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其他的神”
天主第一诫禁止恭敬和朝拜天主以外的其他受造物或虚假的“神”。人只应该崇敬和朝拜唯一的造物主天主。因此,第一诫禁止一切迷信和不信。迷信是指一种错误和过分的对宗教的歪曲;不信是指欠缺宗教信仰,或对虔敬之德的欠缺;两者恰恰相反,都是违反信从天主诫命的罪过。现在我们把这种迷信和不信之罪的若干形式,列举于下:
(1)迷信
迷信是指对正当宗教情绪和正当宗教敬礼的错误的歪曲或过分的偏差。因此,迷信必然会影响或破坏对天主正当的钦崇朝拜。例如,把原是合法或必要的宗教敬礼,加上一种魔术式或符咒式性质,就是改变了正当的宗教敬礼的性质,把天主当作魔术家手中的一根魔杖或一顶高帽子。或者,把祈祷或圣事有形标记的功效,视作是一种本身有着魔术功效的“咒语”或“法术”,而忽视祈祷或圣事有形标记只有在基督和圣神内才能有超性功效的事实;忽视祈祷或圣事要求我们内心所依天主的事质。
(2)崇拜偶像
天主第一诫要求人唯独崇敬信仰唯一的造物主天主,禁止人朝拜受造物或偶像,因为除天主外别无真神。所谓崇拜偶像,就是指人把受造物,或把泥塑、木雕金铸的偶像,当作造物天主,或当作神来崇拜这必然是一种亵渎天主和违反真理的最大罪过和最荒唐的谬误。耶稣基督亲自启示并作证:天主是超性、全能和永生的唯一真神,他出于无限的纯爱,亲自降生成人,救赎人类,并亲建天主教会,使人类可以通过天主教会而与天主共融于爱。天主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也不是偶像,而是与人相爱的、生活的三位一体的唯一真神。崇拜偶像是直接违反天主第一诫的大罪。
崇拜偶像有多种形式,包括把下列受造物当作神来崇拜:即把堕落的天使魔鬼、把权势、金钱、淫乐、种族、国家、祖先、个人的私欲偏情、或错误的学说理论等,当作神来朝拜。总之,崇拜偶像表示本来倒置的荒唐错误和否认天主的大罪,它把天主从虚无中创造出来的受造物,或把三仇的邪恶,当作真神天主;而否定天主唯独享有的至高尊严和当然权利。在天主教历史中,有无数教友为了给天主作证,拒绝崇拜偶像,而被杀害,成为殉教者。
(3)占卜和巫术
天主是历史和世界上一切话动和事件的主宰者。天主通过他的上智安排(Providence)来安排和治理世界上的一切活动和事件,旨在引导人类获得天主自由和无条件赐予的永生救恩。因此,唯有天主预知世上未来的事件。我们天主教信友对未来光景的正确态度,应是满怀信赖天主上智安排的依赖之心,把自己的一切都交托给天主来眷顾,同时尽好自己的正当责任,守好天主的诫命,避免和拒绝对未来光景不健康的好奇心和错误的窥测。然而,这并不包括我们对未来事物运行合理的计划和安排。因为天主也要我们遵循天主启示的指导、并与天主圣宠的帮助实行合作,参与天主的工程,所以这种主动及合理的预先计划和安排,是必要的。并能提高我们与天主合作的责任感。
占卜、巫术、妖术、通灵、相面、相手、星象、算命、风水、佩带护身符等迷信手法、都是妄图求助于魔鬼、招魂、等迷信手段,预测未来的光景,甚至妄图伤害他人。有人还利用人们的迷信心理,而兜售香灰、树皮等为治病的药物。所有这一切都是第一诫禁止的。
(4)反宗教之罪
天主第一诫谴责和禁止下列反宗教的主要罪恶:即或以言语、或以行为来试探天主,亵渎天主,和买卖圣职。我们分别说明如下:
<1>试探天主之罪:这种罪是指用言语或用行为来考验天主的善良和全能。在这试探天主的罪过中,含有对天主的挑衅或挑拨,故伤害我们对造物主天主应有的钦崇、尊敬、和信赖。它是对天主的慈爱、上智、和能力所持的怀疑态度。例如,福音记载:魔鬼引诱耶稣妄用全能显奇迹来夸耀个人本事,对耶稣所用的伎俩便是试探天主。魔鬼对耶稣说:你若果真是天主圣子,那么就从这圣殿顶上跳下去,因为圣经说天主会保护你。耶稣斥退魔鬼说:“圣经上也说:你不可试探天主!”(参阅:路加,4:9;格林多前书,10:9;出谷纪,17:2-7;圣咏,95:9;申命纪,6:16)。
<2>亵渎天主之罪
这个罪是指侮辱,或不尊敬和不相称地处理圣事和其他礼仪的行为;也是指侮辱或不尊重奉献给天主的人、地、和事物。亵渎是一种严重的罪,尤其是对圣体圣事的亵渎或冒领,因为基督的圣体确实真实地为我们而降临在于这圣事内(参阅:教会法典1367;1376)。
<3>买卖圣职或圣物之罪
天主教会的圣职,以及已经祝圣奉献给天主的圣物,是属神的职务及事物,是专为赎罪救灵的属神目的服务的,而不是谋利致富的商品。它们归属于天主及其教会而不是任何人用来赢利的手段。属灵的财富,是不能据为己有的;谁都不能自命为属灵财富的拥有者或主人;用为属神的财富惟独来自天主,惟独由天主自由和无条件地赐给人,人只能从天主手中领受。耶稣说:“你们无条件领受的(注:指属神的财富),也要无条件地分施”(玛窦福音,10:8;参阅:依撒意亚,55:1)。宗徒大事录第8章记载:有个名字叫西满的魔术士,看到宗徒能显形奇迹,便向宗徒购买行奇迹的能力,想用这种属神的德能来谋财致富。伯多禄宗徒严正地对他说:“愿你的银钱与你一起丧亡!因为你想天主的恩赐竟可以用银钱来买得”(参阅:宗徒大事录,8:9-24)。
