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眼中,神父是理当斯斯文文的吧!所以,在一次演讲中,当我不经意地提起过去还是大学篮球代表队主将之一的事时,竟换来了年轻朋友的一声:“哇 !”一副半信半疑的样子。
其实,打从四十二年前第一次接触篮球起,就已经注定了这一辈子要跟它结下不解之缘。
民国三十六年,家人从厦门来台,与阔别十载的父亲团圆。我当时年方十一岁,进和平中学(师大附中前身)就读。由于年纪较小,又不爱念书,除了不敢跷课外,不是打弹珠就是跟同学跑去劈甘蔗。校内唯一能吸引我的,就是篮球了。
当时班上喜欢篮球的同学很多,前排小个子的我们常不自量力,向后排大高个儿挑战。但谁也没料到日后竟出了几位好手,像当时风靡一时的“童声队”中的黄伟成及“力力队”的李南辉,我们就有过同窗之谊。
初二转入离家较近的成功中学,由于当时升学压力没那么大,所以一有空还是常泡在球场上,如果不是幸运地挂车考上高中部,恐怕就无校可读了。
成功的五年是一段不知愁滋味的日子,也给我留下了许多有趣和美好的回忆。
进入高中后,班上打球的人也不少,每次上午最后一堂课下课铃声一响,我们以最快速度把便当解决掉,也顾不得会不会得盲肠炎,大伙儿一吆喝,就飞也似地向球场奔去,怕被他班捷足先登;而每次一开打,不到上课铃声响是不会心甘情愿离开的。
记得有天下午第一节上国文课,白文卿老师要我们背书,由他抽签决定谁先背。全堂鸦雀无声。只见满头大汗,绰号叫“阿狗”的冲了进来,伸伸舌头迳自跑回座位。他万万没料到连屁股都还没坐下,就已经听到台上在喊他的名字了。顿时引来哄堂大笑。而“阿狗”则楞在那儿,半晌连一个字也背不出来,从此之后再也不敢迟到了。
高二那年,救国团正举办暑期军中服务,我跟隔壁班好友徐国铨报名参加篮球队,我们二人都打前锋,一左一右,默契特佳,被誉为“最佳拍档”,获得掌声也最多。因而交了不少阿兵哥球友,那是我最风光的一段日子。
高中时代虽曾苦下功夫,但由于缺名师指点,所以只能打到班队,每次见到校队出赛,总是羡慕不已,心想如果也能上场一展身手,不知道会是一种怎样的滋味。有时甚至还会有“怀才不遇”的自怜自艾。
皇天不负苦心人,高三下终于穿上制服,代表学校在宪兵球场出赛。这“迟来的幸运”,不但圆了一个十七岁少男的梦,也激励我对篮球更大的热爱与投入。
昔日成功、建中与附中三支省中球队,在篮坛都占有一席之地,也掀起中学生打球的热潮,如今盛况不再,令人不胜唏嘘,也深感升学主义之为害不小。
毕业那年,顺利考上东吴法律系。大一时只跟好友在校外组队东征西讨,大二才正式加入校队。由于当日还没有建盖校舍,只能借师大及附中球场练球,因而未能有更好的表现。但每年的全国大专联赛我都能恭逢其盛,过足球瘾。
大三那年,经人介绍加入陆总劲生队,与一些军中好手结缘,队中有多位还是陆光主将。最值得一提的是巨人张英武也在阵中,职司中锋,只要有他在场,就会制造出许多令人捧腹的笑料,那场球赛也会显得格外轻松有趣。例如他身躯硕大而笨重,跑起路来像头大象。每次进攻都得先等他在篮下站稳,我们才敢把球高吊给他,只见他像玩小皮球般地在空中飞舞那只巨掌,然后“涮”的一声,把球给灌进去。虽然无法与“灌篮大王”小飞侠郑志龙媲美,但却逗趣十足,赢得观众喝采与热烈掌声。
但这位含着泪,却常给人带来欢笑的巨人,晚景却相当凄凉,去世前在荣总卧病期间,我曾去探望过他几次,据说他曾受洗。他当时患有严重糖尿病,脚部伤口不易愈合,冬天两只大脚丫常会冻得红红的,看起来怪可怜的。由于无亲无戚,乏人照顾,所以我特别请了一位女教友为他赶打一双特大号的毛袜,连同到外销成衣店选购的两件衣服一起给他送去。虽是教友们小小的心意,但却让他感到无比的温暖。
只可惜,这一代巨人没过多久,终于在孤寂中默默走完他的人生旅程。令人怀念不已!
父亲原是篮球门外汉,但由于爱子心切,所以有赛必到,成为我最佳的球迷,渐渐地竟也让他看出瘾来。后来连一向很少出门的母亲也被他说动,经常结伴来为我加油,事隔多年,父亲还会在教友面前炫耀说:“你们李神父想当年还曾有过一场球独得二十八分的纪录呢!”
