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圣 洗(第一篇 ) 第一章
在我们堪当领受圣洗之前,就应该成为吾主耶稣的门徒。

    吾主耶稣,活天主的独生子,从死者中复活后,圆满地领受了天主圣父的预许,犹如达味圣王藉天主的口所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你向我请求,我必将万民赐你作产业,我必将八极赐你作领地”(咏2:7--8)。当耶稣显现给宗徒们时,先告诉他们天主圣父付给自己的权柄说:“天上地下的一切权柄都交给了我”(玛28:18),然后才派遣他们说:“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授洗,教训他们遵守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玛28:19--20)。吾主耶稣给宗徒们下命令时,先说“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然后才接着说,“给他们授洗”。可是你们现在叫我给你们讲命令的后一部份,而对前一部份却一字不提。如果我不马上答复你们,又恐怕违背圣伯乡禄宗徒的命令,他曾吩咐我们说:“若有人询问你们,你们要时常准备答复”(伯前3:l5)。因此,我即将向你们讲述福音中有关圣洗的道理,这个洗礼较之圣若翰的洗礼效力更为高超。我下面引证的论据,仅是圣经中,有关圣洗的,极少数篇章,不过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无论如何,要按照吾主耶稣规定的程序,进行讲解,先使你们懂得“你们要去教训”这条诫命的力量,然后再按照顺序来讲述有关伟大圣洗的道理,以便使你们明白了,如何遵守吾主耶稣,传授给宗徒们的一切诫命,可以顺利达到完善的境界。

在上面引证的圣经中,我们听到吾主耶稣说,“你们要去教训”,但究竟要教训些什么呢?所以还必须说明,吾主耶稣在别处关于这条诫命说了些什么。这样,我们首先就可以获得一个悦乐天主的正确观点,然后再按照逻辑,顺序朝悦乐天主这个目标前进,避免在解释天主的诫命方面,误入歧途。吾主耶稣惯于把在一处确定的原则,在另一处加以说明。比如:“该在天上为自己积蓄财宝”(玛6:20)”这里只简单地提出了一项命令。但如何遵守这条命令,却在另一处揭晓:“要变卖你们所有的来施舍,为你们自己备下经久不朽的钱囊,在天上备下取用不尽的宝藏”(路l2:33)。这样的例子,在福音中为数很多。

    吾主耶稣亲自告诉我们:门徒到耶稣跟前来,是要跟随耶稣,要听耶稣的话,信仰他,服从他,以他为自己的主人、国王医生和真理的教师,希望获得永生。他们还应该长久保持这种心情,正如圣经上记载:“于是,耶稣对那些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如果固守我的话,就确是我的门徒,也会认识真理,而真理必会使你们获得自由”(若8:31—32)。这就是说,我们将摆脱罪恶的枷锁,逃出魔鬼残暴的统治,获得精神的自由,因为吾主耶稣告诉我们:”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恶的奴隶”(若8:34)。我们还将避免被判死刑,就如圣保禄宗徒所说的:“他曾使那不认识罪的,替我们成了罪,好叫我们在他内成为天主的正义”(格后5:21);又说:“正如因一人的悖逆,大众都成了罪人;同样,因一人的服从,人众都成义人”(罗5:19)。此外,凡信天主而又证明自己是可以接受教育的人,必然努力清除一切罪恶,抛弃所有似是而非的托辞,服从天主的命令,偿还他欠天主的种种债务。

