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诫命重温 3、彼此尊重(第四诫)
    诫命重温(3)

    彼此尊重(第四诫)

    香港教友总会慕道函授课程香港西湾河大石街一号天主教教友总会(电:25603800)

    我们该以爱心去培养一个和谐、共融的人际关系。

    前言

    阿芬领洗十几二十年了,平日在家喜欢和邻居打牌。她的教友生活向来都过得马马虎虎,高兴时便带孩子去圣堂,若碰巧前一天打夜牌,第二天起不来的时候,便不去参与弥撒了。大概阿芬学道理时背熟了要理问答吧,虽然道理真义懂得不很多,但却喜欢引用圣经和要理来教训该子们:甚幺上天堂、下地狱、毋妄证等语不绝于口。上星期到她家时,她正在教训大女见,因为女儿没有准时煮好晚饭。孩子今年读中三,生来就是一副倔强的脾气,母亲骂一句便驳回两句,最后竟数说起母亲的不是来:甚幺自己学校功课多啦!没时间啦!况且母亲只是去打牌又不是做工等等。气得阿芬睁大眼睛说不出话来。然后她拖着女儿骂她犯了第四诫,要她去办告解求宽恕。

    我在一旁,想不到阿芬会这样教训|孩子,即时也觉到很愕然。实在也亏她能这样教导孩子们。她倒用对了,说孩子不听父母命,犯了第四诫,但她竟没想到她自己也可能犯了第四诫,因为她没有尽好做母亲应尽的责任。她竟不知道第四诫所涉及的人际关系,何止儿女对父母这般简单,尚有上司下属、僱主佣工和政府人民的一切权利义务等问题。

    权威和服从

    人生下来便要倚靠别人才能生活。家庭是我们最先接触的团体。我们的群体生活始于家庭,然后是学校和社会。因此之故,人际关系是我们一生中要面对的,并且也直接地影响着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天主是爱,祂愿意我们度一个爱的生活,所以,祂给了一条让我们共同遵守的诫命——第四诫。

    凡有人群的地方,便应有制度和大家要遵守的规则,这是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而定下来的。一个人如果从小便谨守规矩,服从父母,将来在学校和社会上都必易于守法,不会以服从法律和权威视为妨碍自由。但是,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大多数是敌视「权威」的,对拥有权力的人,如父母、长辈、上司和政府等人,当他们行使职责时对他们就存有成见。这原因可能来自以往对某些人滥用了权力所留下的不良印象而产生的。事实上,权威是来自天主,为使人透过权力来完成服务的职责。所以,为上级的,要考虑在为人群服务时是否在寻求大众的利益?当我们谈及服从时,不要以为俯首唯诺就是最佳的服从者,因为权威和服从不应是单直下的,而是双程;将上下之间的关系建基于彼此尊重和共同负责的合作上。所以,上位者都有他们当守的职务和当行的权炳,这是为达到有效的服务而存在的。至于身为下属的便要切实地合作,遵守法则,尽好应尽的义务。

    父母与子女

    「父慈子孝」是建立美满家庭不可缺少的条件。我国人最讲孝道,以往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制度能够存在,便在于一个「孝」字来维系。今天大家庭制度早就不适用了,上下两代共处者也不多了。如今子女成家后多数搬到外面居住。家庭中成员的减少,在人际关系上理应较简单和易于接纳。然而现时上下两代间的隔膜却愈来愈大,于是「代沟」问题便成了最好的藉口。「代沟」固然是由于两代间的生活习惯、时代背景及教育差异所形成的,是个无可避免的事实,也是每一个时代都出现的问题。不过,由于处理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果。今天若要反省代沟问题,便要从两代间的责任和爱心来检讨了。

    养儿育女是父母的天职,除了养育和供书之外,家庭教育是很重要的,孩子自小便受到父母们言行举止的影响和薰陶,所以父母的身教重于一切,要给孩子树立好表样,耶稣也告诫我们说:「无论谁,使这些信我的孩子中的一个跌倒,倒不如拿一块驴拉的磨石,系在他的颈上,沉在海里的深处更好。」(玛.18:6)现时许多父母都以为给予孩子们物质上的一切需要,使他们吃好的、穿好的便尽了自己的责任,于是辛辛苦苦的为了赚取更多的钱,要使孩子有更好的生活享受。那晓得今天的孩子,最需要的是更多的关怀和更融洽的家庭气氛。身为父母的,应该让孩子们有足够时间与自己交谈,分享他们的生活经验。一旦这种自由、开放、彼此分享的家庭气氛建立起来之后,当孩子长大时亦会视父母为交谈、分忧的对象;而做父母的亦习惯了让孩子们分担家庭中的困难。这点无论对个人的成长和彼此间的沟通来说,都有莫大的益处。

    孝敬父母是做儿女不可少的职责,这也就是我们中国传统中的最大德行。所谓「生养死葬」,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身为儿女的,如果只是为了「尽责」而养父母,而不是出自「孝爱」,那末,仍未做到「孝敬」的高。虽然每天丰衣足食,但终日饱尝孤寂的滋味时,试问,这又怎比得上粗茶淡饭,但却享受到儿孙之乐的生活呢?讲孝道不只是生活、物质上对父母的供养,更重要的是那片孝心。

    僱主与工人

    天主造人,是无分贵贱贫富,是一律平等的。虽然工作岗位不同,有些人做老板,有些人做工人,但是,都一同参与工作,建设社会。僱主少不了工人,而工人也不能没有僱主,彼此是建基于尊重、信赖和合作上的。可惜,有许多商家、老板,常常剥削工人,没有付出合理的工资,和为工人提供福利与保障,只着眼于自己的利润上,这是一种相反基督徒精神的行为,同时也触犯了第四诫。第四诫要居上位的以爱心关怀工人,使他们重视自己的工作,欣赏自己的能力,因而抱着服务大众的心态去工作。