大学毕业后,篮球生涯并未因此中断,在步校入伍训练期间,不但代表连队,更有幸被校队看中,成为代表队的一员,虽然坐冷板凳的机会居多,但也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好处。例如常可藉故“摸鱼”,像每次练球都可请公假;有一次到野外上爆破课,也因练球而被我逃过。但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们去高雄跟海光比赛,赛后吃消夜,回步校已是半夜时分,当时操场灯光如昼,心想传言多日的期末夜间紧急集合演习可能就在今夜。回队本部时大伙儿早已呼呼入睡,我则和衣而卧,静观其变,果不出所料,刚一躺下,号声齐鸣,大家乱成一团,而我则一跃而起,戴上钢盔,背上枪,直奔集合地点,竟然抢得第一。
结业后被分发到大直军官外语学校接受为期四个月的语文训练,也是打预官代表队。结训后到连络局上班,也曾代表局里到复兴岗参加国防部主办的官兵篮球联赛。
四十九年夏季退伍,不久就进入修道院,当时修道院连个球架都没有,我们几个修士只好亲自动手,完成了一座克难式的球场,以聊解我对篮球的相思之苦。
四年后被派往菲律宾读哲学,篮球生涯遂重现生机。当日有来自美国、中国及当地的修士数十名,其中不乏好手。每天下午运动时间一到,各路英雄好汉就会不约而同到球场赴会,斗得是既激烈而又尽兴。虽然都是修道人,但打起球来却也互不相让,都是拚命三郎一个。依我观察结果:美国人最剽悍;菲律宾人喜欢单打独斗;而素有“礼仪之邦”的中国人似乎打得太斯文了点,常会吃点亏。
菲律宾有“亚洲篮球王国”美誉,不无道理。如果你走在大街小巷,处处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年轻人,光着上身,在简陋的球架下穿梭,玩得不亦乐乎。我想,也许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菲律宾球员爱单打独斗,且擅于打机遇战的原因了。
两年后回国,在辅大教书。除了常跟学生打球外,也组织教师联队与学生对抗,无形间篮球成了我跟他们打成一片的最好媒介。
一年后进辅大神学院念神学,每天下午仍可以跟来打球的学生斗牛。我们修士人少,但有几位美国修士球打得不错,再加上阵中有一位曾是北京中学联队五虎将之一的苏修士,实力相当坚强。说来也许令人难以置信,有一年我们还荣获校内系际比赛的总冠军呢!
那场冠亚军之争,如今想起还会捏把冷汗。
球赛进行到下半场,双方分数接近,记得有次对方的前锋抄到我方的球,快速带球过中线直趋篮下,眼见上篮就要得分,我立刻箭步追了上去,蹦得好高,一个火锅把球给盖了下来,固然因而化解了一场危机,但却几乎把我摔成脑震荡。由于用力过猛反弹,我整个人四脚朝天地从半空落下,“涮”的一声,脑袋瓜撞在水泥地上。只听见观众席传来一声惊叫:“啊!李修士完了!”但天主保佑!我竟毫发未损,立刻跳了起来,抢到球,带过中线,在底线跳投,竟然还“涮”一声,球儿应声入网,赢来如雷掌声,也捧回一座冠军杯。我一岁时患脑膜炎没死,那次又没摔成脑震荡,真应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说法。后来还果真当了神父。修完神学硕士学位后,再度回辅大教书,同时兼授中研所的英文课,我常跟研究生打球,也偶尔一起到外校参加友谊赛。
六十二年去加州受训,在神学院选修的两个月里,中午常跟美国修士到柏克莱大学打球,虽是短短的一小时,但都有提神解劳的效用。
在那一年多期间,结识了一位美国教友而成知己,他每周四都会远从圣佩顿市,开一个多钟头的车,到修道院来接我去他家过夜,第二天一大早一起到室内球场打球。在那认识了一些知名之士,如日裔的市长及归主队的老球员。他们的打法与国内的五上五下不尽相同,谁打累了就换人。绝对保持君子风度,没有赖着不下场的。
六十三年底返国,在耕莘文教院服务了六年半,其间也常到台大跟学生打球。最令我怀念的是每周一次去十一份给中科院科学家们主持信仰讲座的那段日子,每次我都会提早去,先在“石园”室内球场打一个钟头的球,等打得满身大汗之后,洗个热水澡和吃顿教友特别为我准备的晚餐,接着才上课,那一晚一定是睡得比其他日子更香、更甜。
八年前调来圣家堂服务迄今,由于工作繁忙,连散步时间都很难找到,那里还能再过球瘾呢,所以乏善可陈。惟一值得一提的是前年春节,跟高中青年会学生到附近金华女中打了两个钟头的球。说也奇怪,不但不觉得累,而且投篮命中率竟高达八成,让这些大孩子们都看傻了眼,几乎快把我当成“英雄”看了;也大大提高了我在教友心目中的知名度,我还曾跟教友们开玩笑说,如果老马队有意网罗的话,我会慎重考虑东山再起。没想到竟有教友去通风报信,没有多久老马队队长还真的打电话给我。而我礼貌上也去跟他们练过一次球。但限于客观因素,没能继续参加,实感遗憾。
近两年来,几乎无法再续前缘,但对篮球仍久久无法忘怀。每次路过球场,总会驻足观赏,心中仍然还会有跃跃欲试的冲动。电视一有篮球转播,即使再晚再累,也都不轻易放过。能在萤光幕上重温昔日三军球场的盛况,也算是神职生涯里一种赏心悦目的调剂与享受了。只是每次看完转播,已是夜阑人静、宿舍里神父们鼾声此起彼落的凌晨了。
我爱球成痴,无法忘情于它。如果有一天有人问我,什么是我生命中的“最爱”?我会毫不迟疑地回答说:打篮球。
(自由时报78.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