的确,犯罪的人,或被世俗事务缠绕,或至少是牵挂现世生活的人,不可能侍奉耶稣,更谈不到作他的徒弟。因为吾主耶稣先命令那个青年人,变卖自己的财产,施舍给穷人,然后才对他说:“来,跟随我”(玛l9:21)。而且是在那个青年人自己声明“这一切我都遵守了”(玛9:20)之后,吾主耶稣才向他发出了上述命令。我们知道,那个青年人还没有得到罪赦,还没有用吾主耶稣的圣血洗净他的罪污,因而罪恶还在他心内有统治权,他还在事奉魔鬼。所以他还不能事奉天主,因为天主不可变更的法令明文规定:“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恶的奴隶。奴隶不能永远住在家里”(若8:34--35)。圣保禄宗徒也以耶稣的口气,证实这项法令时说:“当你们作罪恶的奴隶时,不受正义的束缚”(罗6:20)。吾主耶稣也亲口说:“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人”(玛6:24)。此外,吾主耶稣又明明或暗含着教训我们,谁顾虑现世生活的急需,谁就不能恒心事奉天主,更谈不到作耶稣的徒弟。圣保禄宗徒,对吾主耶稣的这端道理,作了更充分的说明:“正义与不法之间,那能有什么相通?或者,光明之与黑暗,那能有什么联系?基督之与贝坚雅耳,那能有什么协和?或者,信者与不信者,那能有什么股份?天主的殿与偶像,那能有什么相合?”(格后6:14—16)在另一处,圣保禄宗徒又直接说:“本性的私欲相反圣神的引导,圣神的引导相反本性的私欲:二者互相敌对,致使你们不能行你们所愿意的事”(迦5:17)。我们还可以再举出一段圣保禄宗徒的话,使我们更加羞愧,他说:“我们知道:法律是属神的,但我是属血肉的,已被卖给罪恶作奴隶。因为我不明白我作的是什么:我所愿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我若去作我所不愿意的,这便是承认法律是善的。实际上作那事的已不是我,而是在我内的罪恶的罪恶”(罗7:14—17)。圣保禄宗徒更充分地证明了,属于罪恶权下的人,不能侍奉天主,然后又明白提出,是谁从这种暴虐的统治下拯救了我们,他说:“我这个人真不幸呀!谁能救我脱离这该死的肉身呢?感谢天主,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罗7:24—25)。相隔不远,他又加上说:“今后为那些在基督耶稣内的人,已无罪可定,因为他脱离了罪恶与死亡的法律”(罗8:1:2)。

    这还不算完,圣保禄宗徒在另一处又明白提出,天主令吾主耶稣降生成人,所表现的仁爱,以及我们因此,所得到的恩典,实在是高深无比。他说:“正如因一人的悖逆,大众都成了罪人;同样因一人的服从,大众都成了义人”(罗5:19)。在另一节里,圣保禄宗徒看到天主,因基督施与人的恩宠,更加惊奇地说:“他曾使那不认识罪的,替我们成了罪,好叫我们在他内成为天主的正义”(格后5:21)。我们看到以上引证的,以及其它类似的圣经章节,除非我们白受了天主的恩宠(格后6:1),不然就有严格的义务:第一,从魔鬼的统治下解放自己,脱免罪恶,因为魔鬼把罪恶的奴隶,强拉入邪恶的深渊,不管他们情愿与否;第二,每个人在弃绝了现世的满足,打破了世俗生活的枷锁之后,必须成为耶稣的门徒,因为吾主耶稣亲自说过:“谁若愿意跟随我,该弃绝自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我”(玛16:24)。这就是说“应该作我的门徒”。吾主耶稣在路加福音中,用更有力、更逼真的形式,提出了同样的命令,我们不久即将加以研究。不过,我们如果信赖天主,因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我们的恩宠,一定可以脱免上述罪罚,因为吾主耶稣说:“这是我的血,立约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玛26:28)。圣保禄宗徒也证实这项真理说:“你们应该在爱德中生活,就如基督爱了我们,且为我们把自己交出,献于天主作为馨香的供物和祭品”(弗5:2);又说:“基督由法律的咒骂中赎出了我们”(迦3:l3)。还有许多圣经章节也证明了同一真理。

当一个人得了罪赦,他就被救世主耶稣基督,救出了罪恶的牢狱,因而也就有资格接受教育。不过,我再说一遍,他还不配跟随耶稣,因为耶稣先命令那个青年人,“把一切所有的都变卖了,施舍给穷人”,然后才对他说:“来,跟随我”(路18:22)。而且第一条命令,又是在那个青年人证实自己已经完成了天主的命令,脱免了罪恶后,才向他提出的。可见这中间的联系很明显,必须按正当的顺序来进行。吾主耶稣不但教训我们,不可顾虑我们的财产,和生活必需品,还指示我们,连法律和本性赋与我们的正当权利,也不可挂在心上,因为吾主耶稣说:“谁爱父亲或母亲超过我,不配是我的”(玛10:37)。这些话的范围,应当扩展到一切类似的亲属关系,当然更加适用于较远的亲戚关系和外教人。然后耶稣又加上说:“谁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不配是我的”(玛10:38)。圣保禄宗徒也以自己的亲身经验,教训我们说:“世界于我已被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于世界也被钉在十字架上了”(迦6:14),他还说:“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迦2:20)。

