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其他 K4.我答《德兰修女是一个真正基督徒吗?》
1. 由那位曾在尼泊尔宣教的盖大卫(David W. Cloud)牧师所著,谭志超兄弟翻译,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于1996年出版的《德兰修女是一个真正基督徒吗?暨德兰修女的一个同工的访问》一书(下称小册子),曾令不少天主教徒感到困惑,刚好小弟曾于1997至1998年间在香港基督教「时代论坛」周报第533,540和555期投稿回应了此书及与译者讨论,现将有关稿件整理,并补充一些资料(有些地方会跟本网页一些拙作重覆),希望能作为一个较整全的回应。  

A)小册子的内容及征引
2. 在此先介绍这本书的内容:

3. 小册子一开始,作者盖氏先承认德兰修女的善工(第1至2页),并引述人们(包括基督新教不同宗派在内)对她的高度评价(第2至7页),

4. 赞赏之余,盖氏先后两次提出一个他认为很重要的问题:「按圣经的标准,德兰修女是一个重生的基督徒吗?」(第2及8页)

5. 接着,盖氏发挥他的论点,他认为天主教在1960年代召开的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简称「梵二」),「不只确认天主教的错误教导,它实质上是强化了这些教导。数以百计出席二次大公会议的主教们都再次确定了那些罗马天主教的异端教导」(第8页),盖氏继而以标题列举了其中十四项「错谬」作为例子,并引述梵二文献的部份字句(第9至14页),以证明天主教果真如此相信。

6. 由于「德兰修女公开并乐意地承认她是一个彻底的罗马天主教教徒...、并且是罗马教义下一个顺服的修女」(第8页),于是,盖氏便认为「不能否认天主教教会并德兰修女是跟随着违反圣经的教导而行并跟随着一个假的福音。」(第14页)

7. 然后,盖氏再节录这个「彻头彻尾的天主教徒」(第14页)十多段与天主教信仰观点一致的言行(第15至19页),并择录一位与她同一修会、并与她一同工作的安妮修女的录音访问(第21至29页),来证明「德兰修女绝对不是一个福音派的基督徒...。她是一个自我牺牲的女士,却是跟随着一个假的宗教。...无论这工作(指德兰修女所作的)是如何合理(从人们属世的角度来看),也不过是由一些未曾重生的修道者所作的。」(第20页)

8. 最后,在总结中,盖氏再次表示「德兰修女并她的同工们宣称是爱耶稣并是信靠祂的,但实际上这是一个混杂的信仰。」并呼吁人们向「天主教徒如德兰修女和她的同工们...传耶稣基督的福音--一个唯一能将他们从永远沉沦?救出来的福音。」又说:「那些不顾他们教义上的错误并且与他们联合、好像把他们当作是重生、信圣经的基督徒的人,正是可怕地而又永远地损害他们。...我们应该向德兰修女并她的同工们传福音,但神并不准许我们在他们的工作上与他们携手合作或称赞他们,好像他们是传耶稣基督的真福音一样。」(第29至30页)

9. 虽然在小册子看不到一句「德兰修女不是真正基督徒」(书中只说她「绝对不是一个福音派的基督徒」,见第20页),但从整部书看来,「德兰修女不是真正基督徒」这个结论是明显不过的。

10. 小册子旁征博引,兼且大量引述梵二文献,以致「天主教错谬」看来像是铁证如山一般。它所引用的中国主教团秘书处出版的梵二文献,只有一个版本,可惜,若跟着小册子所著的页数查阅时,全都不对,有些地方,整页还是附注或空白!赖某教友之助,被引述的句子,大部份都能找到出自文献何处,那些指出「天主教错谬」的十四个标题则与文献有别,应是作者盖氏为方便读者了解而加上去的。

B)误导的标题,片面的引述
11. 骤眼看这些标题,实在令人觉得天主教十分错谬,比方「马利亚乃教会所敬拜的」就是。无疑天主教很尊敬圣母,但也很清楚只有三位一体的天主才是神,圣母只是人而已!天主教日日举行的弥撒,是向天主表示钦崇和敬拜的大礼。天主教徒若没正当缘故(如:生病)而故意不参与主日弥撒,是犯十诫--犯罪啊!一般来说,在平日弥撒(近半小时)及主日弥撒(近一小时)中,只有两句说话提及圣母,一是教友们在忏悔礼中,认罪后说「恳请终身童贞圣母玛利亚、天使、圣人和你们各位教友,为我祈求上主我们的天主。」(只是请圣母代祷),二是在圣祭礼仪的感恩经中(现以第二式为例),神父向上主说:「求你垂怜我们众人,使我们得与天主之母童贞荣福玛利亚、诸圣宗徒,以及历代孝爱你的全体圣人,共享永生;...」(只是提及圣母,就连请她代祷也不是)。天主教是否将圣母当作天主那样敬拜,自不待言。对圣母的敬礼只属「热心神工」,纵然没正当理由而不参与,亦不是罪。固然,正如梵二文献所言,圣母「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梵二还劝勉教友们「努力推行圣母的敬礼」,但这一切根本远远不及对天主的「敬拜」。

