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玛 26:14-27:66
    圣经:玛26:14-27:66

    释经

    14-16节:犹达斯通敌卖主

    14随后,那十二人中之一,名叫犹达斯依斯加略的,去见司祭长,15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什么?」他们约定给他三十块银钱。16从此他便寻找机会,要把耶稣交出。

    玛显然是拿犹达斯的忘恩图财来与这女人的知恩报爱两相对比。犹达斯本是耶稣密友中的一个,他怪这女人的作为,也怪耶稣卫护这女人而说的话,这由他以后的举动可以看出来。14节「随后」,即谓在伯达尼香液傅主以后不久,也许就是议员举行会议决定要杀耶稣的那一天(瞻礼四),犹达斯便去见了司祭长。他定然知道公议会前所发出的搜捕耶稣的命令(若11:47),大概也知道他们最后所召开的秘密会议(26:3-5),就在当天找了一个进见司祭的机会。三对观福音全标出了犹达斯的别名「依斯加略」(Iscariot),并且说明他是「那十二人中之一」。这些话说出了犹达斯的忘恩负义,同时也说出了耶稣的伤心悲痛(若13:18),此外还说出了耶稣的一个密友终于把耶稣交在自己的敌人手中。议员们到此寻找逮捕耶稣的机会,都属徒然,如今有耶稣的一个密友自来献计,这事就好办了。没有一个人比犹达斯更容易交出耶稣的,因为只有他知道耶稣这几日常祈祷的秘密地方;现今敌人们很容易「用诡计」捕捉耶稣了。由于犹达斯的前来献计,公议会不得不改变原定的计划。事态迅速的发展,使他们能在所预定的时期以前除灭耶稣(26:4-5)。为此谷路二圣史都说司祭是十分高兴(谷14:11;路22:5)。他们当然高兴,因为他们现今可以向民众声明:他的门徒背叛了他的师傅,在法庭上控告了他。由玛所记的:「你们愿意给我什么?」这句话可以看出,犹达斯是如何贪婪好财(若12:6)!「我把他交给你们」一句,言外是说,我身为门徒,能供给你们一个捉拿耶稣的绝好机会。司祭长为报酬他约定给他三十块银钱,约合一佰一十六个金「里拉」,折合美金约42元(比那女人买香液价值的三分之一略多一点)。这价钱是人杀了一个奴隶,按法律应向他的主人所赔偿的数目(出21:32;参阅玛27:9,10;匝11:12),是抵偿一个奴隶的性命最低的价钱。这为耶稣是怎样的屈辱!但他进入世界既取了「奴隶的形像」,就情愿接受这种屈辱(斐2:7)。犹达斯对这价钱竟然满意了。无疑地他就在这次来访的机会,同司祭商量了如何更容易捉拿耶稣的一切事宜(路22:4)。当时他还不知道要在什么时候下手。不管怎样,必须谨慎行事,因此犹达斯该寻找一个适当的机会,当人民不在场的时候,把耶稣交出(路22:6)。这一点是公议会向他所要求的条件(26:5)。或问:一个宗徒怎么能够背弃他的恩师耶稣?这是因为他跟随耶稣不是出于信德,而是出于自私和为我主义(若6:64);无疑地,他的心早已离开了耶稣。大约在一年以前,耶稣就已看破了他的心意,称他为魔鬼(若6:71)。贪财的犹达斯跟随耶稣,只是求自己的便宜,只为了现世的想望,以为耶稣既是默西亚,将来一定要做一个威镇世界的大君王,其他的宗徒最初虽也有这样的想望,但因耶稣的教导已渐渐改变了这种思想,或更好说,他们已多少了悟天国的超越性;犹达斯始终没有改变他的心意。最后一年,另外最近这几天来,耶稣已清楚预言自己要受死,他便看出自己的希望已成泡影,不能再盼望得到默西亚王国的地上光荣,为此犹达斯为自己的未来生活只有另谋出路;跟随耶稣既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同耶稣的敌人携手立约,这样至少可以从他们方面获得一些利益。他这样贪财,竟不惜出卖他的恩师,圣史们不知用什么话来描述他当时的心理状态,只说:撒殚进了他的心(路22:3;若13:2,27)。基督的死仇撒殚为伤害耶稣,在这个门徒身上,实在找到了得心应手的工具。

    17-25节:最后晚餐

    17无酵节的第一天,门徒前来对耶稣说:「你愿意我们在那里,给你预备吃逾越节晚餐?」18耶稣说:「你们进城去见某人,对他说:师傅说:我的时候近了,我要与我的门徒在你那里举行逾越节。」19门徒就照耶稣吩咐他们的作了,预备了逾越节晚餐。20到了晚上,耶稣与十二门徒坐席。21他们正吃晚餐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有一个人要出卖我。」22他们非常忧闷,开始各自对他说:「主,难道是我吗?」23耶稣回答说:「那同我一起把手蘸在盘子里的人,要出卖我。24人子固然要按照指著他所记载的而去,但是出卖人子的那人却是有祸的!那人若没有生,为他更好。」25那要出卖他的犹达斯也开口问耶稣说:「辣彼,难道是我吗?」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

    「无酵节的第一天」(17节)门徒们问耶稣要在那里吃逾越节晚餐。按四圣史一致的记载,所说的「第一天」即是现今的瞻礼五(星期四)。关于最后晚餐的日期,参见若13:1注1。在耶稣死的那一年,按对观福音所载,这一天应该宰杀逾越节羔羊(谷14:12;路22:7)。本来,「无酵节的第一天」是指逾越节晚餐以后相继而来的一天,即「尼散」月十五日,但日后全逾越节八日通称为「无酵节」(路22:1)。逾越节的预备日,即宰杀羔羊的日子,以后也称为「无酵节的第一天」,因为这一天午后,应当除去家内的一切有酵之物,连接八天内只许吃无酵饼(mazzssoth)。瞻礼五这天的早晨,宗徒们便问耶稣要在何处吃逾越节晚餐,因为有很多东西必须预先准备,要一直忙到晚上:应当买羔羊,备办无酵饼、苦菜、酒和节宴必需的各种果品。傍晚,即落太阳前(出12:6;肋23:5;申16:6),应把羔羊牵到圣殿,只准在那里宰杀,羊的血和内脏一定的几部分,应放在全燔祭坛上奉献。宰杀羔羊以后,应立刻将宰杀的羊抬到举行晚餐的家内,在那里不可折断或割裂羊的肢体,应将全羊悬在木棍上,用火烤熟。

    由上下经文可以知道(参见路21:37),耶稣那天早晨还在圣城外,大概在贝达尼雅一带,从那里打发几个宗徒(按路22:8为伯多禄和若望二人)进城,到一个人那里去,却没有说出这人的名字。但无疑地,这人必是耶稣的门徒。按谷14:13;路22:10耶稣也没有给二宗徒说出那人的名字,但给他们指出了一个认出那人的记号。似乎耶稣故意不提那人的名字,怕犹达斯预先知道了最后晚餐的地点,而使这晚餐或者不能举行。耶稣没有打发经理钱项照管他们费用的犹达斯去(若12:6),而打发伯多禄和若望去,似乎也是为了这个缘故。耶稣在耶路撒冷圣城中定有不少的朋友,就如富人尼苛德摩(Nicodemus)和议员阿黎玛特雅人若瑟(JosephArimathaea)等;此外逾越节这一天,由各处来耶路撒冷过节的朝圣客,在圣城中都能受到友人的款待,耶稣和宗徒们自然也能希望友人自愿接待他们。按古传说耶稣与宗徒举行节宴的地方,即是圣史马尔谷父亲的家,他的家座落在熙雍山上。这一家从此被视为吾主耶稣同宗徒所建立的「一切教会的母亲」(德敖多修Theodosius皇帝语)。这传说虽不完全可靠,但对谷14:13-15(亦见14:51,52)所记的更易于了解。由耶稣所说:「师傅说」一语,清楚地可以知道家主是耶稣的门徒和朋友。「我的时候近了」一语出于耶稣的口,无疑地是指自己受难的时候已临近了。这时刻是由圣父规定的时刻。在这受难的时刻以前,耶稣愿同自己的门徒举行逾越节晚宴。再者耶稣的这些话指明,他去受苦受难,已有先见之明,决定他受难时日的,不是他的仇人,也不是犹达斯,而是耶稣所甘愿服从的圣父的旨意。宗徒们就照耶稣所吩咐的去了,准备了为晚餐应用的一切。为纪念这个最后晚餐,第五世纪时在熙雍山上建筑了一座华丽的大殿,中世纪时交给方济会会士管理。但自1547年回教徒占据了这地方后,从此只准天主教信友进入此古大殿的前殿。熙雍山今已属以色列国,进入此大殿较前更为困难。

    到了晚上,耶稣就与宗徒举行逾越节晚餐(21节)。因为人都熟悉吃这晚餐的仪式,所以圣史都没有详细记载每一细小节目,只记载了那些有特殊意义的礼节:就如若记述了晚餐前洗脚的事,三对观福音记述了耶稣揭露负卖者的事,和晚餐后建立圣体的事。大约在下午六点钟,耶稣同十二宗徒入席吃晚餐,愿意同他所选立的十二宗徒过这次逾越节。这宴会同时也是耶稣同他三年来共甘苦的友伴临别的宴会。耶稣虽然早已渴望与宗徒有这次最后聚首谈心的机会(路22:15),但宴会一开始,他就伤心起来,因为他知道与自己同席的朋友中有一个要出卖他。在洗脚时,说话之间,已曾含混提及那要出卖他的人(若13:10,11);洗脚以后直言不讳,指出这人的忘恩负义(若13:18)。他说这话时真是心痛欲裂(若13:21)。四圣史都记述耶稣在晚餐一开始,立刻清楚说同席的十二人中,有一个要负卖他的(玛26:21;谷14:18;若13:21;路22:21照他纪事的体例,把这事放在晚餐最后的一部分)。

    耶稣要被交付给谁,这为宗徒们没有一点疑惑,因为他们都知道谁是耶稣的仇人,也知道公议会公布了逮捕耶稣的命令,但决没有想到在座的十二人中有一个要出卖他的。这件事使他们大为悲伤,每一个人都感到不安,恐怕是自己的罪过使师傅的性命陷于危险,就一一前来急切追问耶稣。

    到现在耶稣还没有说出要出卖他的人的名字,只说是自己的一个密友,且此刻正与自己同席进食的,要做出这穷凶极恶的事(若13:18;咏41:10)。对观福音全记有24节的话(26:24;谷14:21;路22:22):人子不是因有外来的胁迫或门徒的出卖去受死,而是因为他情愿顺从父在圣经中已表明的旨意去受死。然而那出卖他的门徒诚然犯了滔天的大罪。耶稣的这番话,对犹达斯是最后的规劝。但是连这次规劝也失了效用,耶稣已隐约预言了出卖他的人的未来命运。「那人若没有生,为他更好」一语与若17:12称犹达斯为「丧亡之子」的话,意义相同。「丧亡之子」一词,全新约内,除此处外,只见于得后2:3用来称呼「假基督」。

    耶稣的话虽然这样严厉,犹达斯仍然无动于中,始终假装自己无罪,及至别的宗徒前来问耶稣,他怕别人猜疑他,也恬不知耻,前来问了耶稣。25节他称耶稣为「辣彼」(师傅),这称呼在他的口里竟成了谄媚的话。耶稣低声答应他说:「你说的是」;由这话犹达斯就该知道耶稣已洞悉他这几天暗中所进行的一切了。别的宗徒都面面相觑,不知耶稣说的是谁。按若13:26,此时只有伯多禄和若望探得了出卖耶稣的是犹达斯,但他们也没想到他这末快就去作这事(若13:28,29)。犹达斯听了耶稣最后的这些话,似乎就立刻离开众人走了(若13:20)。这样,以后耶稣席间建立圣体时,他已不在场,虽然按路22:14-23好像犹达斯参加了建立圣体圣事的大典;著名的教父如金口圣若望、圣奥思定和古代的一些经学家虽多主张路此处记事的次第严守了时间的先后,但仔细对照玛、谷和若所记,上边所说犹达斯未曾参与建立圣体圣事的解说,更为可取。