    福音上记载,有一个人向耶稣说:“请许我先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答复他说:“任凭死人去埋葬自己的死人吧!至于你,你要去宣扬天主的国”(路9:59—60)。又有一个人间耶稣说:”请许我先告别我的家人”,耶稣却严厉地警告他说:“手扶着犁而往后看的,不适于天主的国”(路9:61—62)。以上耶稣的这些话,是直接向我们每一个人说的,我们要牢牢记住。一切人间的义务,纵然是很正当的,但只要能稍为拖延我们服从天主,都应该为愿意作耶稣门徒的人所拒绝;谁若不顾天主的义务,顺从对人的义务,理应受到可怕的警告。吾主耶稣又在更普遍的意义上,提出了这条诫命说:“谁若愿意跟随我,该弃绝自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我”(玛16:24)。又有一次,有人向耶稣说:“将来能在天主的国里吃饭的,才是有福的”(路14:15),我们从耶稣的答话中认识到,凡不听从他召唤的,必将受到更可怕的审判,天主将剥夺他进入天国的权利。耶稣的话是这样说的:“有一个人设了盛宴,邀请了许多人。到了宴会的时刻,他便打发仆人去给被请的人说:请来吧!已经齐备了。众人开始一致推辞。第一个给他说:我买了一块用地,必须前去看一看,请你原谅我。另壹个说:我买了五对牛,要去试试它们,请你原谅我。别的一个说:我才聚了妻,所以不能去。仆人回来把这事告诉了主人。家主就生了气,给仆人说:你快出去,到城中的大街小巷,把那些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都领到这里来。仆人说:主,已经照你的吩咐办了,可是还有空位子。主人对仆人说:你出去,别大道上,以及篱笆边,勉强人进来,好坐满我的屋子。我告诉你们:先前被请的那些人,没有一个能尝我这宴席的”(路14:16—24)。活天主的独生子,受圣父派遣,“不是为审判世界,而是为拯救世界”(若12:47),他信守自己的诺言,忠于天主圣父的旨意,不但给我们发出了严厉的命令,还教导我们,使我们有资格当他的门徒。吾主耶稣曾说:“如果谁来就我,而不恼恨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门徒”(路14:26)。这样的恼恨,当然足为强调必须诚心事奉天主,抛弃一切外务,并不是要我们存心伤害别人。吾主耶稣还说:“不论谁,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后面走,不能做我的门徒”(路14:27)。的确,这就是我们在领洗时发出的诺言,我们已按照圣保禄宗徒的教训,宣誓同基督一起被钉在十字架上,同基督一起死亡被埋葬了(罗6:4--11)。

    但是,吾主耶稣也顾及到人的软弱,设法用比喻坚定我们对这项真理的信心,使我们准备服从他的命令。因此他说:“你们中间谁愿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筹算费用,是否有力完成呢?免得他奠基以后,竟不能完成,所有看见的人都要讥诮他,说这个人开始建造,而不能完工。或者一个国王要去同别的国王交战,那有不先坐下运筹一下,能否以一万人,去抵抗那领着两万来攻打他的呢?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国王离得尚远的时候,派遣使节去求和平的条款。同样,你们中不论是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盐原是好的,但如果连盐也失了味道,要用什么来调和它呢?既不利于土壤,又不适于粪料,惟有把它丢在外面。有耳听的,听吧!”(路14:28--35)

   我们若信这些话,首先就应该赖天主的圣宠,仰藉吾主耶稣一一不然我们就要白受天主的恩宠(格后6:1)一一禁绝一切取悦于魔鬼的行为,从魔鬼的暴政下解放自己。其次不但要弃绝世俗,及其一切贪欲,连我们彼此间正当的义务,甚至我们的性命,都应该抛弃,只要其中有一件可以阻碍我们,迅速地全心全意地服从天主。这样我们才有资格成为耶稣的徒弟。此外,自悔瑟和先知,以至圣史和宗徒,没有不教导我们一切有形无形的事物,都是当初由天主藉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造成的。圣经上记载的各种事迹,都指明天主是仁慈的,天主的严厉是颇有耐性的,天主显示公义也是为教育我们。我们从圣经里,还可以知道有关耶稣降生,有关当时发生的奇迹和预言。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圣经里,明白耶稣的一生事迹,以及圣教会的各端道理:如耶稣从死者中光荣复活,耶稣升天,耶稣在末日光荣的来临;以盼望永生与天国为基础的各种孝爱天主的道理,这些道理完全符合福音,都是天主为爱耶稣,而乐于接受的祭品;天主公义的审判,在审判之曰,天主将论功行赏,按罪处罚。凡今生违背天主命令行事的,皆将受永罚,凡本着信德,按照福音,以基督的爱行事(迦5:6),生活符合基督信徒身份的人,将因吾主耶稣基督,进入天国,获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