12. 可惜小册子内所引述的梵二文献《教会宪章》却颇为片面,例如:在「马利亚乃无罪的天主之母,终身童贞并且带着肉体被接升天,成为万有之后」标题下引述了该宪章的:「教友们和基督元首结合,并与基督的各位圣人共融,应该‘首先敬忆光荣的卒世童贞玛利亚──我们的主天主、耶稣基督之母’(第52号)...为了这一特殊的恩赐,她远远超出了天上人间所有的其他一切受造物。(第53号)...最后,被保留未染丝毫原罪污点的无玷童贞圣母,在结束了人间生活的过程后,身灵一同蒙召升天,被上主荣擢为宇宙之后。」(第59号)我们暂且不理会天主教所说的圣母四端教义(天主之母,终身童贞,无染原罪,身灵升天)是对还是错,可是小册子所引述的53号,文献其实立即接着补充说:「不过,作为亚当的后裔,她也侧身于需要救援者的行列,」平衡地指出圣母的身份,但小册子却没引述此句。

13. 在「马利亚乃教会所敬拜的」标题下,小册子只引述《教会宪章》第66及67号的一部份说:「玛利亚,因为是天主的母亲,参与了基督的奥迹,由于天主圣宠的举拔,她只在圣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所以理当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本届神圣大公会议有意教诲这项公教教义,同时还劝勉教会所有的子女都要努力推行圣母敬礼,尤其属于礼仪性质的敬礼,并要重视多世纪以来教会训导当局所推崇的敬礼圣母的方法与善工,并要谨守教会在己往对崇奉基督、圣母及圣人们的圣像所有的规定。」但66号也明言这些敬礼「对降生的圣言(即基督),对圣父及圣神的钦崇礼,仍然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特别能促进这项(指对天主的)钦崇礼」。理由很简单,因为就如一个病入膏肓的人能被治愈,正显出那治好他的医生了得,是那医生的光荣,同样,有软弱的马利亚因靠着天主的救恩和助佑,竟可达致圣人的地步,天主的大能、光荣、宏恩、圣道更愈发彰显出来,所以教会批准这些敬礼,「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礼圣母之际,也认识、爱慕、光荣基督,并遵行其诫命」(第66号);第67号讲述「宣讲圣母教义和敬礼圣母的意义」:除使人「体认天主之母的卓越尊位」外(当然她仍是受造物,且需被救赎,见上述第53号),并激励人「以孝心敬爱我们的母亲,效法她的德表。」(不是为圣母当作天主般来钦崇)可惜,这些用以阐述圣母敬礼本质的平衡说话,小册子又不引用。

14. 这两段文宪本来已清楚指明对圣母的敬礼,丝毫没有「敬拜」意味,但盖氏如此片面地引用文献,然后还给它一个「马利亚乃教会所敬拜的」标题!它若不是盖氏一知半解、断章取义地了解文献的结果,就是他心中一早认定天主教「敬拜」圣母,然后选择性地在文献中「剪辑」一些合用的句子,来配合他对天主教的偏见和指控。若依着这手法来做,就连不信主的人也可从圣经抽取一些句子来「证明」圣经主张无神论,例如在咏14:1便可剪下一句「没有天主」!但全句是「愚妄的人心中说:‘没有天主’;他们都丧尽天良,恣意作恶...」。

15.「马利亚乃天上的代求者」的标题及其片面引述的《教会宪章》第62号亦有这个「选择性」现象,它所引述的只是「事实上,她升天以后,犹未放弃她这项救世的职分。而以她频频的转求,继续为我们获取永生的恩惠。以她的母爱照顾她圣子尚在人生旅途上为困难包围的弟兄们,直到他们被叫进幸福的天乡。因此荣福童贞在教会内被称为保护人、辅佐者、援助者、中保。」紧接下去的那些说话又没引述出来:「不过这一点的意思,对基督唯一中保的尊严与能力,并无任何增损。原来任何受造物都不能和降生成人的圣言及救主相提并论;不过正如基督的司铎职可以各种不同方式为圣职人员和信众所公享,天主的惟一美善实际上也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分布于受造物之中,同样的,天主的唯一中保身份,也不否定在受造物之中由同一源头分出不同形式的合作,而且促使如此合作。」