    26-29节:建立圣体圣事

    26他们正吃晚餐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了,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去吃罢!这是我的身体。」27然后,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由其中喝罢!28因为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29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国里那一天,与你们同喝新酒。」

    前三圣史关于建立圣体圣事的记载十分简略。但是这极其简略的记载已足以证明此事实的历史性。玛在这极重要的记事以前,用「他们正吃餐的时候」一语为引子。这语句与21节所有的相同。玛用这话(亦见谷)有意把此处所述的两件事连在一起:一是犹达斯席间所表现的忘恩负义,一是耶稣乘此时机对人类所显示的至爱。(圣多玛斯在其所撰圣体瞻礼的圣歌「Verbumsupernum」内,极美妙地把这番意思表达出来:他要被一个门徒交于自己的仇敌受死之先,却把自己交给了门徒作为生命之粮。)按前三圣史的记载,耶稣是在举行逾越节晚餐中建立了圣体圣事。在本章附注中,我们曾总结说:耶稣大概是在逾越节晚餐的第四部分内,建立了圣体圣事,即在吃了羔羊的最后一块肉后,众人应喝所谓「祝福杯」内的酒时,耶稣建立了圣体圣事。路22:20(格前11:25同)明说:「晚餐以后」,耶稣把盛有自己圣血的爵递给宗徒们喝。似乎同时,即不久以前,耶稣也将变为自己身体的饼给了宗徒们吃。耶稣此时所遵行的仪式,给宗徒们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吃过逾越节羔羊的最后一块肉以后,按古传说,同席的人就再不许吃东西了。然而耶稣这一次却拿起晚餐中所剩余的饼来祝福了,或如路与圣保禄说的耶稣祝谢了饼,感谢天父赏赐了饼和酒这些自然礼物,藉它们的外形,给宗徒和后世的信徒留下更高尚的礼品。

    耶稣当著宗徒面前擘开了饼,虽然在普通晚餐中,家主有擘饼分给同席者的仪式,但是耶稣此次擘饼却有极深的意义。这由以下的经文可以知道:是表示耶稣把自己祭献过的身体交给宗徒当作食物。为此「擘饼」(fractiopanis)一语,已在宗徒时代就用来表示圣体圣事(格前10:16)。耶稣把擘开的饼递给宗徒们时说:「这是我的身体」;把杯递给宗徒们时说:「这是我的血」,所说的这两句话是最重要的:是说耶稣以饼酒的外形交给宗徒们的,已不是饼酒的原来物质,却是耶稣的身体和血。耶稣说出那两句话的同时,饼和酒的体质已完全改变,因此圣教会以transsubstantiation(实体转变)一词来表示「成圣体」和「成圣血」的事。虽然十六世纪自名为「宗教改革者」,和以后基督教的各宗派不肯承认耶稣成圣体血的话所有的真正含意,但那真正的含意不因他们的否认而被抹杀,就是路德本人也必须承认说:「经文的力量太强,我不能作别种解释。」换句话说:按耶稣的话,我必须承认此处所论的是耶稣的真体真血。当耶稣讲圣体的道理时,那末清楚地强调了吃自己血肉的必然性;宗徒们也没有把耶稣的话懂为别的意思(若6:48-50特别是53-56)。耶稣把自己的血递给宗徒们喝时,又加上一句说:「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这话极清楚指出,所论的是耶稣的真正祭献。耶稣祭献自己为叫众人藉这祭献获得罪赦。此外,又因为这流出的血称为「新约的血」,主耶稣此时想起以前藉梅瑟订立盟约的仪式。梅瑟订立盟约时用牺牲的血撒在选民身上说:「这是上主与你们所立的盟约的血」(出24:8)。就像旧约是藉血订立的,这样先知所预言的新约(耶31:31-34),如今也是藉「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基督的血(伯前1:19)订立的。这新约远超过旧约,因为不仅是与选民,也是与「大众」订立的,并且也实在赦免人的罪过(希7:22;9:13,15-28)。我们此处要略为指出圣史对建立圣体的记载所有的异同。若未提及此事,似乎有两个理由:第一、因为三对观福音已记述了;第二、当若写福音的时代,举行弥撒和领圣体,是久矣通行,尽人皆知的事,不必再记。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若望在6章已极详尽记述了圣体圣事奥义。三对观福音中,玛和谷几乎完全相同。路对建立圣体所记的与圣保禄在格前11:23-25也几乎完全相同。关于对观福音在此事上所有的区别,参阅路22:15-20。至于成圣体圣血的经文格式,看来以玛和谷所记的,更合乎原有的形式,因为路所记是按圣保禄所传授的,其目的是在于更清楚给希腊读者说明新约祭献的特性和新约的建立。

    29节是说耶稣不久就要离开自己的门徒。所说「我不再喝这葡卜汁了」即在世上决不再聚会宴饮了。这欢乐的宴会,在世界穷尽,天父的国完全建立时,将要再度举行(路22:16,18)。在未来的天国中,万象都要更新(19:28),那时耶稣与宗徒要喝新酒,与他们举行永久的宴会(22:2),意谓在默西亚国中,或在天父的国中,享受那永远的福乐。此处附带讨论一下圣体圣事的主要特性:圣史们虽然对圣体的建立记载的相当简略,但由这简略的记载,可以推出几点来说明圣体圣事的主要特性。为明了这问题首先要切记新建立的圣体圣事与举行逾越节晚餐是十分密切相连的。(1)犹如举行逾越节,主要的是在逾越节羔羊的祭献;同样,耶稣建立的这新圣事,主要的还是一个真正的祭献。这由路22:19:「这是我的身体,是为你们而舍弃的」一语可以看出(参见格前11:24);由玛和谷:「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流出来……」(谷14:24)的话更可以看出。这祭献在于基督甘心情愿舍上身体,即自己的性命,以肉与血的分离来指示这点:血倾流出来自然是表示死亡。为此圣保禄说:「你们每次吃这饼,喝这杯,你们就是宣告主的死亡」(格前11:26)。耶稣祭献自己性命的目的,是「为赦免罪过」。这是耶稣亲自说明的(26:28),这也是耶稣称自己的血为「盟约的血」所指的。因著基督的死亡建立了新而永久的盟约,这盟约是基督同众人立的,即不仅是同选民,而也是同那些「从东方和西方来……同亚巴郎……在天国里一起坐席」的人立的(8:11)。(2)圣体圣事也是宴会,好像旧约逾越节的晚餐:所谓宴会,即是分享耶稣的体血。只有那吃耶稣的肉,喝耶稣的血的人,才能得享耶稣藉自己的死所赐与的新的和永恒的生命(若6:52-58)。(3)这个祭献和这个宴会,信友应当重行(路22:19;格前11:24,25)。玛和谷虽然没有清楚说明应当重行,但由他们所记,新建立的圣体圣事与逾越节晚餐密切相连的事上也可以推知:犹如每年应重行逾越节晚餐,为永远记念选民的得救(出12:14;13:9;申16:3);同样,基督也有意要自己的门徒永远重行此礼,为记念他为拯救人类所受的死亡。(4)新建立圣体圣事,当天国终于建立(26:29),基督「再来」(格前11:26),在末日使世上善领圣体的人复活获得永生的时候(若6:54),才要结束。为此圣体圣事是为基督死后与他光荣来临之间的这一段时建期立的。在这一段时期内圣体圣事是人与基督密切结合的媒介,也是「未来光荣的左券」。

    30-35节:预言门徒逃散和伯多禄背主

    30他们唱了圣咏,就出来往橄榄山去。31那时,耶稣对他们说:「今夜你们都要为我的缘故跌倒,因为经上记载:『我要打击牧人,羊群就要四散。』32但是,我复活后,要在你们以先到加里肋亚去。」33伯多禄却回答他说:「即便众人都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决不会跌倒。」34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35伯多禄对他说:「即使我该同你一起死,我也决不会不认你。」众门徒也都这样说了。

    前三圣史没有记述耶稣在晚餐厅中劝勉宗徒,安慰鼓励他们应付面临的大难,所讲的那篇冗长的言论(若14-17章)。30节玛在此处仅简略地提及他同宗徒们唱了圣咏,就出来往橄榄山去了。所唱的圣咏似乎是逾越节晚餐后应唱的第二部分(哈肋耳Hallel)圣咏(115-118)。唱完以后,耶稣就同宗徒们出了餐厅,往橄榄山去,要在那里开始受难。按玛和谷是在行路时耶稣向宗徒预言自己的苦难已经临头,门徒们临难逃散,另外还对伯多禄背主的事提出了警告。但按路22:31-34与若13:36-38,耶稣在餐厅中便已预言了伯多禄要三次背他的事。路和若的记述似乎更合乎事情发生的先后,而玛和谷却把警戒伯多禄的话与耶稣在路上向众宗徒们说的话放在一起。

    为宗徒们最猛烈的考验已来到了。耶稣走向山园时,一路心里所怀念的就是他们所要受的这次考验。耶稣已预见宗徒为了他的原故要跌倒;当他们看到他蒙难,被解去处死时,必要灰心丧气,舍离师傅而四散奔逃(若16:32;玛26:56)。虽然他们不会完全丧失信德,他们的信德却要遭受很大的打击(路22:31,32):这是为应验匝加利亚先知的预言(13:7)。按先知的预言:天主已决定了圣子的死,并准许那善牧即圣子受打击,遭杀害;善牧死后,全羊群要逃散,但逃散的羊群不久还要聚集一起,因为被杀的善牧要复活,如先前一样再在自己羊群的前面走,要在加里肋亚再聚集自己的小羊群。最后这几句话,对宗徒们十分重要。事实上,耶稣复活后显现给妇女们,叫她们告诉宗徒们快到加里肋亚去,因为耶稣在那里等候他们(28:10,16)。耶稣复活后,虽然先在圣城里显现给宗徒们(路24:36-43;若20:19,20),但耶稣最重要的显现,还是在加里肋亚;为此玛仅记载了在加里肋亚显现给宗徒的事:在那里宗徒们的信德又坚固起来(28:16,17);当耶稣在那里把自己所有的全权交给宗徒们,派遣他们往普世去传教的时候(28:18,19),圣教会终于建立起来,耶稣并在那里把宗徒和一切信友所构成的小团体,全交给了伯多禄管理(若21:15-17)。

    耶稣对宗徒们所说的话十分清楚,伯多禄就觉得耶稣这话有伤自己的情面。伯多禄所说的话虽表示他对自己师傅的一片挚爱和热诚,但也显出他过于仗恃自己。伯多禄有了前次的经验(16:22,23),本该谦逊自下;但是这时他一点也不谦虚自量,竟把自己高举在众人之上。耶稣遂用极严厉的话警告他,为使他不存半点怀疑。耶稣还更清楚给他说出他要跌倒的时间,他要比别人还要跌得更重,因为别人要逃跑,他却要否认自己的恩主和师傅,且在短短的时间内要否认他三次。小集团是溃散了,而伯多禄还要否认自己是这小集团内的一员。伯多禄这时竟也好像一个刚强成性的瞎子,一点也不管耶稣严肃的劝告,还只一味地表明自己对师傅的忠诚。其余的宗徒看他这样的态度,也随声附和,说自己也决不会背离师傅。直到最后的这一刻,他们的明悟还是昏迷不醒,一点也没想到现在已开始发生的事。但是不久以后,他们就要体验到耶稣预言的如何真确了。

    36-46节:山园祈祷

    36节:随后,耶稣同他们来到一个名叫革责玛尼的庄园里,便对门徒说:「你们坐在这里,等我到那边去祈祷。」37遂带了伯多禄和载伯德的两个儿子同去,开始忧闷恐怖起来,38对他们说:「我的心灵忧闷得要死,你们留在这里同我一起醒寤罢!」39他稍微前行,就俯首至地祈祷说:「我父!若是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罢!但不要照我,而要照你所愿意的。」40他来到门徒那里,见他们睡著了,便对伯多禄说:「你们竟不能同我醒寤一个时辰吗?41醒寤祈祷罢!免陷于诱惑;心神固然切愿,但肉体却软弱。」42他第二次再去祈祷说:「我父!如果这杯不能离去,非要我喝不可,就成就你的意愿罢!」43他又回来,见他们仍然睡著,因为他们的眼睛很是沉重。44他再离开他们,第三次去祈祷,又说了同样的话。45然后回到门徒那里,对他们说:「你们睡下去罢!休息罢!看,时候到了,人子就要被交于罪人手里。46起来,我们去罢!看,那出卖我的已来近了。」

