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3.谁若没有除去肉体和心灵上的一切玷污,就去领耶稣的圣体,喝耶稣的圣血,是否安全?


答:天主在古教法律中规定:身有不洁的人,如敢触动圣物,将处以极刑。下面我们引证的天主的话,都是为给人作鉴戒,并记录了下来,为劝戒我们(格前10:11)。“上主训示梅瑟说:你告诉亚郎和他的儿子,叫他们对以色列子民献与我的圣物应谨慎,免得亵渎了我的圣名:我是上主。你对他们说:世世代代,你们后裔中,若有玷污不洁的,竟敢接近以色列子民献与上主的圣物,这人应由我面前铲除:我是上主”(肋22:1—3)。如果接近的供物仅仅是人奉献的,尚且要受到如此严厉的警告,那么,冒然去领如此伟大的圣事,又当如何呢?既然按吾主耶稣自己的话,他比圣殿更大(玛12:6),那么,竟敢带着污秽去领耶稣的圣体,岂不是比触动牛羊更加可怕吗?圣保禄宗徒说:“为此,若不相称地吃主的饼,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体和主血的罪人”(格前11:27)。然后圣保禄立刻用一再垂覆同一句话的方式,提出更令人恐惧的处罚,他说: “所以人应省察自己,然后才可以吃这饼,喝这杯。因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格前11:28--29)。如果仅仅身染不洁,(我们用古教法律作预像,可以了解不洁的性质)就要遭受如此可怕的处罚,那么身负重罪,干犯主体,更要为自己招来多么严厉的惩罚呀!为此,我们要洗涤除一切污染,然后才去领圣体圣事,免得遭受杀害耶稣的人所受的处罚;因为“无论谁,若不相称地吃主的饼,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体和主血的罪人”。从另一方面说,吾主耶稣已经许给我们永生,他是不会欺骗我们的,我们一定可以得到手,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我们要在吃喝的时候,纪念为我们受死的基督,实现圣保禄下面的话:“因为基督的爱催迫着我们,因我们曾如此断定:既然一个人替众人死了,那么众人就都死了;他替众人死,是为使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生活,而是为替他们死而复活了的那位生活。(格后5:14—15)。这原是我们领洗时所提出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