    身为工人的,也要积极的做好自己岗位上的一切。偷懒、怠工,及故意浪费资源等,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有损基督徒精神的。工作是天主悦纳的祭品,它要求劳资间彼此合作,去造福人群,建设世界,故此工作有至大的服务意义和价值,我们理应重视它。

    政府与人民

    在民间盛传的一句说话:「官字两个口」,可谓说尽了民众对政府的观感。官民间的关系,似乎自古以来就存着隔膜,不合作和互不信赖,两者间也常出现争执。且看耶稣时代亦如是,有人问耶稣说:「可不可以给凯撒纳税?」这些人企图以难题来使祂陷于官非中,幸而耶稣巧妙地解答了。(参阅路.20:21-25)

    政府的存在是为了公共福利,保障人民的权利、生命和财产。世上所有的权柄都是来自天主的。身任要职的官长,也只不过是为人服务,做众人的「仆役」,受委托去管理一切。所以,不应滥用权柄,以大权在手便高高在上,自抬身价。相反的,要善用权能,本着服务的精神,为人民工作。耶稣说过:「你们中最大的,要成为最小的;为首领的,要成为服事人的。」(路.22:26)

    缴纳税收、奉公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当尽的义务。为求建设一个安定、幸福、充满正义、友爱的社会,除了执政者的明智行政措施外,每个人都应献出自己的一分力量来维护及推行。每个人的一分力量就是大众的力量,能够推动整个社会前进。基督徒要想将基督的爱及精神带进人们的生活中,便要更积极地关心、参与大众的事情,热心公共事业。例如举报贪污,揭发罪案,保持城市清洁等都是我们份内的和可行的事情。

    第四诫所命的不外是我们常人该遵守的人伦关系;是最为普通并与生活忧戚相关的。对于这一条不是基督徒也应遵守的诫命来说,身为基督徒的,更应积极地、自动自发地用爱心去培养一个和谐的、共融的人际关系,毫无保留地献出服务的、关怀的和无私的爱心。

    第四诫:

    命人孝敬父母,但亦说明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并将这种关系推介至长上与下属;政府与人民的权利义务上。目的在维护各人的利益,要人各尽其职,共同去建设一个和谐共融的社会。

    生活反省

     我身为父母或教师的,会给孩子们立下甚幺好榜样?有改善的必要吗?

     为人子女,我曾如何孝敬父母?从今以后,我该怎样表达对父母的孝爱?言语上?行为上?

     我身为上司,是否常滥用职权?抑或本着爱心关怀下属的一切?能否有些具体的改善方法?

     身为僱员或下属,我有善尽职守吗?为甚幺?

     我当在祈祷及圣事中向天父祈求,赐我乐于善尽职守,怀着爱主爱人的心服务他人。

    参考资料

    *天主教的信仰(保禄书局)第214-221页

    *基督之律卷三(1)(光启)第17-132页

    *家庭中的沟通神学论集39期第115页

    *圣经之家庭生活神学论集19期第9页

    *基督化家庭见证68期第8页

    *要留给子女甚幺?(上)见证75期第20-22页

    *要留给子女甚幺?(下)见证76期第27-29页

    *教育子女是父母的天职见证1965年四月第32页

    *何来代沟?如何消弭?见证72期第8-9页

    *圣经:德、.3:14-18;30:1-13路﹒20:21-25;2:51;22:26

    若﹒19:l0-ll弗.:6:1-9罗﹒13:1-8

    诫命重温(3)

    彼此尊重习作(第四诫)

    甲、选择题:

    (一)普遍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数人都:(选出对的一题)

    .喜欢「权威」的。

    .敌视「权威」的。

    .害怕「权威」的。

    .奉承「权威」的。

    (二)今天的孩子最需要的是:(选出对的一题)

    .物质的享受。

    .接受高等的教育。

    .自由活动。

    .关怀和更融洽的家庭气氛。

    (三)相反基督徒精神的行为是:(选出错的一题)

    .僱主以爱心关怀工人。

    .工人故意怠工及浪费资源。

    .商人只着眼于自己的利润上。

    .滥用权力。

    (四)基督徒应重视工作,因为工作是:(选出对的一题)

    .谋生的工具。

    .天主悦纳的祭品。

    .消磨时间的方法。

    .使自己生活有所寄托的方法。

    (五)第四诫命人孝敬父母,目的是:(选出错的一题)

    .揭示父母的无上权威。

    .提醒子女与父母间彼此应有的责任。

    .维护各人的利益。

    .提醒人要各尽其职,建设社会。

    乙填充题:(填上最适当的字句)

    (一) 这诫命所涉及的人际关系,除了父母与子女之外,也包括各阶层人仕的一切 的问题上。

    (二) 有人群的地方,便应有制度和大家要遵守的规则,因为要保障 。如果大家都

     ,便不会以服从法律和权威为妨碍自由的事。但是权威和服从不应是单线直下的,却该建基于上下之间彼此 和 的合作上。

    (三)父母教育子女应给孩子 ,让孩子们有足够 ,分享

     ,并教他们分担 。做子女的,奉养及照顾父母应出于 ,而不应只为了尽责。

    (四)政府的存在是为了 人民的权利、生命和财产。官长们的权柄也都是来自 的,他们是受 去 一切。所以他们该 权能,本着 的精神,为人民工作。

    (五)基督徒要将基督的爱及精神带进人们的生活中,便要积极地 、 大众的事情,热心 ,献出自己的 来推动整个社会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