    耶稣同自己的宗徒下到克德龙谷,过了溪流进了一个园子(36节,参见若18:1)。耶稣所走的这条路,昔日达味与几个忠仆离京受难时也曾走过(撒下15:16-23)。按玛和谷的记载,耶稣所进的园子,名叫革责玛尼(Gethsemane),这名字大概是「榨油池」的意思。耶稣最后这几天似乎常到这地方来(若18:2;路22:39)。耶稣此次来到这山园中,把八个宗徒留在门口,只带了三个到园子里面去,有意在那里彻夜祈祷,准备自己受难。为此革责玛尼地方已在圣教初期即被视为圣地。按圣热罗尼莫所说:四世纪末已在那里建筑了一座纪念吾主苦难的圣堂。这圣堂的遗址于1920年掘出,地上仍存留一些彩石镶嵌图像的遗迹。1924年方济会会士在原址上又建筑了一座极庄丽的圣堂,为纪念吾主山园祈祷。

    这时只有伯多禄、雅各伯和若望三位宗徒与耶稣更相接近,因为这三位宗徒受过耶稣的特别教导和栽培:他们亲眼见过耶稣施展天主的能力,复活雅依洛的女儿(9:25);亲眼见过耶稣显圣容时,所显示的天主的尊严(17:1-9);如今也叫他们看看自己所受的极端屈辱、忧闷和恐怖。这忧闷在他的面容上完全显露出来,使他的容貌大为改变。他们从未看见师傅有过这样的忧闷。他的忧闷和恐怖更在他给三位宗徒所说的话上,在他切望有他们作伴,贴近自己,恳切叮咛他们与自己醒寤祈祷的话上表示出来。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强烈的忧闷袭击了耶稣,而是耶稣自愿忍受这种极度的痛苦和恐怖。他既然取了人性,藉他所取的人性来救赎人类,也就愿意在自己的人性上,即在肉身和灵魂上受至大的苦,这样好能充分赔补人类的罪,以整个的牺牲,表白他对圣父的无限爱情。若问耶稣为什么原故这样忧闷恐怖?显然,忧闷恐怖的原因,不仅是第二天要亲受的肉身上的一切痛苦,且也是先知早已给我们答覆:「他所背负的,是我们的疾苦;担负的,是我们的疼痛」(依53:4)。耶稣说:「我的心灵忧闷得要死。」圣奥思定解释说:「我们的首脑(基督)的声音,即是我们的声音。当耶稣说:『我的心灵忧闷得要死』时,我已在他内……肢体在首脑内说话,首脑代肢体说话」。耶稣在心灵上感到了因无数的罪过给人类已招来及要招来的痛苦,感到了自己的信徒在圣教会内将要受的痛苦磨难。他另外对自己的民族的盲目和多少忘恩负义的罪,感到非常痛苦,因为他们竟要拒受因自己的死为他们所挣下的恩宠。此外这里还可加上当时撒殚对耶稣猛烈诱惑,使耶稣的灵魂畏难怕死的情况。由耶稣说的话,可以得知「这世界的君王」在耶稣受苦受难时,怎样施展了他的全部能力(路4:13;22:53;若14:30)。就像人性害怕痛苦,同样,耶稣至洁的灵魂自然更害怕这样无边的痛苦。在耶稣受难的事上,有一些我们总不能了解的奥迹:就如耶稣的灵魂既与他的天主性密切结合,不断享受天主的光荣与福乐,人而天主的基督,因有「天主的结合」本不能感受什么痛苦。但耶稣怎样能受苦呢?耶稣之能受苦,是因为他这时用他天主的权能抑制阻止了他的人性享受天主的福乐。这是耶稣用天主的权能所显的奇迹,圣保禄解释这奇迹说:「他虽具有天主的形体……却使自己空虚……眨抑自己,听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6-8)。还有一个奥迹,即是耶稣的人性受这样多的痛苦而没有即刻死去。在这里使耶稣的灵魂和肉身能以忍受这一切痛苦的也是天主的能力。这两个奥迹毕竟还是给人类启示了天主的无限爱情。

    耶稣在山园中略略离开了三位宗徒,为在祈祷中求圣父的安慰(39节)。按路22:41耶稣与宗徒相隔的距离,「约有投石那么远」,这样三位宗徒能看见耶稣当时所做的一切。他们看见耶稣「俯首至地」。这动作是他心中苦痛的表示,同时也是他对圣父的尊威谦逊服从的表示。宗徒起初也听见耶稣「大声哀哭」向父祈祷(希5:7)。耶稣第一次的祈祷表现了他对父所有为子的依恃之心,和他的人性对苦难所有的反抗,但同时也表示了自己对圣父的旨意的谦逊服从。「杯」是借喻之词,在圣经中指为某人所决定的「命运」,无疑地,此处是指「苦难」(20:22)。耶稣第二次的祈祷,显示出他的心神已经安静,完全甘心把自己交出,服从圣父的旨意。从耶稣一再停止祈祷,到宗徒那里去寻求安慰和鼓励的事上,可以知道他这时是怎样的忧闷恐怖。此刻特别找伯多禄说话,希望他能给自己一点安慰,因为他以前坚决的许下要同自己一起受苦,即便为师傅死,也甘心情愿(35节)。但宗徒都睡著了,「他们的眼睛很是沈重」。夜已深了,他们都很疲乏,另外对「默西亚」所怀的希望似乎今夜要全成泡影的忧闷,更使他们疲乏。可是此时为他们最要紧的,是该祈祷,因很大的危险已经临近,如今正需要天主的助佑。「心神固然切愿,但肉体却软弱。」耶稣这话也承认他们的好意,只是人性(肉体)本身过于软弱,需要天主圣宠的助佑,才不至于跌倒。耶稣在这极度忧苦的时候,仍然惦念宗徒,这是因为他知道他们快要遇到的危险。

    玛窦和马尔谷没有记述天使安慰耶稣的事(仅见路22:43)。但由二圣史的话也可以看出耶稣怎样在祈祷中获得了圣父的安慰和扶持。他既获得了圣父的安慰,就再不感到要去宗徒那里寻求安慰的需要了。他第三次来到宗徒那里,见他们还是睡觉,心中虽然忧闷,却十分安静,自知已到了父把子交于罪人手中的时刻。他在再三所行的祈祷中,已把自己当作牺牲全献于父。如今既把内心无边的苦痛克胜,急愿顺受外来的苦难,遂去迎接那出卖他的宗徒所领来的敌人。

    47-56节:耶稣被捕宗徒逃散

    47他还在说话的时候,看!那十二人中之一的犹达斯来到;同他一起的,还有许多带著刀剑棍棒的群众,是由司祭长和民间的长老派来的。48那出卖耶稣的给了他们一个暗号说:「我口亲谁,谁就是,你们拿住他。」49犹达斯一来到耶稣跟前就说:「辣彼,你好!」就口亲了他。50耶稣却对他说:「朋友,你来做的事就做罢!」于是他们上前,向耶稣下手,拿住了他。51有同耶稣在一起的一个人,伸手拔出自己的剑,砍了大司祭的仆人一剑,削去了他的一个耳朵。52耶稣遂对他说:「把你的剑放回原处,因为凡持剑的,必死在剑下。53你想我不能要求我父,即刻给我调动十二军以上的天使吗?54若这样,怎能应验经上所载应如此成就的事呢?」55在那时,耶稣对群众说:「你们带著刀剑棍棒出来拿我,如同对付强盗。我天天坐在圣殿内施教,你们没有拿我。」56这一切都发生了,是为应验先知所记载的。于是门徒都撇下他逃跑了。

    犹达斯正在耶稣同宗徒进餐时离开了餐厅,去同议员商议(若13:30)。他夜间去访问他们,叫他们立刻去捉拿耶稣,一定出乎他们意料之外,因为他们已经议决只该在庆节以后逮捕耶稣(26:5)。无疑地,犹达斯如今在他们跟前坚持要立刻逮捕耶稣;原来他此时非常害怕,因为耶稣在厅中已指明他是出卖耶稣的人。但议员们似乎也愿意改变原有的决定,因为如今去逮捕耶稣是再好没有的时刻:犹达斯知道他的师傅其时在什么地方(若18:2),也知道在那里能容易逮捕他。所以他们就在耶稣山园祈祷的时候,从速作了最后的准备,出发捉拿耶稣。当耶稣祈祷回来,同三位宗徒出来的时候,犹达斯带著兵士来近了。前三圣史在犹达斯的名字上附加「那十二人中之一」一语,为表示这滔天大罪是一位宗徒行的,他竟成了「那些捉拿耶稣的首领」(宗1:16)。他率领著由犹太政教当局派来的一大队人。这些人,有圣殿中的警察和罗马士兵(若18:3,12)。按若18:12记载逮捕耶稣时罗马的一个「千夫长」也在场。当逾越节时另有一营(cohors)罗马兵(约六百人,即一军(egio)的十分之一),由凯撒勒雅开来耶路撒冷维持治安。来逮捕耶稣的虽不是全营的士兵,但大部分已前来,以防万一。公议员已多次愿意逮捕耶稣,都没有成功,此次遂请罗马兵来帮忙。他们去请罗马兵来帮忙,一定在比拉多前捏造了许多是非,叫比拉多相信是去防止暴乱。

    49节「亲吻」本是爱的表示;犹太人用亲吻也是徒弟向师傅尊敬的表示。犹达斯的亲吻本是叫士兵认出耶稣的暗号,而在别的宗徒前却是对老师忠诚尊敬的表示,叫其余的宗徒不想他是出卖师傅的人(若13:28,29)。同时他还用问安的话向耶稣祝福,以掩饰自己的丑恶。撒殚为害耶稣的确用了一个得心应手的工具(路22:3;若13:24)。

    50节耶稣此时还称犹达斯为朋友(按原文亦可译作「同事」「同僚」),好像最后给他再来一次劝告,要他反省。耶稣的话不当译为问句:「朋友,你来做什么?」(见拉丁通行本),而是一种直陈之辞,是说:朋友!你来做的事就做罢!

    仅有圣若望(18:4-9)记述了耶稣被捕前向自己的敌人显示神威的事。当士兵下手要逮捕耶稣的时刻,有一个宗徒拔剑,砍了大司祭的一个仆人。按路22:36,看来这位宗徒没有懂清耶稣在餐厅内备剑的话,自己就带了一把剑,为随时随地保护耶稣。若18:10指出砍仆人的宗徒是伯多禄,那仆人的名字是玛耳曷(Malchus),也许他是圣殿警察的头目。前三圣史没有指出他二人的名字,大概是因为怕提出名字为伯多禄有危险。若写福音时,这危险已不复存在。按路22:51,耶稣行奇迹治好那仆人的耳朵时,劝宗徒不要用任何武力。玛对耶稣此时说的劝戒的话,比其他圣史更为详细。为保卫耶稣和他的国不该用外面的武力。基督徒应该忍耐良善(默13:10)。耶稣本可以保护自己,也能立即求父派十二军(即七万二千)天使来保护自己(若18:36),但父在旧约中所表示的意思却不是这样,父在旧约中所表示的旨意,耶稣也甘愿服从(咏21;依53章;匝12:10;13:7等处)。耶稣到最后还是表现自己是自愿受难的。然而宗徒在耶稣复活后,才了解这一切该这样发生,都是出于天主的计划(路24:46)。

    耶稣向士兵说的话,也表示他屈服自己在敌人下,完全是出于自愿。55节他向士兵所说的话,与其说是向他们说的,不如说是向那些派他们来捉拿自己的人说的。为逮捕耶稣,实在不必派这么多武装士兵来,好像逮捕强盗一样,或像逮捕当时多次起来反对罗马人,意图作乱的党魁。若耶稣容许,他的敌人早就可以在圣殿内,乘他讲道时把他捉住。他们先前多少次想拿住耶稣,耶稣却使他们的计划尽归破灭(路19:47,48;若7:26;18:20)。这次耶稣再用这些话明明说出,他是自愿把自己交于「黑暗的权势」(路22:53)。

