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救法的自定 第一节   得救的意义

    照sooteeria 一字基本的观念讲,意思是说救拔人生,脱离危险的威胁,而又安置于有助于自由健全的发展境界。在七十士译本中,此字亦有救人脱离身体灾祸之意(士十五:18;撒上十一:9、13)。此字亦指以色列民族所得的大拯救,即经过红海(出十四:13),及被掳之后归回(赛四十五:17)。此字有消极与积极两方面的意思,即一面由恶劣情形之中救拔出来,一面赐予所需要的益处。此字用得最富意义的,是在太一:21:「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此处罪恶二字,在原文为:「hamartiokon」,意即没有达到目的。所以这节经文实在的意思是说,耶稣要为人挪移那些阻挡人生达不到真正目的的障碍,又要把人安置在一种地位,使他可以完成人生的真正意义,耶稣救人脱离失败的境地。我们也要注意,耶稣救人由罪中出来,不是仍然是罪中生活。拯救不是一种武断的司法行动,乃是真正救人脱离那些束缚人生的事物。罪恶就是束缚人生的,基督教自命具有制服罪恶的方法。
    拯救并非就地域而言,由一地迁移至另一地。它并非一种人寿保险,等到死时方可兑现。拯救乃是同时救人在道德上脱离罪的权势,也脱离罪的刑罚。只要我们把那些与拯救的名词,如:悔改、重生、信心、成圣等想想,便不难看出它的伦理性。从伦理一方面看,拯救尚未达到完成之境。基督徒是「渐长」的(彼前二:2),要努力作成一得救的工夫」(腓二:12),是常有进步的(罗十三:11)。基督徒应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在得救的进程上,上帝的形像当在人心日近完全恢复的境地(林前三:18)。
    品格与救法彼此密切相关。救法中包含伦理的品格,品格是由救法完成的。在基督徒生活中也有罪,他能诚心地祷告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但他伦理态度的中心趋向,比起他没有经验过救恩之前,大不相同。他下了最大的决心。在基督徒生活中也许有根多的罪,然而他还是向着基督徒理想欢欣鼓舞的迈进,衷心诚意的努力实行。基督教的救法,乃是道德的救法,藉着这种救法,人之品格得以变化。有时,也许我们把一种情感的冲动,当作真正的归正,真正的得救。真正的得救乃是整个的品格经过改变,人要下定决心,无论遇见任何试诱和反抗,都要向着基督徒的理想前进,义无反顾。单有畏惧罪恶刑罚的心,也不算救法。单是惧怕犯罪所生结果的人,不一定可得救,因为得救的人,对于罪的整个态度,与以前根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