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祈祷是教会团体的祈祷,规定它的举行和式样,是教会的职权。公共祈祷的举行,是由神职人员召集教友们以教会的名义,向天主祈祷;它的主持人也往往是神职人员。教友中的负责人,也可受神职人员的委托,在正式礼仪以外召集并主持公共祈祷。公共祈祷的地点是教堂,或是教会所指定的别的地方。
对于教会召集的公共祈祷,教友有参加的职责。教友们参加公共祈祷,一切都该遵守教会的统一规定和领导。如果对本地的公共祈祷有不同的看法,可向神职人员反映,但在实行中,常该遵守教会的规定。
教友们在家庭中,在自己的团体中,集合在一起共同祈祷,或者几个教友在教堂共同祈祷,这都不能算是公共祈祷。这样的共同祈祷,教友可随意取用教会的经文,或加添别的经文,或自己编定程序。教会很看重教友们的共同祈祷,并积极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