    56节前半为圣史的附注,说明耶稣为敌人所捕,自去受难,是为了该应验父在圣经中所表示的旨意。在本书引言中已经提过,玛不断的指出在耶稣的言行和受难的事迹上,应验了圣经上的话,以证明耶稣是旧约经书所预言的默西亚。耶稣一被逮捕,宗徒们就都逃散了,正如耶稣所预言的(26:31;若16:32)。他们对默西亚国所怀的虚荣观念,此时全被打破。

    57-68节:盖法初审耶稣

    57那些拿住耶稣的人,将耶稣带到大司祭盖法前;经师和长老已聚集在那里。58伯多禄远远跟著耶稣,直到大司祭的庭院,他也进到里面,坐在差役中观看结局。59司祭长和全公议会寻找相反耶稣的假证据,要把他处死。60虽然有许多假见证出庭,但没有找出什么。最后有两个人上前来,61说:「这人曾经说过:我能拆毁天主的圣殿,在三天内我能把它重建起来。」62大司祭就站起来,对他说:「这些人作证反对你的事,你什么也不回答吗?」63耶稣却不出声。于是大司祭对他说:「我因生活的天主,起誓命你告诉我们:你是不是默西亚,天主之子?」64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并且,我告诉你们:从此你们将要看见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边,乘著天上的云彩降来。」65大司祭遂撕裂自己的衣服说:「他说了亵渎的话。何必还需要见证呢?你们刚才听到了这亵渎的话,66你们以为该怎样?」他们回答说:「他该死。」67众人遂即向他脸上吐唾沫,用拳头打他;另有一些人也用巴掌打他,68说:「默西亚,你猜猜是谁打你?」

    耶稣被捆著(若18:12)由革责玛尼园带到大司祭盖法的庭院(路22:54),因为仅有身为公议会主席的盖法有审讯耶稣的权柄。按玛57节此处所记,经师和长老已聚集在大司祭的庭院。若是他们有意在庆节开始前处决耶稣,这案件就不宜推延,必须速决。为此大司祭派人去逮捕耶稣时,就已派人召集了公议员。事实上,谷14:53明说全体公议员此时都已前来聚会。在本章5节的注解里我们说过,公议会开会的地方原是靠近圣殿的裁判厅(beth-din)此次夜间的临时会议,却是在大司祭的府第。又因为要找控告耶稣的证人,为此先把耶稣带到盖法的岳父亚纳斯(Annas)跟前去审讯(若18:13,19-24);在亚纳斯前的预审似乎也是在盖法庭院中一个地方举行的。伯多禄和另一位无名氏门徒远远跟随耶稣,直到盖法的府第。伯多禄因那位门徒的介绍,才能进入庭院内(若18:15,16)。他在院子内杂在差役中;因为天冷(若18:18),便同他们坐在一起烤火。他来到这危险地方,并不是出于好奇,而是出于爱师傅的心,要看这案件究有什么结果。

    公议会审讯耶稣的时候,正是夜间,大约是在两三点钟前后。耶稣的死,是早已决定了(若11:50;玛26:4);但议员们为应付民众,必须遵照法律的程序,为此首先该寻找控告耶稣的证据,依照证据才能合法定他的死罪。因为他们早已定了耶稣的死罪;事实上他们又找不到任何控告耶稣的真证据,所以玛在59节内说到了他们要寻找一个「假证据」。所谓「假证据」,即是指他们想法找一项能给他们用为定耶稣死案的藉口的证据。他们虽然召集了许多证人来控告耶稣,却都不能提出一个具体而充足的证据。谷在此处另外注明:他们的证据且彼此不符(谷14:56)。最后才有两个人起来作证。按法律的规定,至少有两个证人的口供,才能定一个人的死罪(申17:6;19:15)。这两个证人显然提及耶稣很久以前所说的话(若2:19)。但耶稣从没说过:「我能拆毁天主的圣殿。」而只说过:「你们拆毁这座圣殿!」此外圣若望并特别注明,耶稣这话是指他的肉身说的。然而连这两个证人提出的证据也不完全相合(谷14:59),以致众议员都不敢宣判。因此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大司祭自己直接来审问被告;耶稣却不作声。如今更使大司祭左右为难:一方面没有证人,另一方面被告不答覆他的询问。他急于要迅速了结此案,意图能快判决,遂迫令耶稣发言,叫他自己说出相反自己的证据来。

    大司祭所用的方法不但完全出乎常例,而且也不公正,因为在法庭中不准向被告索取反对自己的证据,但大司祭却以隆重起誓的方式向耶稣索取这样的证据;他奉全能天主的名字迫使耶稣确实答覆他的问题,叫天主做他答辞的见证。于是大司祭就质问耶稣,看他是否明认自己为默西亚,为天主子。这问题对我们看来似乎太突然,与上边的事没有连系。但该知道,为犹太人却不如此。他们按匝加利亚的预言早盼望默西亚要来建筑一座富丽堂皇的新圣殿(匝6:12-15)。刚才那两个证人就说到了建筑圣殿的话。此外几天以前,耶稣也让民众庆贺自己为默西亚,为他们的君王(21:9-11)。除此以外,依照那两个证人的证言:耶稣曾把天主的能力归诸自己,说自己能在三天内重建圣殿。还有最近这几天来,当耶稣声明默西亚不只是达味之子时,已公然暗示自己是天主子(22:41-46),并且在以前常称天主为自己的父(若5:18-23;10:30-36)。盖法一定知道耶稣曾把「默西亚」和「天主子」两个名衔归于自己,且归于自己的是这两个名衔的固有意义。盖法就拿这一点来质问耶稣,看他是否实在为自己这两个名衔辩护。

    耶稣对这两种质问,都给以肯定的答覆,使听众一点都不怀疑,他实在声明了自己确是真正的默西亚和天主子(64节)。这明认为我们极其重要,因为这是在最高当局前所提供的极其清楚的明认,且是在法庭受审的这个时刻提供的。耶稣虽然明知自己要因这个明认被判死刑,仍直言不讳,并且为证实自己的明认,还举出旧约中的两个预言,即咏110:1和达7:13作为证据。这两处经文都是论及默西亚的,说明他有超人的品位。耶稣引证这些预言的意思是说:这些审判员现今看见耶稣在他们前受极大的委屈耻辱,而在他受难受死以后要亲见他坐在全能者天主的右边,共享天主的权位;最后还要亲眼见他如同审判全世界的判官,大发光荣降来审判世人。耶稣所受的光荣在他死后立刻就已开始,在他二次来临的日子才告圆满(参阅谷16:19;宗1:11;7:56)。

    大司祭把耶稣所说的话视作亵渎,假装极度愤慨和痛恨,就依照犹太人的风俗(列下18:37;加上2:14;4:39),撕裂了自己的衣服(65节)。撕裂的部分是在胸前,使胸膛的一部分裸露出来。大司祭怒气忡忡地当众控告耶稣犯了亵渎的大罪,并且声明诉讼的程序已告结束,但他还征求公议员们的同意。公议员因感于大司祭的这种举动,也都呼喊耶稣该死。犹太人如此激怒,是因为他们对一神论有极狭义的观念。但必须在法庭上审察为什么耶稣把这两个名衔归于自己;若是不信他的话,至少应当审查他所行的事,就如耶稣以前常对他们所劝告的(若5:36;10:25,32,37,38)。他们不再细审,就定耶稣的死罪,这是犹太人的审判员最大的罪过。虽然玛所记公议员宣布了耶稣的死案,虽然谷14:64明言「众人」都表示了同意,这不是说每一个议员都同意了,而是说公议会宣布了这样的定案。由路23:51得知阿黎玛特雅的若瑟此时没有表示同意;同样可以推知尼苛德摩也没有表示同意,因为他先前在议会中曾要求应依照法律审判耶稣,就是应当审查耶稣的言行(若7:50,51)。耶稣默不作声,在公议会前不再说话,这无异是再肯定自己所说的一点也不能更改,自己愿为这明认而死。由此可见耶稣被定死刑的真正罪名,是因他明认自己是真正的天主子,并且因为是天主子而把最高的权柄归于自己。按法律,一个犯了亵渎罪的人,本该立即用石头砸死(肋24:16;若10:31)。假若犹太人此时有处死人的权柄,他们会立即对耶稣施行这刑罚。但是当时处死人的权柄操在罗马人的手中,为此他们只得将耶稣解送到比拉多前,在他前控告耶稣是一个政治犯。玛对比拉多审讯耶稣的事,记述得非常简略,因为事实上,处死耶稣的弥天大罪,仍在于犹太人。此处对耶稣在公议会受的审判还有几点应加说明:耶稣的时代,公议会应当如何执行审讯程序,公议会几时才能宣判死刑,关于这两事的文献,不复存于今日。今日所有的都是些较晚的文献,是公元后二世纪的人写的。按这些文献所载:在开审时必须有两个书记:一个该写被告的理,一个该写被告的罪。为定被告的罪,至少须有两个反对被告的证人一致的证明。被告有权利延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此外公议会不能只审一次,就定死罪,也不得在夜间集会提审罪犯。最后,在被告定死罪的当天不得执行死刑。虽然有关耶稣时代普通审判的文献,没有流传到今天,但由耶稣受审的全部程序看来,公议会,尤其是大司祭非常不公。他们的不公另外在于不准耶稣有为自己辩护的证人,也没有执行任何法庭的调查手续。他们对耶稣所进行的全部诉讼程序,显然是为获得一个定他死罪的藉口;至于耶稣的死案早已决定了。为此玛26:59用了「公议会寻找相反耶稣的假证据,要把他处死」的话,来开始描写耶稣受审的事。

    宣判以后,有几个议员就向耶稣脸上吐唾沫,表示自己对阶下囚应有的轻视(户12:14;申15:9),也有几个用拳头击耶稣的头,用掌打耶稣的脸,如此就应验了依撒意亚先知预见的「上主的仆人」所要忍受百般凌辱的事(依50:6;53:2-7)。为了解他们戏弄耶稣所说:「默西亚,你猜猜是谁打你?」的话,应当知道犹太人所希望的「默西亚」应是一位大先知(申18:18)。他们的话实在含有一种极残酷的讽刺:他们蒙住耶稣的脸,拿他当先知;不但要他指出打他的人,而且要他如同古先知一样发现他自己的神能,惩罚自己的敌人(参见列上21:21-24;列下2:23,24;耶20:4-6)。这最后的一幕显示耶稣的敌人,趁著他们得势的时机,如何发泄他们多时郁结在心的仇恨。

    69-75节:伯多禄三次背主

    69伯多禄在外面庭院里坐著,有一个使女来到他跟前说:「你也是同那加里肋亚人耶稣一起的。」70他当著众人否认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71他出去到了门廊,另有一个使女看见他,就对那里的人说:「这人是同那纳匝肋人耶稣一起的。」72他又发誓否认说:「我不认识这个人。」73过了一会,站在那里的人前来对伯多禄说:「的确,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个,因为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74伯多禄就开始诅咒发誓说:「我不认识这个人。」立时鸡就叫了。75伯多禄便想起耶稣所说的话来:「鸡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认我。」他一到了外面,就伤心痛哭起来。

    伯多禄由于爱师傅心切,远远随著被捕的耶稣,也进了盖法的庭院(26:58);他在那里,不久就体验到怎样应验了主向他说的预言,和警戒他不可太仗恃自己的话。四圣史都记述了他在大司祭庭院中背主的事;但所述的各有不同。为使这些差异之点互相调和,却相当困难。不过这些差异之点,却有助于证明事实的实真性。日后只有伯多禄能给信友述说自己三次背主的事。但是因为那一夜他由於太激动和太害怕,神志有些昏迷,事后自己也不能清楚指出其中的细节。伯多禄在露天的院子内杂坐在差役中烤火时(路22:55;若18:18),有大司祭的一个使女来到他跟前,按若18:17就是那在另一位门徒介绍后让伯多禄进来的看门使女。因为她对伯多禄起了疑心,──或者因他外表可疑,或者因他神色不宁(路22:56)──就问他是不是耶稣同党的人。伯多禄初次当众否认了自己的恩主,对如今正在法庭上进行的案子,装著一点也不知道。一个使女的一句话就已足够迫使伯多禄否认自己的恩主。

    伯多禄第一次背主后,就略为谨慎,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庭院内。并且按谷14:68,他在第一次背主后,已听见鸡叫,由此就更容易明白他为什么较前更为谨慎。为此他由众人能注意他的院子中退出来,躲到较为黑暗的廊子里去。他这一回避,似乎更引起人的注意。按玛,此时另一个使女走到他跟前,按谷14:69还是上次问他的那个使女,按若18:25此次是站在那里的一些人一起问了伯多禄。对这一点也容易解释,因为第一个使女问了他以后,也引起了别人的怀疑,接著一个一个的都问了伯多禄。此次伯多禄为洗脱自己,比以前更加否认,并且还起誓证明自己否认的话。他称耶稣为「人」,表示他对这个被告所怀的一种轻视。伯多禄以前多么坚决明认耶稣为默西亚,为天主子(16:16),如今却否认那为了这两项名衔被判死刑的耶稣!

