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规章 问题32.论对待亲属应有的态度。


    答:院长不应许可永久参加修会的人士,再为任何事分心;他小能允许他再离开自己的同伴弟兄,以看顾亲属为托辞,私下过活,或者负起照顾亲属的责任。圣经上禁止弟兄们与弟兄们之间,用“我的”或“你的”这样的话:“众信徒都是一.心一意,凡各人所有的,没有人说是自己的”(宗4:32)。因此,修院内每个成员的父母兄弟,如果他们是热心教友,应由全体修士,以大家共同的父母或亲属来待承。吾主耶稣说:“不拘谁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旨意,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亲”(玛12:50)。不过,按我们的意见,招待这些人应归院长处理。如果我们的亲属过份关心世俗生活,就与我们专心事奉天主的生活,大相抵触。热心生活付给我们足够的力量,清除一切障碍,使我们一心同天主结合,可是世俗生活,复杂纷乱,勾引我们的亲属远离天主,所以我们同这些人没有共同语言。我们既无法援助他们,只有怀着惭愧抱歉的心情,尽到我们自己的责任,躲遥犯罪的机会。此外,如果上述亲属轻视天主的诫命,疏忽热心神功,那么最好是不让他们来探望我们,因为他们不爱天主。圣经上说:“那个爱我的,就必遵守我的话”(若14:24)。“正义与不法之间,郡能有什么相通?或者,光明之于黑暗,那能有什么联系?”(格后6:14)。

    除此以外,应尽最大努力,彻底排除犯罪的机会,一一这些机会中最主要的是回忆往日在世俗中的生活一一使那些尚在修德的学校里,受训的人,永远不致于在在心里重返埃及(户14:4)。同外来亲友谈话的时间长了,就很容易留恋往事。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无论是亲属或其它外来的人,都不准同弟兄们谈话,除非十分肯定他们的谈话,将对灵魂有利,对达到完善有帮助。如有必要向外来的人讲话,应由善于应对的人去进行,因为他们说话明智,听别人谈话也能增加信德。的确,圣保禄宗徒明明教训我们,讲话的才能不是人人都有,而是天主赏给少数人的神恩。他说:“这个人从圣神蒙受了智慧的言语,另一人却由同一圣神蒙受了知识的言语”(格前12:8);在另一处又说:“好能以健全的道理,劝戒并驳斥抗辩的人”(铎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