16. 其实我们(包括在世的信徒和圣母圣人)可以为别人向天主代祷,与人们「直接向天主祈祷」并无冲突,我们彼此代祷或向圣母圣人祈祷之余,也可直接向天主祈祷。我们之所以能够彼此代祷,是因为我们分享了基督的中保(职分)。所谓「中保」(mediator),即是两样东西之间的媒介,中保使这两者之间得以互通、联系。在宗教方面,都有司祭、先知等人做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将神的旨意(或说话)通传给人,也将人所奉献给神的祭品献给神。基督的死而复活完成了救赎,使天主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得到永远和决定性的复和,所以,基督是唯一的中保(弟前2:5),祂打通了天人之路,使人得以返回天主身边。祂固然是天人之间的唯一中保,祂作中保亦不需要任何人帮忙,但因为我们靠着祂、从属于祂(不是另作第二个中保),我们也分享了祂中保(职分),可以彼此代祷互为中保。同样,基督的救赎是唯一的,祂独自完成救恩工程,无需任何帮助,但在祂这个基础上,我们也可参与祂的救赎工程,帮手「抢救灵魂」,而我们的代祷和参与祂的救赎工程,对基督的中保和救赎,并不会有丝毫的减损或减弱。

17. 《教会宪章》第62号说圣母是我们的中保,都是循着这个角度来理解的,它亦指明圣母的「转求」是基于(她是我们天上的)「母亲」这一职分(不是如同耶稣那种「救世主」的职分)而作的,该宪章第60号早就指明:「玛利亚之为人类慈母的地位,丝毫不遮掩或减削基督为唯一中保的意义,反而显出其力量。因为荣福童贞对人们所有的任何有益的影响,并非出自一种必然性,而是来自上主的心愿,来自基督的丰富功绩,依凭基督的中保身份,完全从属于这种身份,并从而吸取其全部力量。圣母的地位丝毫不妨碍信友和基督间的直接契合,反而促进其实现。」

18. 至于第四个有关圣母的标题「马利亚与基督协同救世」,所引述的《教会宪章》第56号部份内容确是有关教父论及圣母参与救世工程的一段,但圣母在救世工程的参与也犹如其「中保」角色--圣母的参与不会大过、亦不等同、更不会增损耶稣所作的。对于会不会给圣母加上「协同救世」(或「共同救赎者」)的称号,在1996年由台湾光启社出版的(天主教)《神学辞典》第133条谈及这问题时就指出:「梵二大公会议 ( 1962-65 ) 《教会》宪章也故意略过共救赎者的术语。到今天为止,它是个开放的问题,不是一则定断的信理。」而10/1997的时代论坛第527期亦报导过「梵蒂冈发言人澄清教宗不会考虑这个建议」。盖氏按自己的意思冠以这样的标题,实在容易误导他人。

19.「教宗乃教会的至高领袖并无误的教师」一项,即使在这标题下所引述的《教会宪章》第22号没片面之嫌,但诚如在本网页内拙作「A11教皇无误的真正讯息」论及「教宗不能错权」所说的,首先教宗不是「无误」,而当他运用「不能错权」时亦有严格的限制,「无误的教师」这标题亦很易令人误以为「教宗说甚么也不会错」。「教宗分发救恩」的标题亦然(所引述的梵二文献出处不详),这样的标题在小册子攻击天主教的背景下,能令予人一个「高高在上的教宗操控着天主恩宠」的印象,其实教会(不仅是教宗)只是个仆人和工具,她为天主服务,在正常情况下,天主用她来分施救恩,但天主的恩宠不会局限于「教会」之内,教会以外天主都临在,没领洗加入教会的人也会蒙受天主眷顾、祝福和救助。

20. 其余八个标题:「弥撒是基督的牺牲」、「敬拜圣体(即圣餐饼)」、「为死人举行的弥撒」、「天主教的传统与圣经平等」、「藉圣礼和教会得着的救恩」、「藉洗礼得着救恩」、「死去的圣徒的代求并向他们的祈祷」和「炼狱」,骤眼看来似乎毫无误导成份,而引述梵二文献时又没有断章取义,可是,纵然如此,这样的引述最多只能证明天主教是「如此相信」而已,不能证明「如此相信」本身是错谬的。天主教的文献当然是讲述自己天主教的信仰啊!难道会说出佛教信仰么?

C)盖氏的见解
21. 在盖氏眼中,天主教信仰是错谬的。在小册子中他没提出任何论点来证明它为何会是错谬的,他只引述天主教那部流露自己信仰的梵二文献,便认为天主教信仰错谬!而德兰修女既是天主教徒,在其言行中流露出自己的信仰,亦是自然不过的事,但盖氏便因此结论出她不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不幸,这种推论方法,与大司祭凭主耶稣明认自己是天主子,而认为祂亵渎(谷14:60-64),如出一彻。

22. 对于这一点,译者谭氏回应时表示以这小册子的篇幅,实无法论证这些天主教信条为何错谬,所以只好假定读者们已明白它们是违反圣经的,因此作者盖氏先假设基督教读者们已认同某些看法是不合圣经的,而天主教正有这样的看法,所以天主教错谬。(参阅「时代论坛」周报,第540期,4/1/1998,第9版)

