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溺 爱
    前天,有一个念大学夜间部四年级的女生来见我。

  刚一踏进办公室,她就显得相当地激动,向我抱怨说:“神父,我白天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同事们都说我很不成熟,让我觉得很没面子。真巴不得一下子就成熟起来!”

  我当时回答她说:“大的成熟机会是可遇不可求,何况,成熟又不是一蹴可几。但是你如果真地想锻练自己的话,倒是随时随地都可以找机会。例如,在家里帮母亲扫地,或洗洗碗之类的,都可以帮助一个人成熟的。”

  只见她听罢嗤嗤地笑了起来,一脸不好意思地说:“那里喔!每天晚上放学回家,我妈妈都还会为我倒茶呢!她根本就不让我作家事嘛!”

  都已经大四了,还让妈妈倒茶,实在令人感到有点儿不可思议。于是我进一步问她说:“那么,你家里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吗?”她回答说:“没有啊!我是家中惟一的孩子。”

  原来如此,怪不得她母亲才会这么宠着她。但也正因为对她过分的呵护,才会造成她今日的不成熟,成为别人的笑柄。这正应验了那句俗话说:“爱之,正足以害之。”

  这件事情,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件往事来了。

  有一位结婚不久的年轻女子,气冲冲地跑来我的办公室,向我诉苦说:“神父啊!我痛苦极了!我刚刚结婚才三个月,但是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决定跟我丈夫离婚。”

  原以为是小俩口新婚无法适应而起争吵,所以好言相劝,但她看我会错意,马上解释说:“不是啦!问题不是出在我丈夫身上,而是我那个婆婆。每天晚上到了半夜,我婆婆就会推开我们的房门,替他宝贝儿子盖被,而且还不准我们锁门。你说气不气人?”

  依我多年的辅导经验,马上就了解这一宗是所谓的“恋子情结”在作祟。遂问她说:“你先生是不是独生子?”她说:“是啊!三十几年前,我公公身陷大陆,婆婆一个人带着我先生这个小孩逃到台湾来,几十年来母子相依为命,无亲无戚。据我先生告诉我,结婚前,他还常常跟妈妈睡在同一张床上呢。”

  下面是另一个很具有教育性的真实故事:

  今年年初的一个下午,有位打扮入时的少妇前来求见,说她跟先生结婚才两年,老公就已经有外遇了;让她伤心欲绝,要提出离婚之诉。

  他们的结合,原是一般人见人羡的金童玉女型的美满姻缘,如今要以仳离收场,实在令亲友感到无比的惋惜。所以,我试着去劝她,看一看是否还有挽救的余地。于是我问她说:“事情既然都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那么你先生又怎么说呢?”

  我的问话似乎碰到了她的伤口,她就像汽球炸开似的,气愤难消地说:“当我问他到底要怎么办的时候,他竟然若无其事地回我一声:‘我也不知道。’神父,您说,这不是岂有此理么?”

  一个三十来岁且已结了婚的人,竟然会对自己的行为表现如此般地不负责任,实在令人感到不解。于是我问她,她先生是在怎么样的一个家庭中成长的。终于找出了问题关键所在。

  原来,她公公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庭,只身在外流浪奋斗,所以非常渴望早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家。结婚后生了三女一男,所以她先生是独子,而且也是家中的老么。由于她公公不希望孩子们像他年轻时一样地受苦,所以从小就非常溺爱四个孩子,而她先生更是集全家的宠爱于一身,受到特别的呵护与关爱。如果在外面出了任何差错,那怕明知自己理亏,她公公也会想尽一切方法来替他摆平;或是利用金钱,或是仗着自己的身分、地位与权势,总是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久而久之,就养成了她先生太过依赖和不负责的个性。莫怪有了外遇之后,还会用“不知道”来推卸责任。讽刺的是,她先生家的四个孩子,最后都以离婚收场。

  世上有许多事情是别人无法越俎代庖的,像成熟这件事情就是如此。就像父母,如果过分疼爱婴儿,深怕他跌倒受伤,所以常常把他抱在怀里,根本不让他跨出第一步的话,毫无疑问地,这个小孩日后终将变成一只软脚虾。

  父母爱子女原是天经地义;这不但是本能,也更是责无旁贷的天职。但是,如果爱得不得体而变成溺爱的话,则将会遗憾终身,不但子女受害,父母也会后悔,但却悔之已晚。任何的爱都该是建设性的,所以,为人父母者岂可不慎!

(自由时报7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