须承认的。《天主教教理》这样阐述,说∶
1930尊重人包括尊重源於人的尊严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存在於社会之先,是社会必须承认的。它们是一切权力在道义上的根基。一个社会,在它所制定的法律上,蔑视或不肯承认基本人权,是在毁坏它本身在道义上的合法性。一个不尊重人权的政权只能依靠兵力或暴力来获得国民的服从。教会有责任提醒所有善心的人,要尊重基本人权,不要把它们与过度的或虚假的要求混为一谈。
1931尊重人绝对不许忽视梵二大公会议的这个教训∶「人人应将其近人视作第二个自我,一无例外,尤其应照料近人的生命,以及为度相称生活所需的日用品。」单凭法律是无法消灭像恐惧、偏见、骄傲、自私这些对有友爱的社会的建立的阻碍。只有爱德,把所有的人都视作自己兄弟的爱德,才能克服这些行为。
1932待别人要像待自己一样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当别人处在特别需要援助的境况时,我的责任也便特别重要。要记得圣经上耶稣所说的这句话∶「凡你们对我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个所做的,就是对我所做的」。
1933这待别人要像待自己一样的责任也包括与我们的意见和行动不一致的人。耶稣甚至要求我们宽恕得罪我们的人。他要求我们,把他传给我们的「新的诫命」、爱人的诫命,也施行在所有的敌人身上。所谓「解放依照福音的精神来讲,与对人的仇恨是水火不相容的,但是对仇人所作出的罪恶行为当然是应该深恶痛绝的。
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差异
有关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差异,梵二大公会议的《论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有这样的教训∶
「既然每人都拥有灵性,即皆为天主依自己的肖像而造生,即皆为基督所救赎,并拥有同一使命和同一超性命运,则愈来愈承认,基本上,人人一律平等。
「诚然,人们在肉体、精神及理智方面,并不拥有同等才能,但应克服并扬弃为了性别、种族、肤色及社会地位,或为了语言或宗教,而在社会及文化等基本人权上有所岐视,因为这是违反天主的计划的。基本人权尚未在各地获得相当的保障,的确令人感到遗憾。例如∶否认妇女自由选择配偶及生活地位的权利,拒绝给予她们和男人平等接受教育及文化的权利。
「此外,虽然在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差异,但人格平等却要求更为人道及比较公平的条件。在人类大家庭内各成员、各民族间所有经济、社会上过分的不平等,是一种耻辱并违反社会正义、公平及人性尊严,尤其危及社会和国际和平。
「各式人为的组织,无论其为私立或公立,应致力於替人性尊严并为达到人生目标而服务,同时应反对任何社会和政府的奴役,并在任何政治体系中,捍卫人们的基本权利,而且这些组织应逐渐适应人类的精神需求,因为精神高於一切,虽则为达成这目标还需要悠长的时间。」
《天主教教理》依据上述训导拟定下列叁条原则∶就人的本性来说,人人都是平等的;由於人不能单独生存,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但必要,而且是有益的;不公正的差异却是一种罪恶。
就人的本性来说,人人都是平等的。
1934人人都是依照天主的肖像而造生的,都有同一的灵性,同一的本性,同一的来源;又都是基督所救赎而蒙召分享同一的天国真福,因此,人人享有同等的尊严。
1935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的主要根据是人性尊严,以及由此而出现的基本人权。应克服并扬弃为了性别、种族、肤色及社会地位,或为了语言或宗教,而在社会及文化等基本人权上有所岐视,因为这是违反天主的计划的。
1936人出生时,并不具备为发展其肉体和精神生命所不可少的条件。但必须有别人的扶助,人与人之间的确有年岁、体力、智能、德行上的差异,这样不同的财富的交易和分配为人人都有好处,在福音上耶稣曾讲了塔冷通的比喻,虽则是教训人应如何利用天主的恩赐去行爱主爱人的事,却也说明了天主赐给人的才能的差异。
由於人不能单独生存,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但必要,而且是有益的。
1937这样的差异原来是在天主的上智计划之内的,因为天主愿意我们每人从别人手中接受我们所缺乏的财富,也要我们把我们所富有的财富分给有需要的人们一同享用。差异是鼓励甚至迫使我们为人慷慨仁慈,乐与别人分享自己的财富,差异也推进文化交流互通财富。圣女加大肋纳曾记录耶稣默启给她的话说∶「我分配德行是很不相同的,我不把所有的德行都分配给一个人,而把这个德行给这个人,那个德行给那个人,有的人,我给他们爱德,有的人,我给他们公义,有的人,我给他们谦逊,又有的人,我给他们活泼的信德。这样我把许多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恩宠不同地分给了人。我没有把它们赐给一个人,我要迫使你们彼此相爱,互相扶助,我要你们每一个都需要别人的帮助,而你们大家都做我的仆人,把我赐给你们的恩宠分给别人一同享用」。