请注意:我们教友请教会圣职人员(例如司铎)奉献弥撒,或行其他圣事(例如行婚配圣事等),往往赠献“献仪”。这献仪的性质,不是购买圣事,而是支持教会圣职人员的生活,因为耶稣说:“工人自当有他的食物”(玛窦福音,10:10;参阅:路加,10:7;格林多前书,9:5-18;弟茂德前书,5:17-18)。
(5)无神主义
无神主义,是当前时代最严重的祸根:许多人对天主毫无感觉和兴趣,甚至明明否认天主,根本把造物主天主与受造物人类之间的生命攸关的关系置之度外,或横加否定。(参阅:梵二文献GS19,1)。我们所谈的无神主义,不只是一种哲学理论,而是泛指一种有着多种表现形态的思潮或现象,包括:理论的无神主义,和实用的无神主义两类。理论的无神主义,是一种伪哲学,一种错误的哲学理论。它包括机械唯物论和辨证唯物论。有人把理论无神主义用到政治领域,实行否定天主,否定天主赋给人的位格尊严与基本人权的政策,结果被历史淘汰,不能再招摇撞骗。但它对人类思想的不良影响继续存在。实用的无神主义有多种表现形式:它虽然在理论上不直接公开主张无神论,但在实际上实行无神主义的实践。例如:它把人生的最高和最终目的,把人的需要和希望,都局限于时间和空间内,都局限于这个有限的物质世界上,并且认为人自己(其实就是认为只有“我”)才是历史的唯一创造者,才是一切事物的绝对中心和主宰者。在实用无神主义者心中,只有物,没有神(参阅:梵二文献GS20,1-2)。
由此可见,无神主义是一个违反虔敬之德的罪恶。然而天主教会对具体的无神主义者,并不是加区别地一律同样论罪。因为这个罪的严重性是因人而异的,要根据各人的意向(即动机)和环境影响等因素,作出不同的区别。因为在人犯一个客观的罪行时,他的主观意向及环境影响等因素,可以减轻或加重他的罪过的严重性。就天主教信友来说,绝对不可提倡或传播无神主义,若故意这样做,则应付严重责任。教友若忽视信仰教育,或因受到错误的教义解释的影响,或因他本身在宗教、道德、和社会生活上的过失,则不仅不能为天主及真理作证,反会为无神主义摇旗呐喊或同流合污。因此,我们要坚持信德和不断培育信德。无神主义的错误,便是把人放在天主的位置上,回过头来再否定天主的存在。病根在于人过度强调自己的独立自主,在于人过度狂妄的骄傲自大,以至不承认人对天主的隶属关系。但是,人的尊严,恰恰正是奠基于天主,并靠天主来完成,因为人性的自由主权和人格尊严,都是天主自由和无条件赐给人的。(参阅:梵二文献GS20,1;21,3,7)。
(6)不可知论
如果说理论无神主义是一种在理智使用上幼稚和武断的错误,那么不可知主义便可以说是一种在理智使用上玩世不恭的错误。他的心中思想是“不可知”。天主究竟是否存在,天主究竟是否向人作出自我启示,人都不可知。因此,它在某种情况中,拒绝否认天主,认为天主或许确实存在;然而有认为天主不可能向人作自我启示,因此人无法知道天主究竟是什么,可是在另一种情况中,它是对天主的存在不作论断,声称天主的存在人无法证明,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因此,不可知主义,在理性上是缺乏严肃认真精神的冷漠或逃避主义;在道德上是缺乏良心负责精神的玩世不恭的怠隋主义;实际上等于实用无神主义。
〔4〕“不要雕塑偶像…”
天主十诫最初由天主启示于梅瑟传达给以色列选民尊行。最终由降生成人救赎世界的天主圣子耶稣基督所成全。在天主最初颁布十诫时,世界上只有以色列选民信仰唯一的真天主,其它民族都信奉多神教或泛神教,并且崇拜偶像。为了使以色列选民与其他民族的宗教信仰区别开来,天主禁止以色列选民制作偶像和崇拜偶像,因为真天主既不是泥塑、木雕、或金铸的偶像,而且根本无形无像,是超性的最高存在。然而,即使在旧约时代,天主并没有禁止用有形的事物来象征性地表示天主的存在与行动。例如天主命梅瑟制造铜蛇悬于高杆上的形象,只要被毒蛇咬伤的人抬头仰望铜蛇,便立即痊愈,不会被毒死(参阅:旧曰的户籍纪,21:4-9)这铜蛇的形象预示救主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救赎人类的奥迹。又例如,天主命梅瑟制作“约柜”盛放天主十诫的约版,象征天主的临在(参阅:出谷纪,25:10-22)。这种象征的意义,与多神教或泛神教把偶像本身当作神来崇拜的做法,完全是不同的两回事。到天主圣子耶稣基督降生成人,来到世上,救赎人类时,耶稣其人便成为天主的有形可见的真实形象,凡是看见耶稣的,就是见到了天主。因此,天主教会第七届尼尔亚大公会议宣布:天主圣子降生成人的奥迹,进一步肯定我们可以用艺术形象来象征天主。以及圣母玛利亚。天使和圣人圣女们。制成圣像,以表达我们的虔诚敬仰和尊敬之心。我们教友不是崇拜艺术形象本身,而是崇拜艺术形象所象征的天主。以及敬礼艺术形象所象征的圣母、天使、和圣人圣女们。这等于我们尊敬国旗和父母的照相一样,并不是违反第一诫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