    不久以后,有一些与伯多禄一起烤火谈过话的差役,也来到伯多禄跟前。纵使他们一点也不怀疑伯多禄是耶稣的一个门徒,但是伯多禄满口的加里肋亚方言也暴露了他是一个加里肋亚人。这方言在发音和一些用语上与犹太土语不同。聚集在那里的差役都是些犹太人,并且按若18:26有一个差役是玛耳曷的亲戚,作证自己见过伯多禄在山园中同耶稣在一起。伯多禄此次不能仅仅否认就能洗脱自己,为此就「开始诅咒发誓」,意思是说如果他说的:「我不认识这个人」一句话不对,就情愿承受天主的诅咒。按四圣史所记,当他第三次这样背主的时刻,就听见了鸡叫,同时也看见被缚的主耶稣由他面前走过,转身向他望了一望(路22:61)。他当下就想起了主耶稣的话(路26:34),也认识了自己如何懦弱无能。

    伯多禄此时衷心感动,不能再留在庭院中,遂急速出来,愧悔涕零。伯多禄虽然否认了恩师,犯了重罪,但仍保持信德,心中还满怀着热烈爱耶稣之情:这全是主耶稣特为他祈祷的功效(路22:32)。实在是主的圣宠把他由危险的深渊中救出。此后在受难史中,不再提伯多禄的事。无疑地,他回头以后,立刻去寻找其余的宗徒,把他们聚集在一起(路22:32;谷16:7)。众圣史都记载了伯多禄三次背主的事,由此可见这事的重要性。伯多禄由于他对主的信德和热爱超过其他宗徒,被选为教会的元首(16:18),首先就该谦逊自下,不应仗恃自己的德行(16:17,23,24;26:33,34)。对于这一点耶稣曾屡次劝告过他,只因主的劝戒对他一点不发生效力,所以耶稣让他在经验上学得教训,使他反省,为叫他日后牧放主的羊群时,怀著谦逊自下的心,善尽自己的职责(参阅若21:15-17;伯前5:1-3)。

    27:1-2:耶稣被解往比拉多前

    1到了早晨,众司祭长和民间的长老就决议陷害耶稣,要把他处死,2遂把他捆绑了,解送给总督比拉多。

    四圣史都记述了公议员聚会(谷15:1),举行宣判耶稣死案的仪式。按玛和谷,此处所述不是重新与行会议的事,而仅是把夜间会议的判决,再加以宣判。他们定了耶稣的死案后,当天早晨就把耶稣解送到比拉多衙门。他们若愿意在庆节前处决耶稣,事情就不容缓。此外他们迅速解送了耶稣的另一个原故,是怕百姓起来反抗他们。案子一交给罗马人,纵有什么叛乱发生,自有罗马人负责。(按公议会早有意思把耶稣交给罗马人处治;参见路20:20)所以他们把耶稣由盖法府第解送到当时的总督比拉多衙门(若18:28)。比拉多固然常驻留在凯撒勒雅,但每逢逾越节必来圣城防守,因为庆节期间容易发生暴乱。耶稣被捆住送去,就像一个作乱的匪徒(路23:2)。他们把耶稣解到罗马总督前的用意,也不外是愿总督以匪徒的名义把耶稣处死;可是比拉多就其职责,还该审查他的罪状。

    3-10节:犹达斯的结局

    3这时,那出卖耶稣的犹达斯见他已被判决,就后悔了,把那三十块银钱,退还给司祭长和长老,4说:「我出卖了无辜的血,犯了罪了!」他们却说:「这与我们何干?是你自己的事!」5于是他把那些银钱扔在圣所里,就退出来,上吊死了。6司祭长拿了那些银钱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入献仪箱内。」7他们商议后,就用那银钱买了陶工的田地,作为埋葬外乡人用。8为此,直到今日称那块田地为「血田」。9这就应验了耶肋米亚先知所说的话:「他们拿了三十块银钱,即以色列子民为被卖的人所估定的价钱,10用这钱买了陶工的那块田,如上主所吩咐我的。」

    玛记述了公议会判决耶稣并解送给总督的事后,立即记述出卖者的悲惨结局(3-5节)。显然玛有意以此再证耶稣的无罪,即连出卖他的也幡然悔悟,承认耶稣无罪,反映出公议会是多么罪大恶极,顽固不化。犹达斯原知道耶稣无罪,只因图财出卖了耶稣;当他知道耶稣在公议会被判死刑,在亲见耶稣由盖法府第被解到比拉多衙门后,他知道耶稣终不免一死,就良心发现,自知有罪,便跑去见公议员,愿意洗脱自己,把所得的银钱退还给他们。他说:「我出卖了无辜的血」,已清楚地表示他自认有罪;但司祭和长老都全不理睬他,对他且表示极端的轻视和厌恶。公议员对他这样冷落轻视,使他万分失望。公议员把全部责任都推却在他一人身上。如今他孤独一人,受著良心的谴责,跑到圣所外,当著公议员的面把钱扔在圣所内,不但对人失望,且对仁慈的天主也感到了绝望。看来,犹达斯一离开圣殿,就去上吊自尽了,他的结局与出卖达味的阿希托费耳(Ahitophel)的前后如出一辙(撒下17:23)。关于犹达斯自尽的情况,伯多禄也略有所提及,见宗1:18。

    6-7节此处所述的,又显出人民首领的假仁假义(参见23:24)。买地的事,大概是以后才办的。司祭长对犹达斯扔在圣所的钱,原不知应该如何处置。按法律,由出卖贞操所得的淫资,不应献于圣殿(申23:19)。他们按此法推论:犹达斯出卖耶稣的钱,也是不洁的,不可用于圣殿。圣良教宗对他们的态度评论的很好,他说:「圣库不收的,司祭的良心收了;流人血不怕,却怕血债」。他们视犹达斯的钱为不义之财,是承认他有罪,却不承认自己有罪。他们的盲目昏迷可说到了极点。他们用这钱买了陶工的田。按原文的意思,似乎那块田,人普通就称为「陶工的田地」。「作为埋葬外乡人用」,即作为侨居国外的犹太人来过庆节死在圣地时埋葬之所。那地日后称为「血田」,玛指出在他写福音时,已惯用这名称来称呼那块地(宗1:18)。

    玛喜欢把耶稣的史事同旧约的史事或预言相印证;在9节里他指出此事也应验了旧约中的预言。此处显然是指匝加利亚先知所说的话(11:12,13)。匝加利亚是天主派来,为作选民善牧的。他奉天主的名字管理百姓已很久了,他探询百姓如何评价自己的操劳和管理。百姓的首领——作羊群恶佣工的,估计先知所尽的劳苦只能领取三十协刻耳的工资,恰等于杀一个奴隶当赔偿的代价(出21:32)。天主对首领这样作事的态度十分气恼,就命先知把那「高代价」(讽刺语)投入圣殿的宝库内,或按玛索辣原文(MassoreticText):「当著陶工」投进去(参阅匝11:13)。玛引用此处是依照希伯来经文,但为贴在这史事上,却自由引用了这段经文:耶稣是天主派来的善牧,他救百姓所尽的劳苦工作,被百姓的首领估的太低,以致为了三十块银钱就送了他的性命。既然事实上,这钱以后买了陶工的田,玛就把论先知所记述的事,当作耶稣被出卖的预像,在耶稣受难史上,再度重演,这样完全应验了那预像所预表的。此处的难题是玛将此预言归于耶肋米亚先知,而实在是属于匝加利亚先知的事。对这难题很难给与一个圆满的解答。可能玛在原文上没有写上任何先知的名字。耶肋米亚的名字是日后抄写的人加上的,因为在他的记忆里是耶肋米亚多次曾讲论过陶工田地的事(耶18:2-4;19:1,2)。不过更可能的是:玛自己引用时是以耶肋米亚一名来概括旧约的先知书,因为古时耶肋米亚书居先知书的首位(参阅路24:44以圣咏集指旧约之第三部)。如此,玛用耶肋米亚的名字代表众先知的名字,因为他们都是天主──选民的至高善牧派来的,而都遭受了同样的命运(5:12;23:34-37)。

    11-26节:耶稣在比拉多前

    11耶稣站在总督面前,总督便审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君王吗?」耶稣答说:「你说的是。」12当司祭长和长老控告他时,他什么也不回答。13于是比拉多对他说:「你没有听见,他们提出多少证据告你吗?」14耶稣连一句话也没有回答他,以致总督大为惊异。15每逢节日,总督惯常给民众释放一个他们愿意释放的囚犯。16那时,正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名叫巴辣巴。17当他们聚集在一起时,比拉多对他们说:「你们愿意我给你们释放那一个?巴辣巴,或是那称为默西亚的耶稣?」18原来他知道,他们是由于嫉毤巍蹁軱解送来的。19比拉多正坐堂时,他的妻子差人到他跟前说:「你千万不要干涉那义人的事,因为我为他,今天在梦中受了许多苦。」20司祭长和长老却说服了民众,叫他们要求巴辣巴,而除掉耶稣。21总督又向他们发言说:「这两个人中,你们愿意我给你们释放那一个?」他们说:「巴辣巴。」22比拉多对他们说:「那么,对于那称为默西亚的耶稣我该怎么办?」众人答说:「该钉他在十字架上。」23总督问说:「他究竟作了什么恶事?」他们越发喊说:「该钉死他在十字架上。」24比拉多见事毫无进展,反倒更为混乱,就拿水,当著民众洗手说:「对这义人的血,我是无罪的,你们自己负责罢!」25全体百姓回答说:「他的血归在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26于是,比拉多给他们释放了巴辣巴;至于耶稣,把他鞭打了以后,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

    11-14节当时处死刑的权柄操在罗马人手中,因此他们把耶稣解送给罗马总督。可是罗马总督在判决前,必须重新审讯。因罗马人在自己法庭上,对犹太人宗教的问题和争讼本无心过问(宗18:14-16),为此公议员在比拉多前,提出了耶稣的新罪状。路23:2曾略提到这些罪状:控告耶稣是造反的,阻止人给罗马皇帝纳税,且自称为王。按四圣史所载,比拉多一点也不理睬他们控告耶稣造反作乱的事,因为他没听说过耶稣煽动过叛乱。若是有,他一定早会知道,因为在犹太各地都有罗马人的情报员。再者公议员对所告的罪状也没有证据,不过比拉多对最后一个控告,愿再审讯:耶稣是否实在自称为王。对这个控告,罗马总督可能有所怀疑。他一定听说,如何耶稣在前几天内受人狂呼喝采称为默西亚君王,如何耶稣也自容许人如此庆祝他的事(21:9-17)。此外公议员也能证明耶稣在他们的法庭上明明自认为默西亚(26:63-67),就是说他自以为是「犹太人的君王」。耶稣站在比拉多跟前时,比拉多也只就这个名衔审问了他(对比拉多衙门的地点,详见若18:28及注)。圣史若望记述了有关这名衔的全部审讯。耶稣声明自己实在是犹太人的君王,同时也解释了他国度的性质。由这个解释,比拉多知道所论的也是犹太人的宗教问题,为此,他不能定耶稣的死刑(若18:33-38;路23:4)。公议员并不罢休,更极力控告耶稣(谷15:3;路23:5)。但耶稣对他们所控告的一切,不置一词。比拉多对耶稣这种态度非常惊异,不知该如何处置,料理此案;何况他对耶稣本人也已怀敬畏之情(若19:8)。他一听说耶稣是由加里肋亚来的,就心血来潮,知道这是一个绝好脱身的机会,便把耶稣解送给黑落德(详见路23:6-8)。但黑落德也查不出耶稣有什么罪来,遂又将他送回(路23:9-15)。