不公正的差异却是一种罪恶。
1938在这个世界上,的确也有许多不公正的差异在压迫着成千上万的男男女女。这样的差异是相反福音的精神的。梵二大公会议这样声明说∶「人格平等却要求更为人道及比较公平的条件,在人类大家庭内各成员、各民族间,所有经济、社会上过分的不平等,是一种耻辱并违反社会正义、公平及人性尊严,尤其危及社会及国际和平」。
叁、全人类的团结互助
「团结互助」,台湾的天主教学者们把它称为「连带责任」,是天主教传统的社会训导中的一个重要名词。先教宗保禄六世曾在《论民族发展》通谕中援用它来强调「进步的国家,有协助落後的国家的责任」。当今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更在纪念这通谕的颁布二十周年的《论社会事务关怀》通谕中,对它作详尽的说明。
现代人已经有了一种觉醒,发现了人与人之间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在现代人的心目中,相互依赖已经是决定人际及国际关系的一种体制了。而且也被视作一个伦理畴予以接受了。「团结互助」是与「相互依赖」相对的伦理上的回应。在《论社会事务关怀》通谕中,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阐明它的意义,说∶
所谓团结互助不再是对许多不幸者的空洞的同情,或肤浅的哀伤。相反的,却是一项将自己献身於共同利益的坚定而持久的决心;即是献身致力於每一个人的和整体的利益,因为我们大家都是要为众人负责的。这种决心是建立在坚信阻碍完全的发展就是对利的渴求和权势的追逐,如我们曾说过的。这些态度和「罪的结构」只能-先要有天主恩宠的助佑-以完全相反的态度予以克服;一种随时就绪地献身致力於近人的益处,以福音的意义表达,就是为他人而「丧失自己」而非剥削他人,为他人的益处「为他服务」而非压迫他。
《天主教教理》承接教宗们的训导,视「团结互助」为基督信徒的固有美德,要求每位信友把自己的精神和物质财富分给别人共同享受,呼吁大家抱着这种精神来解决今日世界的社会间问题。
1939团结互助也称作友谊,或社会仁爱,不论从人性或从基督信仰说来,人人都是兄弟,团结互助就是这条原则的直接结论。教宗比约十二世已经指出∶
我们这时代一个很流行的错误,是忽视了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关怀及彼此相爱的大原则。他说这条原则,不但是人类的共同起原及其共同禀有的理性所指示和要求的,是所有的人,不论属於任何民族,所共同承认的,而且也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为了我们的罪向天主圣父所做的祭献,加给我们的一个严重的责任」。
1940团结互助的精神特别要表现在财富的分配和工作的酬报方面,它要求一个更公平的社会秩序,好减弱社会中的紧张情势,使社会中的冲突可以协商解决。
1941社会和经济问题只能通过各方面共同的团结互助来解决的,要通过穷人之间的团结互助,有钱人和穷人之间的团结互助,工人之间的团结互助,企业主人和雇员之间的团结互助,甚至国家之间及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来共同解决的,国际间的团结互助是一种伦理的需要。缺了它,世界不会和平。
1942团结互助是一种德行。修这种德行的范围并不限於物质财富的分配上。天主教会在布施信仰上的精神财富之馀,对物质方面的福利进步也不断提出新的贡献。这正好是如同耶稣在圣经上所说的∶「你们该先寻求天主的国和它的义德,这一切自会加给你们。
内容要点
1943一、要实行社会正义,就要造成一定的条件,使社会中各社团和每一个人都能获得有权利获得的福利。
1944二、尊重人就是把别人看作自己对待,也就是尊重人人都有的基本人权。
1945叁、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以人性的尊严和基本人权为基础的。
1946四、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是出於天主的上智计划,天主愿意我们都需要别人的帮助。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迫使我们修爱德。
1947五、人性的同等尊严要求我们减少人与人之间在社会和经济上的过度差异,并迫使我们消除所有的不公正的差异。
1948六、团结互助是基督信徒的固有美德,它要求我们把我们的精神和物质财富分给别人共同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