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四章 律法和先知的上帝及我主耶稣基督的父同是一位上帝
一、我们既已尽力按着次序简略地讨论了这些题目,现在我们要根据原来的计划,驳斥那些否认我们主耶稣基督之父,乃是那赐给摩西律法,差派众先知,并为我们祖先亚伯拉罕、艾萨克、和雅各布之上帝的人。我们必须在这个信条上站稳脚跟。
我先要考虑四福音书中提到救主的行动时所常说的一句话:“这是要应验先知所说的话”。这里所谓先知,显然是指创造世界之上帝的先知。所以我们可以从此下结论说,那差派众先知的上帝,亲自预言基督所要成就的事。说这些预言的,无疑是基督的父自己,而不是另外一位神。再者,救主以及使徒常常引证旧约,可见他们都承认那些古人的权威。再者,救主在劝勉祂的门徒要有爱心时,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因为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8,45)。这话甚至在那了解力薄弱的人听来,也会极显然地说明,祂要门徒效法的无非是那造天并赐雨的主。
救主又说,凡祈祷的都应当说:“我们在天上的父”(太6:9)。祂说这话,岂不是指明我们应当在上帝所造宇宙中的美善部分中去寻求祂么?按照救主所定关于起誓的奇妙原则,我们“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座位,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太5:34,35),这原则岂不是极其清楚地符合先知的话,“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赛66:1)吗?当祂从圣殿中赶出卖牛羊和鸽子的商人,又推翻那些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时,祂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约2:16)。这里主所称为父的,无疑是所罗门为祂名建造庄严宏大之圣殿的那位上帝。
主又说:“上帝在经上向摩西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祂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艾萨克的上帝,雅各布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太22:31,32;参出3:6)。这话极清楚地告诉我们说,主把列祖以上帝称为活人的上帝,(因为列祖是圣洁而又活着的);这位上帝曾亲自藉先知说:“我是上帝,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赛45:9)。救主知道律法中所写的,就是亚伯拉罕的上帝,又是那位曾说:“我是上帝,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的上帝。然而救主若将那被异端派看为不知道在自己以外还有更高上帝存在的一位,承认为祂的父,那末救主便是妄诞可笑了,因为祂竟将那不知道在自己以外还有更大上帝,存在的一位,称为祂的父。在另一方面,若是上帝说,除祂自己以外再无别神,并不是出于无知而是出于欺骗,那末救主若宣告祂的父犯了欺骗罪,就更加滑稽可笑了。我们从这一切,可以得到这个结论:救主所认识的父,不是别的,乃是那创造万物的上帝。
二、若要从四福音书中把一切有关的经文都搜集在一起,来证明律法书中的上帝和福音书中的上帝原是一位,那就太费时间了。我们现在只简略地研究使徒行传,因为其中记载司提反和使徒们向那创造天地并藉圣先知讲话的上帝祈祷,并称祂为“亚伯拉罕,艾萨克和雅各布的上帝”(徒3:13),和“把祂的百姓从埃及领出来的”(徒7:32,40)上帝。这些话无疑地叫我们信靠那创造宇宙的主宰,并叫那些用敬虔忠实的心接纳真理的人爱慕祂。这是照着救主亲自给那问诫命中那一条是最大的人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祂又加上一句说:“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在救主教训并领导那发问题的人作门徒的时候,祂向他提出这条诫命而不提出别的。无疑祂想藉这条诫命,叫他爱那旧律法书中的上帝,因为律法书也曾用同样的话叫人爱上帝。
我们虽然有了这些最显而易见的证据,且让我们假定,当救主说:“你要尽心爱主你的上帝”等话的时候,祂是指另外一位未识之神而言。若是按那些人的说法,律法和先知是出于那创造宇宙者,而不是出于他们称为良善的那位上帝,那末救主所说的“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的话怎能合乎逻辑呢?因为那与上帝无关的,怎能依靠祂呢?当保罗说:“我感谢上帝,就是我接续先祖用清洁的良心所事奉的上帝”(提后1:3),他就清楚表示,他皈依基督时所信的,并不是一位新的上帝。因为他在这里所提的先祖,不是别的,乃是他所指着说:“他们是希伯来人么?我也是;他们是以色列人么?我也是”(林后11:22)。