    四圣史都记述了比拉多为释放耶稣的的新企图,但这新企图反更显出他的怯懦。他明知被告无罪,却怕得罪公议员不敢直伸正义,他想另寻一个门路来脱卸自己的责任(路23:20),就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百姓身上。因为他深知百姓平日都拥护耶稣,此时必要设法营救他,何况公议员只不过是出于嫉妒才把他解送了来(27:18;谷15:10)。在罗马帝国各省内有一条惯例,凡逢庆节,为怀柔当地的人民,可使用特赦权,给当地人民释放一个重要的囚犯。在犹太每逢逾越节也必释放一个囚犯,因此比拉多乘这庆节给百姓一个自由选择的机会:或是释放耶稣,或是释放巴辣巴(按巴辣巴一名,有许多古抄卷作:JesusBarabbas;这复名是否是他原来的名称,或是出于伪经,不易断定)。按16节所记,巴辣巴是一个出名的人物,似乎是某次变乱中的领袖,且在造反时伤害了人命(谷15:7;路23:19,25)。比拉多提出这两个人来让百姓选择,自以为办得很明智,他决没想到百姓会要求释放那造反的领袖,并且他还暗示百姓,自己想要释放的人,就是那号称「默西亚」或「犹太人的君王」的耶稣(谷15:9)。当他提议叫百姓自由选择的时候,却又发生了另一变故,阻碍了人民选择的自由。

    19-20节比拉多正在与百姓商谈的时候,他的妻子差人来劝他,不要插身在耶稣的案子里,万不要负审断耶稣的责任。在昨夜她一定由丈夫探知了公议会逮捕耶稣和审讯耶稣的事。她称耶稣为「义人」,或是她曾听人谈及过耶稣的为人,或者她由梦中获得了关于他的义德的启示,因此在睡梦中,因关心这义人的命运,吃苦不少。按伪经所载:比拉多的妻子名叫客劳狄雅仆洛雇拉(ClaudiaProcula或Procla),是个归依犹太教的女子。对这传说虽不可考,但由圣经中所说的,很可能实有其事。由此,更可推知,她以前曾听人谈及过耶稣的事。玛所记的这一幕的确动人:选民的首领拒绝自己的默西亚,而一个外教女子,却劝告自己的丈夫要奉公守法。

    比拉多听取妻子报告的时候,或者他尚在犹豫莫决,不知怎样处理的时候,公议员遂抓住这个时机,去煽动百姓,攻斥耶稣;怂恿百姓要求释放巴辣巴。经验告诉我们,平民的判断力,很容易受煽动的影响。无疑地,公议员趁这绝好时机,用尽方法去打破人民拿耶稣当默西亚的美梦。给百姓指明耶稣不会满他们现世的希望,原并非一件难事。难道巴辣巴不是较耶稣为他们更有希望吗?这样一来,比拉多释放耶稣的企图,终成泡影。他抵不过百姓的鼓噪骚嚷,不得不释放了巴辣巴(26节;墶鮘路23:23-25)。

    比拉多有意再度提醒人民,要他们想起他们曾称耶稣为默西亚,为「犹太人的君王」(谷15:12)。一时慌张不知所措的比拉多,就问百姓怎样处置这位「犹太人的君王」。百姓见他如此怯懦焦急,同时又受了首领们的唆使,就要求钉耶稣在十字架上。比拉多再度声明自己在耶稣身上找不出什么罪来(路23:22),百姓反更「厉声」(路23:23)宣嚷,坚持要求钉死耶稣。

    24-25节比拉多一方面怕引起暴动,因为全百姓对他都起了反感;另一方面有妻子的劝告,不甘顺从百姓的意思。因此用了个「洗手」的象征行为,在百姓前声明自己对此案全不负责,愿藉此使自己免去神的惩罚。犹太人本有以「洗手」声明自己无罪的习惯(申21:6,7;咏26:6;73:13),希腊和罗马人也有此习惯(见拉冈热玛注释)。他洗手时说的话(撒下3:28;宗20:26)是为声明自己对处死耶稣的事不负任何责任(大多数的古抄卷24节有「义人」一词,今亦保留)。然而此时百姓却声明自愿负担这全部责任:「他的血归在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撒下1:16;3:29,30;列上2:33等处)。玛此处明明指出「全体百姓」都在场,有首领,有平民,足够代表全犹太民族发表这项声明。由于百姓这样一致的鼓噪,可知公议员已向百姓说明耶稣是亵渎天主应死的罪犯(若19:7)。百姓说的话是表示呼号天主当最高的裁判者:如果耶稣实在无罪受死,天主即可惩罚全犹太民族。历史告诉我们,这可怕的诅咒如何实现了。圣热罗尼莫注释此处说:「此诅咒直到今日仍停在犹太人身上,主的血(即流无辜耶稣之血的责任)没有从他们身上移去。」天主的这可怕的裁判已由公元70年提托进攻圣城时开始(见历史总论2.4),直到现在两千年来还持续不断。犹太人流浪世界各地的悲惨命运,也只有由他们受的惩罚上,才可以明白。新「以色列国」是不是这惩罚结束的先兆,不能断定。

    比拉多对百姓让步,释放了巴辣巴后,就叫兵士鞭打耶稣(26节)。按若19:1-6比拉多鞭打耶稣,还是有意救他免去一死(参路23:16)。按鞭打是极残酷,极野蛮的刑罚,大抵是钉十字架以前要受的刑罚。受鞭打的,浑身赤裸,被捆在木桩或石柱上受鞭打;罗马人所用的鞭子是皮制的,上面系有铅球和铁刺;多次犯人在鞭打时即死去了。耶稣于鞭打时所受的,由比拉多指给百姓看耶稣时,所说的「看,这个人!」的话上(若19:5)可以推知是怎样残酷。耶稣所受的,正应验了依撒意亚先知论「上主的仆人」所预见和预言的(依50:6;53:3等处)。三对观福音仅略提鞭打的事,但没有提及比拉多最末一次释放耶稣的企图,以及同他谈话的事(若19:6-12)。由若19:13-15可知比拉多终因怯懦而违心处决了耶稣;对这一点,三对观福音也未提及。但前三圣史特意指出犹太人,另外公议员的罪过;并由四位圣史的记载得知,比拉多终究未经正式的宣判,就定了耶稣的死罪,把耶稣交给百夫长和兵士,叫他们把他钉在十字架上。

    27-30节受人戏弄

    27那时,总督的兵士把耶稣带到总督府内,召集了全队围著他,28脱去了他的衣服,给他披上一件紫红色的外氅;29又用荆棘编了一个茨冠,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芦苇放在他右手里;然后跪在他前,戏弄他说:「犹太人的君王,万岁!」30随后向他吐唾沫,拿起芦苇来敲他的头。

    27-30节兵士给耶稣准备十字架刑具的时候,就趁机戏弄耶稣。他们把耶稣领进总督府,到庭院中,或到总督府前的广场上,召集了「全队」,即住在比邻的安多尼堡垒中为防守圣城的众兵士来戏弄耶稣。他们都是些外邦人,藉侮辱耶稣,发泄他们对犹太人的憎恨。他们由审讯耶稣的事上,知道他被控告为犹太人的君王,也为了这称呼被判死刑。为此以玩弄君王的恶作剧来戏弄耶稣。鞭打后,原已给耶稣穿上了他自己的衣服,如今又再给他脱去,给他换上一件紫红色的外氅,即将帅所穿的外氅当作君王的紫红袍。29节「荆棘」大概是为烧火用的,就用荆棘编了一个茨冠,戴在耶稣头上,拿一根芦苇插在他的右手内,当作君王的权杖,然后跪在耶稣前,用向罗马皇帝欢呼的话「凯撒大帝万岁」向耶稣致敬嘲笑;除戏弄之外,还用棍杖敲打耶稣的头,使茨深入耶稣的圣首内,并且用巴掌打耶稣的圣面(若19:3)。兵士演的这幕恶作剧的意义非常明显:耶稣被嘲笑戏弄,彷佛是个将帅或君王,出征胜利,凯旋归国,要受属下臣民叩拜尊敬。耶稣先受了本国人民的惨酷虐待,如今又受外邦兵士的酷刑。这一幕正与三位贤士来朝的那一幕相对□:三位贤士怎样谦恭地朝拜了这位犹太人的君王,且献了极珍贵的礼品,以表示自己臣属的心(2:1-12)。戏弄完毕,又给耶稣穿上他自己的衣服,领去受钉。

    31-38节:上山受钉

    31戏弄完了,就给他脱去外氅,又给他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去钉在十字架上。32他们出来时,遇见一个基勒乃人,名叫西满,就强迫他背耶稣的十字架。33到了一个名叫哥耳哥达的地方,即称为「髑髅」的地方,34他们就拿苦艾调和的酒给他喝;他只尝了尝,却不愿意喝。35他们把他钉在十字架上以后,就拈阄分了他的衣服;36然后坐在那里看守他。37在他的头上安放了他的罪状牌,写著说:「这是耶稣,犹太人的君王。」38当时与他一起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还有两个强盗: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

    犯人大抵不背整个十字架,只背十字架的横木(patibulum)。竖木常竖在刑场上。此外犯人受鞭打之后,再背那沈重的整个十字架,几乎是不可能。十字架死刑为犹太和罗马人都是最可耻的刑罚(格前1:32;希12:2)。罗马人只准钉死背信不忠的奴隶、盗贼和造反的人。为此圣保禄说基督为我们成了「可咒骂的」(迦3:13)。犹太人古时本无此刑,仅把凶犯死后的尸体挂在竖立的木柱子上。但这高悬尸体的事,不算是刑罚,而只有一种悬尸示众,警人戒恶的意思(申21:23)。其他古民族,如腓尼基、埃及、印度、波斯、叔提雅人(Scythians)都有此刑。后来这刑罚也为罗马人所采用。史家若瑟夫记述罗马人于犹太战争时特别使用此刑。圣妇海伦娜(St.Helena)皇后寻获耶稣的十字架后,君士坦丁大帝为尊敬耶稣的十字架,在罗马帝国把十字架的酷刑废除了。执行钉死刑的地方通常选择居于要冲的高地,为叫来往的人看见,知所警惕。为此,耶稣从城里被领到城外的哥耳哥达山(Golgotha)。只有路23:27-32给我们略记述了耶稣去刑场时的情形,提及一些妇女跟随著耶稣□胸哭泣,还有两个强盗也一起被带到城外。此外,还有百夫长和一小队武装兵士押送:每四个兵押著一个犯人;到了刑场他们四人就把犯人钉在十字架上(若19:23)。由若19:17看来,耶稣亲自背了十字架;他背十字架出城后,似乎实在无力支持了,兵士就抓住一个基勒乃(Cyrene)人西满,要他帮助耶稣。基勒乃是北非一座城,那里犹太侨民很多(宗2:10;6:6,9);西满大概生在那里,此时居住在耶路撒冷。

