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7.罪恶的奴隶,若按圣人们所履行的热心规则,作出了有功劳的行动,他这样的行动,是否可能,是否可以
答:天主在古经上说:“罪人向我奉献牛犊,有如奉献狗脑;奉献最精细的面粉,有如奉献猪血”(依66:3(七十贤士本) )。天主又规定,关于奉献的祭品,要格外慎重,如有违犯,必受严罚。据新约记载,吾主耶稣在福音中说:“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恶的奴隶”(若8:34);“有人能事奉两个主人”(玛6:24);“你们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钱财”(玛6:24)。耶稣又更清楚地说:“同样,你们中不论是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路14:33)。如果在没有严格责任的事情上,耶稣作出这样的断定,那么,关于禁止的事情,又当怎么说呢?圣保禄宗徒也说:“你们不要与不信的人共负一轭,因为正义与不法之间,那能有什么相通?或者,光明之于黑暗,那能有什么联系?基督之于贝里雅耳,那能有什么协和?或者,信者与不信者,那能有什么股份?天主的殿与偶像,那能有什么相合?”(格后6:14--16)这些话明显地指出,如有人竟敢做绝对禁止的行动,必然是危险的、为天主所严恶的。所以我劝你们按照吾主耶稣的教训种好树,结好果子{玛12:33),先清洁杯的里面,然后外面才能整个成为清洁的(玛23:26)。我们应该遵从圣保禄宗徒的教训,“洁净自己,除去肉体和心灵上的一切玷污”(格后7:1),然后才能在基督的爱内完成至善的圣德,成为天主所喜悦和乐于收纳的祭品,挣得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