再者,对那些知道如何了解保罗书信的人,保罗在达罗马人书的序言中,岂不是清楚说明了他所传的上帝是谁么?因为他说:“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上帝的福音。这福音是上帝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上帝的儿子”(罗1:1—4)。经上又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难道上帝所挂念的是牛么?不全是为我们说的么?分明是为我们说的,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打场的也当存着得粮的指望去打场”(林前9:9,10;参申25:4)。
在这话中,保罗清楚表示那为我们的缘故,即为使徒的缘故颁赐律法的上帝,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祂所顾念的并不是牛,乃是那些宣传基督福音的使徒们。保罗又在别处紧抓着律法的应许,说:“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3;参出20:12)。他藉这话来宣布他喜欢律法,和律法中的上帝,以及祂的众应许。
三、既然那些主张这种邪说的人惯于以诡辨来把那些头脑简单的人引入歧途,我认为揭灵他们的主张,并驳斥他们的欺诈与虚伪,并不是不合宜的。他们说经上记着说:“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约1:18);然而摩西所宣讲的那位上帝,不但曾被摩西自己看见过,也被他的祖先看见过;可是救主所宣扬的上帝,却从来没有被任何人看见过。
我们要问他们,那位他们所认为并非创造宇宙者的上帝,究竟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如果他们说上帝是看得见的,那末他们不但公然否认了圣经上论救主的话说,祂是“那不能看见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西1:15),而且也犯了主张上帝是有形体的荒谬罪。因为除了藉着形状、大小、和颜色之外,我们就不能看见什么;而形状、大小,和颜色却是物体的特性。如果上帝是个物体,祂也必然是属物质的了,因为每一个物体,都是由物质组成的。如果上帝是由物质组成的,那末根据他们的意思,上帝是难免腐朽的,因为凡物都必腐朽。
我们再要问他们一个问题:究竟物质是被造的,还是非被造的?他们若回答说,物质不是被造的,乃是自生的,那末我们要再问:是否上帝是物质的一部分而世界是另一部分呢?他们若说,物质是被造的,那末他们自然是在承认他们所称呼的上帝也是被造的了——这个结论不但是我们的理智所绝对不能接受的,甚至他们自己的理智也不能。
但是,他们要说,上帝是不可见的。你要怎么办呢?你若说上帝之不可见,是出于本性,那末连救主也就必不能看见祂了。然而事实与此正相反。我们说作基督之父的上帝是可以被看见的,因为基督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这话必很为难他们,但是我们可以更加正确地明白这话的意义是指了解,而不是指肉眼看见而言。因为凡了解子的,也必了解父。照这样说法,甚至摩西看见上帝,也不能说是用肉眼看见的,乃是用灵眼和知觉了解的,而且这种了解也是有限度的。因为众人都知道,那以圣言晓谕摩西的上帝说:“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出33:23)。我们自然要用象征意义来了解这话,因为这是对神的语所应当用的方法。至于那些无知之徒所捏造有关上帝前面与背后老妇的虚谈,我们必要拒绝轻蔑。
当我们说甚至救主也看不见父的时候,我们切望没有人假想我们是不敬虔的。若是有这样的人,请他考虑我们对付异端派时所用言词的区别。因为我们曾解释说,看见与被看见是一回事,而了解与被了解,或认识与被认识,是另外一回事。看见与被看见,是物体的本性,因而是绝对不适合应用到父、子,圣灵彼此的关系的。即使人类与其它的动物,都有彼此观看的眼力,但是三位一体的本性。是超越眼界的。对于无形体者,尤其是对于理性,只能说认识与被认识。正如救主自己曾宣称:“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这话是清楚明了的,因为祂并没有说:“除了子,没有人看见父”,乃是说:“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
四、旧约有时记载上帝发怒、后悔,或说祂有人类其它的什么情感。而他们却主张上帝是完全不动情感,不受人类这些情感限制。若是我们的对敌根据这样的记载,认为他们有了反驳我们的证据,那末我们还要告诉他们说,甚至在福音书中的比喻里,也有同样的记载。就如那园户的比喻中说上帝栽了葡萄园之后,把它租给园户,而园户却杀害了他所差去的仆人,甚至最后把祂的儿子也置于死地。于是上帝发了怒,把葡萄园收回,把那凶恶的园户治死,又把葡萄园转租给按时交租的人(太21:33—41)。又如另一比喻说,当一位贵胄到远方去要得国回来的时候,他本国的人却差派使者随后去说:“我们不愿意这个人作我们的王”(路19:12—27)。那贵胄得国回来之后,大怒发令把他们处死在他面前,并用火烧毁了他们的城市。然而当我们自己无论在旧约中或新约中读到上帝发怒的记载时,我们并不以字面的意义来解释它们,乃是从它们里面寻求与上帝相称的属灵意义。关于这些论点,我们解释诗篇第二篇的话:“那时祂要在怒中责备他们,在烈怒中惊吓他们”(诗2:5)时,已经尽量说明我们应当如何了解这些话语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