    钉死耶稣的地方名叫「髑髅」地(我国经文的「加尔瓦略山」,即此名的拉丁Calvaria音译),大概是因为那「山」或「丘陵」具有「髑髅」或「头盖骨」的形状而得名。这地方当时一定是在城外(希13:12),但离城不远(若19:20)。按很古的传说:这地方是在城的西北,即今圣墓大殿所在地。据耶路撒冷的济利禄所说:这古传说来自宗徒时代,又据欧瑟比和圣热罗尼莫:在这同样的地方哈德良皇帝(Hadrian)立了犹丕特(Jupiter)和维纳斯女神(Venus)的像。日后圣妇赫肋纳——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I)的母后——在那里发现了耶稣的坟墓,又离那里不远在一个井内发现了耶稣的十字架。她出资在该处建筑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大殿。虽然这座大殿日后也被毁了,但耶路撒冷的教友对这驰名的地方有始终不绝的口传。近代靠近圣墓大殿所出土的东西也证实了那口传。按犹太人的风俗,犯人临受刑时,给他一种麻醉汁喝,为减轻他的痛苦(参见箴31:6,7)。这饮料,即是用没药调的葡萄酒;他们也曾把这样的饮料递给耶稣喝(谷15:23)。玛此处作「苦艾调和的酒」。按「苦艾」,亦可译作「苦胆」,即泛指含苦味的酒(就如箴5:4;哀3:15之「茵陈」所指)。玛之阿拉美原文也许原作「没药」,后来希腊译者因「没药」与「苦艾」二字音极相近似,故译作「苦艾」。没药和在葡萄酒内,酒力更为加强。这含有麻醉性的酒,一定是那些哭著跟随耶稣的妇女所预备的(详见路23:17-32注)。为此耶稣不愿完全拒绝她们的好意,遂尝了一点,却不肯全喝,因为他愿意自己的神志清醒,甘心忍受种种的痛苦。

    圣史们都很简短地记述了执行钉死耶稣的惨剧,因为读者都知道刑罚,是怎样的残酷可怕。执行钉十字架的程序,大概是这样:先把耶稣的手钉在平放于地面的横木上,然后把身体与横木一记举起,安在插于地中的竖木上,最后把双足钉在竖木上。耶稣的手足一定钉穿了,因为复活后还指给宗徒们看他手足上的钉孔(路24:39;参咏22:17)。兵士行刑后,按习惯就拈阄分犯人的衣服。若更详细地记载:他们将耶稣的外衣分了四分,无缝的内衣,因为不好分开,就拈阄看是谁的(若19:23,24)。拉丁译本与许多希腊古抄卷于35节增:「这是为应验先知说的:他们分了我的衣裳,为我的长衣,他们拈了阄。」此句大概为原文所无,由咏22:19或若19:24所窜入。兵士分了衣服后,就坐在十字架旁看守。百夫长和执刑的兵士该看守被钉的,直到他断气,以防犯人的朋友来解救,或把他的身体偷去(谷15:44)。

    38节兵士遵照比拉多的命令,在被钉耶稣的头上安放了一块罪状牌,即一块木板,其上标出耶稣的名字,籍贯(若19:19),和被钉的罪案。对这一点,若19:19-22较其他圣史略为详尽。

    与耶稣同时同地被钉的,还有两个强盗。兵士为侮辱犹太人,就把耶稣置于他们中间当他们的君王。这样连外表上,也应验了先知所预言的耶稣被列于恶人中的话(参见依53:12;路22:37)。

    39-49节身悬十字架上

    39路过的人都摇头辱骂他40说:「你这拆毁圣殿而三日内重建起来的,救你自己罢!如果你是天主子,从十字架上下来罢!」41司祭长和经师与长老们也同样戏弄说:42「他救了别人,却救不了自己;他既是以色列君王:如今从十字架上下来罢!我们就信他。43他信赖天主,天主如喜欢他,如今就该救他,因为他说过:我是天主子。」44同他一起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强盗,也这样讥诮他。45从第六时辰起,直到第九时辰,遍地都黑暗了。46约莫第九时辰,耶稣大声喊说:「厄里、厄里,肋玛撒巴黑塔尼!」就是说:「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为什么舍弃了我?」47站在那里的人中,有几个听见了就说:「这人呼唤厄里亚呢!」48他们中遂有一个立即跑去,拿了海绵,浸满了醋,绑在芦苇上,递给他喝。49其余的人却说:「等一等,我们看,是否厄里亚来救他!」

    由39-44节叙述耶稣除受钉在十字架上的痛苦外,还受观众和过路人的嘲笑辱骂。圣史记述观众中有各级的人,因刑场临近城门(若19:20),凡是出来进去的人都能看到这幕惨剧。此外这几天,城里又满了外地来过节的旅客。路过的人「摇头」表示轻慢讥笑(约16:4;依37:22;耶18:16等处)。这样,又应验了圣咏的作者预见耶稣受苦所说的话:「凡看见我的人都戏笑我,他们都撇著嘴摇著头」(咏22:8)。戏弄耶稣的人用的是那些假见证在公议会控告耶稣的话(26:6);当耶稣悬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们不会知道,也不能明了耶稣关于自己的肉身要复活的预言怎样能以应验(若2:19),所以拿来与耶稣开玩笑。他们还用了审讯耶稣时,耶稣自称为「天主子」的话(26:63)来嘲笑耶稣:如果他真是天主子,就显出自己有天主子的能力拯救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罢。圣史特别指出戏弄耶稣的人中有公议员。组织公议会的三等人物──司祭长、经师和长老都有自己的代表在场,彷佛联袂举行庆祝自己对敌人的胜利。他们彼此所说的侮辱的话,比平民所说的更为毒辣;他们嘲笑耶稣救助别人的善举,又嘲笑耶稣擅自僭取默西亚的名衔,要百姓庆贺自己为默西亚(21:15,16),所以他们戏弄说:如果他真是天主所喜爱的以色列君王,如今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好叫他们马上相信。此外还说了更为轻慢耶稣的话;他们说耶稣自命为天主的爱子,如果是真的,天主就该救自己所爱的儿子(咏22:9)。在嘲笑耶稣的人中甚至还有兵士(路23:36,37)和被钉的强盗。路23:39-42却记述两个强盗中的一个,怎样到了信从耶稣的地步,作了默西亚神国中获得赏报的第一人。

    45节「从第六时辰」,即正午起,「直到第九时辰」,即今之午后三点钟,「遍地都黑暗了」。所说「遍地」,即当地人眼目所能看到的地方。三对观福音都记载了此事,由此可知,他们以此事为一超自然的现象,决不能视为自然的日蚀;因为过逾越节常是在月圆的时候,决无日蚀之可能。奥利振解释此事说:「此时有浓云密布,笼罩在犹太和耶路撒冷地域,遮蔽了太阳的光线」。这现象含有什么意义呢?按「光」在圣经上多次是天主的象征(若一1:5),也是天主启示和恩宠的象征(咏4:7;35:10;88:16等处)。黑暗指的是天主离弃了人类,因此黑暗是天主审判、愤怒和复仇的象征(岳2:10,31;3:4;亚8:9;依13:10等处)。耶稣来到世上,本为做「世界的光」(若1:9;8:12;玛4:16)。犹太人因为拒绝了这光,就把自己交给了黑暗(若8:12;12:35;路22:35)。黑暗遮蔽了全犹太地域,表示耶路撒冷和全犹太都要受惩罚;同时也象征天主在圣子临终时,对恶贯满盈的世界所有的严罚。天主此时好像离开了世界,也好像离开了那「承担了大众的罪过」的圣子(依53:12)。

    46节玛和谷只记载了耶稣悬在十字架上时所说的这一句话(路和若各另有所记)。这话引自咏22:2开头的一句,完全说出此时耶稣心灵中所受的,是怎样惨痛的苦楚。耶稣除了受神形内外痛苦及在场人的讥笑外,内心还有一个更难言的苦楚,即感觉圣父也离弃了自己。父把他全交在敌人手中了。父并没有离开他,只不过在此时收回自己的护佑,不援助他,叫圣子自觉孤独无援。在十字架上受苦,死,并不只是人,而是天主兼人(God-Man)。在十字架上他仍与天主性相结合;但天主用奇迹取消了或阻止了耶稣受天主性的影响,好叫他心灵所受的苦,达于极点,无以复加。耶稣既然愿意代人赎罪,在这极度的痛苦中,就彷佛该当感受到,体验到罪恶给人带来的这番天主的离弃之苦,与失去宠爱和失去援助的苦。耶稣的话决不是绝望的话,而只是为说出他的痛苦已到了尽头。他在这苦痛中,把自己的信赖和依恃之情完全放在圣父的手中。由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其他话上,可以看出耶稣悬在十字架上时,似乎全念了咏22。在这篇圣咏中,作者——耶稣的预像,描述自己渐渐由患难中走出,专心仰望依靠天主,深信天主必要救他脱离一切苦痛,使他获得最后的胜利。

    47-49节犹太人固然明了耶稣所说的话,但仍拿这话来把他当作默西亚,以色列的君王讥笑。按他们的传说默西亚来临以前,厄里亚该先来(11:14;17:10;拉3:1;4:5,6等处)。在场的人所说的话,其用意是说:你们看,这位曾自称为默西亚的人,如今要死了,还呼厄里亚来救他。在旁站著的一个人,大概是个兵士,听见耶稣苦痛的呼声,也听见耶稣几乎同时所说出另一句话「我渴」(若19:28),对被钉者就动了同情的心。他知道凡是被钉的必感到一种难忍的口渴。为此,就拿了兵士为自己预备解渴,搀有醋的水,递给耶稣喝(若19:29)。平常因为执行钉刑为时相当长久,所以兵士随身带有搀和醋的水以解口渴。这兵士所行的,似乎不是出于恶意,而是出于怜悯与同情。但同时其他站立在旁的兵士和在场的人,仍然把他当假默西亚来嘲弄讥笑(路23:36)。

    50-56节死时和死后的异象

    50耶稣又大喊一声,遂交付了灵魂。51看,圣所的帐幔,从上到下分裂为二,大地震动,岩石崩裂,52坟墓自开,许多长眠的圣者的身体复活了。53在耶稣复活后,他们由坟墓出来,进入圣城,发显给许多人。54百夫长和同他一起看守耶稣的人,一见地动和所发生的事,就非常害怕说:「这人真是天主子!」55有许多妇女在那里从远处观望,她们从加里肋亚就跟随了耶稣为服事他。

    56其中有玛利亚玛达肋纳,雅各伯和若瑟的母亲玛利亚与载伯德儿子的母亲。

    耶稣喝了搀醋的水以后,过了一会(若19:30),就大喊一声,「交付了灵魂」(50节)。前三圣史都提及这末次的大声呼喊(参见希4:7),只有路23:46记载了耶稣最后所呼喊的话:「父啊!我把我的灵魂交托在你手中」(参见咏31:6)。这呼声,显出耶稣不是因为缺少体力而死去,而是他自愿接受了死亡。「交付了灵魂」,玛以此语有意说明:耶稣的死,不是如寻常人到时该死去的死,而是自知自愿所接受的死。这有气力的呼喊,同时也表现他有天主的威力和德能,他以生命和死亡的主宰的姿态承受了死亡。耶稣在十字架上死得那末快,是人意想不到的(谷15:44)。多次被钉的,两三天悬在十字架上还活著。但耶稣自昨晚起,直到今天上午所受的痛苦,就其程度之大来说,不难使人明了,他已是如何筋疲力尽了。不过他死的那么快,实在也是天主上智的措施,免得人打断他的腿骨(若19:33,34)。

