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教宗 C5 天主教是在額我略一世做教皇後才正式成立嗎?在此以前有教皇的資料嗎?
    1.誤解者說宗/使徒時代天主教還未正式成立,天主教是從主後第4世紀羅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以後才興起,正式成立天主教是以羅馬教區大主教大格理高里GregoryI(天主教稱他為教宗額我略一世)在主後590年宣佈自己為第一任教皇後才開始。換言之,公元590年前是沒有天主教的。小弟想簡單回應一下。

    2.正如本網站的「(A1)淺談聖經、聖傳及誰是『新教』」所說:主耶穌在世時「建立了『一個』教會,當時這個教會(「基督宗教」)沒有分甚麼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新教,也沒有這三個名稱,後來這個教會曾經歷了很大的分裂,首先在11世紀分裂出西方教會(即天主教)和東方教會(即東正教),西方的天主教在16世紀再分裂出基督新教來。以上所講,就連小弟一位讀過基督教神學的朋友都同意。」

    3.「教宗」又可叫做「教皇」(Pope)、「宗徒之長」、「伯多祿繼承人」、「羅馬主教」……也許這些(或個別的)名稱在主後590年以前,還未有(或未流行),但伯鐸(即宗/使徒伯多祿/彼得)在教會內的首席、首牧、元首地位就已經被新約聖經確認(請參本網站的「(C1)伯多祿的磐石和元首地位」),而伯多祿/彼得的繼承人--教宗,亦在他以後一直存在。同樣,我們不會因為「天主三位一體/三一真神」這名稱在教會內才出現,但我們不會因此就認為天主自起初不是三位一體的。故此,說天主教由590年因著教宗額我略一世/大格理高里GregoryI稱為教皇後才正式成立,真是個很大的誤會。

    4.小弟從輔仁神學著作編譯會所編輯的《神學辭典》(初版,台灣:光啟出版社,6/1996)的「教宗」一項(第403條),找到一份精簡地講述在主後五世紀以前有關教宗的資料,現抄錄出來,讓大家參考,內容如下:

    1.初期教會論及羅馬教宗的資料:

    1.古代教父如安提約基人依納爵、亞細亞人巴畢亞(Papias)、格林多人狄奧尼修(DionysiusofCorinth)以及里昂主教依雷內(Irenaeus)和非洲的戴爾都良都說伯鐸在羅馬殉道。那裡的教會得天獨厚地受到普遍尊敬,因此不難承認羅馬主教繼承伯鐸職務,是宗徒時代末期,教會出於信仰的重大認定。

    2.最早的資料是106年在羅馬鬥獸場殉道的安提約基主教依納爵(IgnatiusofAntioch,約+117)《致羅馬人書》),他稱羅馬教會「統轄整個愛德的團體」。曾經提出伯鐸繼承人名單的依雷內,在第二世紀下葉,不遺餘力地反對諾斯底主義異說,他認為羅馬教會的訓導是信仰的標準,因為它是伯鐸和保祿建立旳教會,其主教可以上溯二位宗徒。此後戴爾都良與西彼連(Cyprian,約200-258)也繼續承認羅馬主教繼承伯鐸職務的傳統。

    2.第三世紀中,非洲迦太基主教西彼連有《教會統一論》,承認羅馬教宗繼承伯鐸,稱羅馬主教為首席,它是公教一統的關鍵。第四世紀當教會出現一些分裂團體時,聖盎博羅修(Ambrosius,約339-397)以「與羅馬教會,亦即與教宗共融」為維護教會合一的條件。到了聖奧斯定(Augustine,354-430),無論是反對多那特主義的分裂,或者是公開白拉奇主義的異說,他都以言論與行動肯定羅馬教宗的首牧職務。

    3.羅馬教宗的自我肯定的資料:

    1.101年死於羅馬的教宗克雷孟一世(ClementI,92-101),去信格林多教會干涉內部的爭論,這該是羅馬教會執行任務的最為古老的記錄;有關他的生平,尤其有關當時羅馬教會的情況,由歷史知道並不多。

    2.第二世紀190年左右,有關逾越節的慶祝,由於東西雙方節日有所差異,幾經商議終無結果。因而教宗衛道一世(VictorI,189-198)命令整個教會舉行會議解決,聖依雷內出面調解,結果如何,歷史沒有記戴。但此事証明羅馬教宗意識到自己在大公教會中的職務。

    3.第三世紀,教宗斯德望一世曾以伯鐸繼承人身分向非洲迦太基主教及小亞細亞主教發表洗禮的道裡。同一世紀羅馬教宗狄奧尼修(Dionysius,259/260-268)由於聞說亞歷山大里亞城有人倡說天主三位三體論,於是致書該城主教狄奧尼修(DionysiusofAlexandria,+264/265),宣告真實信仰。這都是羅馬主教肯定自己職務的例子。

    4.第四、五世紀正是教會中有關天主聖三與耶穌基督的爭論時期,羅馬教宗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不僅是信仰正統的主教請求羅馬出面,以「與教宗的共融」作為正統的標記。甚至那些道理不妥的人,也力請羅馬的支持。

    5.最初幾屆在東方召開的大公會議,羅馬教宗卻派有代表,尤其是加采東大公會議(451)中,當大會誦讀教宗良一世(LeoI,440-461)的信後,大會齊聲高呼:「伯鐸藉著良在說話。」至於東方教會與羅馬教會分裂,否認教宗治權性的首牧職務是在第九世紀,尤其是十一世紀(特別於1054年)才發生的。甚至今天他們仍承認教宗榮譽性的首席地位。

    6.最後,由四、五世紀幾位羅馬教宗對自己身分旳稱謂,也可以發現他們的意識。教宗達瑪蘇一世(DamasusI,366-384)根據瑪十六18,肯定首牧職務,自此以後「宗座」已為羅馬主教保留。亞大納修(Athanasius,295-373)一世則稱伯鐸為「宗徒中的第一人」,這也含有首席或首牧的意思。依諾森一世(InnocentI,401-417)以「教會首領」自稱,鮑尼法一世(BonifaceI,418-422)在教會在奧體的道理上,將教宗與基督相比。總之,在羅馬教宗自我肯定的意識中,雖不免含有人性及主觀因素,但基本上他們的行動來自伯鐸的繼承人身份,所以也受到教會團體的接受。

    本文首次刊登日期: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