23. 本人不排除有些基督教朋友是抗拒天主教的,但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摆在眼前,就是不少基督教朋友接纳都天主教,并且认为天主教不是异端。既然如此,若果作者盖氏认为天主教错谬,那么,他就更应提出论据来说明,怎能只引述文献了事,及作出译者谭氏所说的「假设」?!其实,小册子(原着)是由盖氏自己的出版社出版(见小册子封底),书要写得多长都可以。「指明为何错谬」这个重要得近乎是立论基础的前题,竟可因「篇幅所限」而略去,然后还能作出那个「假设」,盖氏无疑是一厢情愿地「我认为你(天主教)错,你就是错」,而且还是「无需多加解释」、「假设人人都明」!若把「部份」基督教徒认为天主教错谬,看成「全部」基督教徒都认为她错谬,不仅以偏概全,更反映盖氏连持平中肯地理解一个显而易见的客观事实也成问题!实在可惜!

24. 如果盖氏在他的主观上认为天主教是错谬的,那就连客观上天主教也真是错谬,按本人有限的思考力,只想到两种可能性:

25. 天主教在教义上的错谬已像黑和白那样分明,无可置疑,举世公认,是个不争的事实。可惜宗派的交流已证明不是这回事!

26. 盖氏本人对基督信仰的看法,可谓近乎真理那样绝对正确,无一丝错误,完全没有盲点,而且至少要囊括所有(包括古往今来)对圣经和教义的认识,即使将来人们对圣经和教义的进一步了解和领悟,他现在都已经全部通晓了。否则,万一天主教在教义和圣经上,对无限真理有些微的领会,而这一点点的领会,又刚好是盖氏所未领略到的,他今日的判断岂不是有错误的可能?!但盖氏又能否如上述所说那样正确无误呢?

D)按圣经的标准
27. 圣经又是否像盖氏一样,以「信仰有没有错谬」来衡量一个人呢?且听主耶稣怎么说(在此只选三段而已):

28. 在玛25:31-46,主耶稣恩赐某些人得救、得进天国,是因为他们信了祂吗?不是!是因为他们信仰没错谬吗?也不是!那是甚么?是因为他们的生活中实践了基督爱的教训!否则,即使称耶稣为「主」(见玛25:44),也不得永生,却要进入永罚!

29. 在若13:34-35,主说:「我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你们该彼此相爱;...如果你们之间彼此相亲相爱,世人因此就可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

30. 综观整个若15(尤其是第5,8,12节),亦可看出在主耶稣眼中,那听祂的话、实践祂爱的命令的,就成为祂的门徒(亦可参阅若一4:7,8,16)。

31. 而在上述的若13:34-35及若15中间,就曾发生过「信仰错谬」的事:多默不知主耶稣就是通向父的道路,斐理伯与主一起已很久了,但还不认识祂,反而求主将父显示给他(见若14:1-11)。如果主耶稣视「信仰错谬与否」重要过「实践祂爱的命令」,祂岂会在此事之后(若15)不说「你们的信仰切勿错谬,没错谬的才是我的门徒」之类的说话,却仍说「实践我爱的命令的,就成为我的门徒」?

32. 信仰若有错谬固然应该修正,可是,看来主耶稣视「实践基督爱的教训」重要过「信仰错谬与否」,祂认为实践祂爱的教训的人才是真正的、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当然,人的内心只有天主知道,但按圣经的标准及德兰修女生命所结的美果来看,即使退一步说,当她的天主教信仰果真错谬,本人仍有理由相信她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E)结语
33. 圣经的标准既不是「信仰有没有错谬」,所以小册子其实只是按盖氏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德兰修女,而且盖氏本人还是天主教信仰对错的标准--他认为天主教错,就是错。

34. 盖氏认为「信仰有没有错谬」很重要,足以决定一个人是否重生得救的真正基督徒,还会引领他们所服侍的人「到哪一个永?的结局」(第8页),但他在这重要的标准上,不合乎圣经的看法,那么,他的信仰是否错谬呢?若错,他又是不是个真正的基督徒呢?他又认为信主的人,「一定要遵守祂的话,去注意并逃避那些教导错误教义的人。」(第30页)那么,所有基督徒要不要「去注意并逃避」他呢?按盖氏自己的逻辑--信仰错谬会影响「得救」,他自己又会不会有点危险呢?但愿不会就好了。

35. 小册子第20页的说话,大概也可作为本文回应这本小册子的结语:「无可否认地,这些是苛刻的说话,但圣经中也有很多这类的说话,并且藉人对圣经这苛刻说话的态度,我们能分辨谁是顺服的基督徒,谁不是。‘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约八47)耶稣不也是这样说吗?」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