    耶稣死前就已出现了奇异的景象,如遍地昏黑;耶稣死后更发生了许多奇事和奇迹:圣所的帐幔分裂为二,地动山崩,坟墓辟开,死人复活,出现人前。耶稣死前老早就对犹太人说过:「当你们高举了人子以后,你们便会知道『我是』那一位」(若8:28)。在这些奇迹内,就已开始明明现示他有天主性的威严,显示他是新约的建立者,自然界与生者死者的主宰。谷和路只提及帐幔分裂的事,惟独玛说到了这些奇迹。玛在自己的福音内似乎愿比其他的圣史,更为清楚指出,耶稣的敌人,终究如何得胜了他;如今他有意极力指出基督是以死获得了胜利。关于分裂为二的帐幔,是否是圣所与庭院之间的帐幔,或圣所与至圣所之间的帐幔,学者们的主张,颇不一致。大概是圣所庭院之间的帐幔,即把司祭与百姓隔开的帐幔。(因为圣所里的帐幔平常百姓看不到。再说至圣所是代表天堂,耶稣升天后,才给信友打开了天门。)帐幔的分裂表示在旧约时使人得救的方法和旧约的敬礼,因耶稣的死已被废除,旧约已告结束,今后给众人已开辟了一条到天主前去的门路(若4:21-24):因圣子的死,人人都能走向天父,与天父相亲近。新约终因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盖了印玺(26:28)。地震在圣经中大抵是指天主降临的迹象(咏68;69;99:1;岳2:10),也是天主来裁判的征兆(咏18:8岳3:3)。此处地震山崩是指天主向耶稣的敌人所发的愤怒,也指惩罚已迫眉睫,犹如在死前遍地黑所指的一般。耶路撒冷的圣济利禄(卒于386年)作证,在他的时代,还能见到哥耳哥达山上崖石间的裂缝(PG33,819)。至现今仍可见到这裂缝。许多坟墓辟开,似乎是由于地震。当时的坟墓大抵是在岩石间凿成的洞穴,至少尊贵人死前,多凿此种墓穴,为葬身之用。玛此处言及坟墓辟开的事后,立即接著记述在耶稣复活后所发生的事,即许多死过的圣人(看来是指古圣先贤,如先知圣祖等)由辟开的坟墓中出来,带著肉身的形像显现给许多人。他们的身体大概不是复活起来的光荣的身体。不过大多数的教父主张是复活起来光荣的身体;他们在耶稣升天时,也带著这光荣的肉身一起升了天。不过更可信的意见是主张这些圣人在耶稣复活后暂时复活了,他们活了一个时期以后,又死了。他们的复活如福音中所记载的那三个复活起来的人一样(玛9:18-26;路7:11-17;若11:1-44)。这些圣人复活的事迹,表现耶稣的死粉碎了死亡的力量(格前15:55)。他是「死者中的首生者」(哥1:18;格前15:20;默1:5)。因为耶稣的复活已预示死人未来的复活。

    54节指出不但无灵的自然界和死过去的人,感到了耶稣死亡的影响,在场见到耶稣死亡的活人,除了那些心硬如铁,顽梗不化的人,如公议员等外,其他的人见了所发生的事,心中没有不感动的。路23:48记述一般的人大都如此。三对观福音全记述了监视兵士们执刑的百夫长因耶稣的死所受的影响。按玛,不仅百夫长,连他们兵士见了所有的奇象都起敬生畏,承认钉死的是个无罪的人,为此怕天复仇,惩罚自己。路23:47,48记载:他们在恐惧中转向天主,认罪归光荣于天主。百夫长代表其余的兵士,明认耶稣为「天主子」(谷15:39;路23:47)。他可从比拉多审讯耶稣中(若19:7),得知耶稣曾称自己为「天主子」,也可由百姓和公议员的嘲骂中得知。按谷15:30百夫长三小时之久对著十字架站著,观察了耶稣悬在十字架上的一切情形:亲眼看见他怎样的忍耐苦痛,亲耳听见他说过怎样的话。其他被钉的犯人,受这酷刑时,常是咒骂天主,咒骂人;可是耶稣却不断地祈祷。他又亲眼看见所发生的一切奇异的景象,就推出这人一定是个「义人」,是无辜的(路23:47),是因自己的正义为天主所喜爱的人。百夫长的话不应懂作他有明认耶稣为天主的意思,因路明白指出:是对耶稣无罪的声明;为此「天主子」在这里即指「天主所喜爱的」;但这声明已是信仰耶稣的伊始。外教军人和罗马政府的代表承认耶稣无罪,而十字架下的犹太人却只是一味辱骂耶稣,真是令人奇异!

    55-56节:最后还提到站在一边的热心妇女们,因为不准她们靠近十字架,所以她们就站在远处观望。在那里站著的,另外还有那些从加里肋亚跟随耶稣(路8:2,3),同耶稣一起上京来过节的妇女。所说的「载伯德儿子的母亲」(56节),大概即是撒罗默(谷15:40)。由若19:25得知,耶稣的母亲和他的爱徒其时是站在十字架傍。

    57-61节:卸下圣尸葬于坟墓

    57到了傍晚,来了一个阿黎玛特雅的富人,名叫若瑟,他也是耶稣的门徒。58这人去见比拉多,请求耶稣的遗体;比拉多就下令交给他。59若瑟领了耶稣的遗体,就用洁白的殓布将它包好,60安放在为自己于岩石间所凿的新墓穴内;并把一块大石头滚到墓口,就走了。61那里还有玛利亚玛达肋纳和另外一个玛利亚,对著坟墓坐著。

    犹太人本有意把被钉的耶稣与其他两个强盗一样看待,愿把他们的腿都打断,一起埋在葬犯人的地方,但他们的计划却因天主的措施而未能奏效。若记载:耶稣死后,他的遗体怎样完整地保存了(若19:31-37)。四圣史都记述当天晚上就安葬了耶稣。按罗马人的风俗,被钉的尸体悬在十字架上等它腐烂,叫鸟兽吃了为止。但为犹太人却不许尸体留在十字架上过夜(参见申21:22,23),怕因那悬在十字架上的可诅咒的人,沾污了圣地。为此当天晚上把耶稣卸下安葬了。在耶稣的仇人实行自己的计划以前,早有一个贵族出身的好人自动来料理殓葬耶稣的事(57-58节)。四圣史都记述了他的名字,因为这人对耶稣和圣教的历史有很大的关系。他名叫若瑟,是阿黎玛特雅人。阿黎玛特雅(Arimathaea)恐是今之楞提斯(Rentis),在耶路撒冷西北约三十五公里(撒上1:1)。他早就是耶稣的门徒(见若19:38),是个善良公正,全心渴望天国来临的人(路23:50,51;谷15:43)。他又是公议会中的一个议员,曾反对公议会设计谋害耶稣(路23:50,51;谷15:43)。他是富人,又是贵族出身(谷15:43),因此为他去进见比拉多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只有公议会的贵族人才有资格与罗马总督交涉。直到现在,若瑟很是胆怯,不敢公然明认自己是耶稣的门徒(若19:38)。但耶稣的死,以及他死时和死后所发生的一切奇异的景象感动了百夫长和罗马军人,自然也感动了他,因而不再害怕了。如今他对耶稣的信德已经坚定不移,遂去总督府谒见比拉多,要他交还耶稣的遗体(谷15:43),一点也不把耶稣的仇人放在眼里。比拉多查明耶稣已死(谷15:44,45),就下令叫兵丁把耶稣的遗体交给若瑟。且按谷15:45所说,比拉多把耶稣的遗体「赐给了」这位贵族人。平常犯人的朋友求领死者的遗体,是必须缴出一笔相当大的款子。

    圣尸卸下后,若瑟就用当晚买来的白麻布裹好(谷15:46)。此时还有另一位议员来协助若瑟,这人也是暗作耶稣门徒的人,同若瑟一样曾反对过公议会谋杀耶稣所设的计划(见若19:39,40;3:1,2;7:50-52)。因为安息日已开始,两个善心人来不及行所有殓葬的礼,没有时间洗净和用香液傅好耶稣的圣尸(26:12;若12:7),就匆匆把圣尸裹好,安放在若瑟为自己凿的新坟墓内。因若瑟是一位出自富家贵族的人,他在山崖中为自己凿的坟墓,必定相当宽大。按当时贵族的风俗,坟墓前还有一小前厅通往坟墓,厅前有一小门,用一块圆滑的大石堵著(谷16:3)。从若19:41可知这坟墓离受刑的刑场很近。

    若瑟等安葬耶稣的时候,在离坟墓不远,有两个妇女坐在那里观看他们在什么地方安放了耶稣(谷15:47):一个是玛利亚玛达肋纳,另一个也叫玛利亚;无疑地,她是雅各伯和若瑟的母亲(27:56;谷15:43)。两位妇女观看的用意,按路23:55-56是愿意知道他们把耶稣安葬在什么地方。一切完毕了,她们立刻就走了,当晚就买下了香料,好在安息日一过,就来傅抹耶稣的遗体;因为殓葬圣尸过于仓猝,她们愿意以后再仔细重行一次。

    62-66节:派兵把守

    62第二天,即预备日以后的那天,司祭长和法利塞人同来见比拉多63说:「大人,我们记得那个骗子活著的时候曾说过:三天以后我要复活。64为此,请你下令,把守坟墓直到第三天;怕他的门徒来了,把他偷去,而对百姓说:他从死人中复活了。那最后的骗局就比先前的更坏了!」65比拉多对他们说:「你们可得一队卫兵;你们去,照你们所知道的,好好看守。」66他们就去,在石上加了封条,派驻卫兵把守坟墓。

    四福音只有玛记述,耶稣虽然死了,但他的仇人还不肯罢休的事(62-66节)。似乎他们为了耶稣临终时所发生的一切奇迹,并为了阿黎玛特雅人若瑟所行的,十分气恼。为此公议会的代表——司祭长和经师,在耶稣被钉的次日早晨就去见比拉多。62节「第二天,即预备日以后的那天」这说法十分奇特,照所说的可知,此日一定为安息日。玛为什么不直接说安息日,而用这说法呢?也许玛不愿再称这一天为安息日,因为耶稣的仇人这一天绝对没有遵守安息的诫命(12:12);也许因为「预备日」,是主死的日子,玛和初期的信友将此日视为十分有关系的日子,所以不再注重安息日了。63节「我们记得」一句,是他们又该请求比拉多原谅之辞,因为昨天烦他屈就了自己的意愿,今天又来向他有所请求。他们称耶稣为「骗子」(若7:12,47),是说他自以为是默西亚,曾一度欺骗煽动过百姓的人(路23:14)。自从他们意识到目前所发生的一切以后,仍不免有点心寒。他们记得,耶稣在他们跟前明明预言过自己要受难(路13:33,34),并且还说了自己死后第三日要复活(玛12:29,40),耶稣向他们所说重建圣殿的话也使他们放心不下(26:61;若2:19)。他们当然不信耶稣的话,但怕他的门徒来偷去他的尸体,然后散布谣言,说耶稣真复活了,应验了他以前所说的话。那位尊贵的议员若瑟现已归依了耶稣,如果平民听说耶稣复活了,更该怎样呢?那太危险了:百姓必要掀起暴动,反抗他们钉死了耶稣。他们向比拉多解释,只三天把守坟墓就够了,因为三天过后,耶稣门徒的希望自必全成泡影。

    65节比拉多的答覆,十分简短。他再不愿同他们商讨,只为满足他们的愿望,给他们派去了一小队兵去把守坟墓。这些兵是比拉多日前派去逮捕耶稣的(若18:12),现在可担任此职务。对其余的事,公议员自己去看应怎样谨慎办理,以免发生意外。事实上,他们办的很是细心周到:派兵去看守,不许任何人接近坟墓;这还不够,他们并不全心信赖兵士,为此在「石上加了封条」,大概是在墓门的圆石两边,又拴上绳索,在两边绳索的结上,再盖上火印(参见达6:18)。他们如此谨慎仔细,满以为安全保险了。然而天主上智的措施,正以人的这番狡猾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耶稣仇人的这番至矣尽矣的谨慎,日后正是耶稣真实复活最坚固的凭证。他们防守的如此谨慎森严,偷圣尸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因此更证明耶稣光荣的肉身实在由封闭的坟墓中出来了。此外还应注意,玛此处把守坟墓的记述,是为下边记述公议员编谎的伏笔(28:11-15)。因为这一段另外是耶稣复活最有力的铁证,所以唯理派学者尽全力想抹煞这一段;他们说:此段所述不是实在的史事,而是为驳斥公议员的流言(28:11-15),并为辩护耶稣的复活而伪造加添的。对这一点,我们仅用一句话答覆说:玛所记载的这段事迹,如若不是一件具有历史性,或有见证可证明的事,是谁也不敢捏造的,并且公议员的谎言决不是耶稣门徒捏造另一个谎言所能推翻的。

    参考书目

    DictionnairedelaBible(Vigouroux)

    SupplementauDB(Pirot)

    EnchiridionSymbolorumetDefinitionum

    DictionnairedeTheologieCatholique

    EncyclopediaBiblica(Cheyne)

    EnchiridionBiblicum

    EnchiridionLocorumSanctorum(Baldi)

    ADictionaryoftheBible

    Migne,PatrologiaGraeca

    Migne,PatrologiaLatina

    RevueBiblique

    RivistaBiblica

    StrackHLundBilleberckPKommentarzumNeuenTestamentausTalmudundMidrasch

    TheologischesWoerterbuchzuN.T.(Kittel)

    VerbumDomi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