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接着拙作「(D1)不信主的能得救吗?」及「(D4)回应《天主教的真相》第九章--士林神学的因信成义」的讨论,误解者认为天主教对「因信成义」的看法是「信心加行为(善行)」,而雅2:14-26所说的「没有善行的信德是死的」其实是要人有真信心,即一个能产生好行为的信心,这跟保禄的说话毫无冲突,却绝非如天主教所说的「信心加行为」。他反驳上述拙作第11点「犯罪能使信徒丧亡」之说,认为格/林後5:10和迦/加5:19要配合前文後理上下文来看,便知道这两段圣经是警告我们:若有一些自称信主却满有情欲,不断犯罪的人,他其实根本是未真心信主丶未曾得救的,却绝非失去(曾拥有的)救恩!他又认为信主以外加上任何行为都是在否定神的救赎恩典,否定「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个圣经教训。小弟谨作回应。
2.若小弟没理解错的话,误解者是将「信」与「爱」(或善行)看成一样东西,即「信」本身已包含了「爱」,这样的「信」是「真信」,相反,若没有爱而只是自称信了主,这样的「信」就不是「真信」了,也就是未真心信主,根本是未曾得救的。
3.小弟再看格/林後5:10和迦/加5:19之後,自叹不才,实在无法从这两段圣经的「前文後理上下文」看出它们是说那些自称信主却满有情欲,不断犯罪的人,「其实根本是未真心信主丶未曾得救的,却绝非失去(曾拥有的)救恩」,小弟只看到前後上下文都没去分辨和讨论怎样为之「真心」丶「未真心」与「得到」丶「未曾得到」(救恩)的问题。
4.小弟从同样是出自保禄/保罗手笔的罗10:9-10却找到「如果你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心里相信天主使他死者中复活起来了,你便可获得救恩,因为心里相信,可使人成义;口里承认,可使人获得救恩。」此句也没有误解者论及「满有情欲,不断犯罪」所带来的「真心」丶「未真心」与「得到」丶「未曾得到」(救恩)的问题。
5.从迦/加5:19-21的前後上下文,小弟反而看出它们(尤其是迦/加5)是教导「已信主得救」的基督徒(因他们已口里承认,心里相信)「要度」并「怎样度」圣洁生活(有善行),并警告他们(同样是这些「已信主得救」的基督徒)不要妄用自由,否则会失落已得到的救恩,「不能承受天主的国」(迦/加5:21)。类似的内容亦见於弗5:1-5,斐3:17-19。
6.由此亦可看见,保禄/保罗是将「信」与「爱」(或善行,圣洁生活云云)分开为两样东西的,在格/林前13:13,他也有同样的论调:「现今存在的,有信丶望丶爱这三样,但其中最大的是爱」。误解者所说的天主教主张「信心加行为(善行)」的看法(其意思请见拙作「(D1)不信主的能得救吗?」第3至第6点),也就是将「信」与「爱」分为两样东西(然後才「加」在一起),它很符合圣经哩。
7.其实照误解者所说的「一些自称信主却满有情欲,不断犯罪的人,他其实根本是未真心信主丶未曾得救的,却绝非失去(曾拥有的)救恩!」反过来说,无疑是「信要有爱(或善行),信与爱(或善行)密不可分,亦可谓靠行为称义/得救」,因为若没有善行,不断犯罪,信德是死的丶假的--未真心信主得救嘛!那麽,误解者亦即(至少在大体上)同意天主教对「因信成义」(没有爱的信德是死的,信先爱後,信与爱密不可分……云云)的看法,既然大家都同样主张「信」与「爱」(或善行,好行为)要并存一起才成,误解者实在无需再说自己才是「因信成义/称义」,而天主教则是「靠行为成义/称义」。
8.至於信徒「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记得小弟在平x福音堂的传单上看见这句说话时,直觉地觉得有点奇怪!怎会如此?希/来6:4-8及10:26-31已不是这麽说。但小弟心想也许此句背後另有深意,不是单从字面的意思就可以了解的,所以,小弟曾请误解者讲解一下「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含意,可惜他一直没有赐教,小弟现在惟有就它八个大字的字面意思,按信徒生活的经验,作出一点回应。
9.若照误解者所说的,真信心是「一个能产生好行为的信心」,是包含了爱/善行的,否则,只是「未真心信主丶未曾得救的」,那麽,在现实生活中,信徒(包括基督新教的弟兄姊妹)都会不断犯罪,有时还犯很大丶很重的罪,他们应算是未真心信主丶未曾得救的了,或至少应算是未能确定自己是否真心信主和得救的,因为将来的事,没有人能预知,人纵然在决志那一刻「自称信主」,亦难保日後不会「满有情欲,不断犯罪」哩,既然如此,决志那一刻是否「真心信主丶得救」都不能确定,又怎能肯定自己已经得救,及进一步说自己「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呢?
10.既然小弟不相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字面意思),那麽,小弟又肯不肯定自己可以得救呢?小弟的回覆请见本网页E项的「(E2)我肯不肯定自己能进天国?及我会在炼狱多久?」。
11.在日後的讨论中,误解者表达了「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意思,小弟对它也有较详尽的回应,详见本网页D项的「回应『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系列,即D6至D10等拙作。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