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6.究竟作禁止的事,算是不服从呢?或者忽略命令事,算是不服从呢?
答:吾主耶稣在这一点上作出了强有力的断言,他不但愿意用言语,而且用实际的表样教导我们敬畏天主的安排。既然实际的行动更容易启发人的信念,所以他这样做不但可以改正我们以前的错误,还可以在我们心里树立正确的信德。耶稣首先说:“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玛5:20)。在讲完了这方面的道理以后,不但作出了总结,还用实际例子加以说明:“凡听了我这些话而不实行的,就好像一个愚昧人,把自己的房屋建在沙土上:雨淋,风吹,袭击那座房屋,它就坍塌了,且坍塌的很惨”(玛7:26--27)。又说: 。有一个人曾将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自己的葡萄园内。他来在树上找果子,但没有找到,便对园丁说:你看,我三年来在这棵无花果树上找果子,但没有找到,你砍掉它吧,为什么让它荒废土地”(路13:6—7)。在另一处,吾主耶稣更生动地宣布了自己的判决:“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吧!”(玛25:41)随后耶稣指出的,并不是干犯禁令的行动,而是贻误命令的过失,他说:“因为我饿了,你们没有给我吃的;我渴了,你们没有给我喝的”等等(玛25:42)。有许多这样的章节证实,不但作恶的人应受死刑,因为永不熄灭的火在等着他们,而且不行善功,或行善怠慢的人也要受罚;因为圣经上说:“那怠慢执
行上主工作的人,是可咒骂的”(耶48:10)。
还应该提醒因圣洗得到罪赦的人,要紧记圣若翰的话:“毒蛇的种类!谁指教你们逃避那即将来临的忿怒?那么,就结与悔改相称的果实吧!你们自己不要思念说:我们有亚巴郎为父。我给你们说:“天主能从这些石头给亚巴郎兴起子孙来,斧子已放在树根上了,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必被砍倒,投入火中”(玛3:7—10)。这些话并不是指的热心神功。如果一个人只是怠慢执行上主的工作,也就是说工作没有相当的热情,尚且是可咒骂的,那么一点好事也不作的人,又将是多么可咒骂的呢?的确,以下的话正是对这些人说的:“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吧!”(玛25:41)从以上这些话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迅速的行动,不懈的热情,再加上善良诚实的慧向,是执行吾主耶稣命令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若能作到,才堪领受吾主耶稣,活天主的独生子,所预许的祝福,耶稣曾宣称:“饥渴慕义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得饱饮”(玛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