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主教教理》第1374条引述脱利腾(或称特伦多,或称天特)大公会议的文献(DS1651)说:「『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身体和血,连同祂的灵魂和天主性,即整个基督,真正地丶真实地丶具实体地』蕴藏於至圣的感恩(圣体)圣事之内。」
A)圣经论据
甲--对观福音
2.耶稣是天主丶是神,在最後晚餐时祂以自己的大能,祝圣饼酒成为祂的圣体和圣血,祂拿起面饼说:「这是我的身体。」面饼就成了祂的身体,当祂拿起杯葡萄酒说:「这是我的血。」葡萄酒就成了祂的血,对观福音(玛/太26:26-29,谷/可14:22-25,路22:14-20)已清楚记载此事,我们在弥撒中,神父呼求圣神,祝圣圣体圣血时的经文,亦是取自这些圣经,大家耳熟能详。耶稣是天主,祂可以治病驱魔丶复活死人丶平息风浪丶以五饼二鱼喂饱数千人,祂绝对可以建立这件圣体圣事--将饼酒祝圣为祂的圣体圣血。
3.曾有人认为,耶稣虽说的「这是我的血」,其实它只是「葡萄酒/汁」,因为耶稣在祝圣饼酒成为祂的圣体圣血之後,接着便说:「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後,我不再喝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国里那一天,与你们同喝新酒。」(玛/太26:29)但是根据圣经学者的研究,最後晚餐是犹太人的逾越节晚餐,当中会分为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饮一杯酒,在饮第二杯酒之前,吃餐的人会唱圣咏(第113及114篇),在斟上第四杯酒之後,他们又会再唱圣咏(第115-118篇),唱完圣咏,晚餐就结束。那麽,耶稣将第几杯酒祝圣为圣血呢?圣经学者指出应该是称为「祝福之杯」的第三杯酒,保禄/保罗在格/林前10:16讲述主的晚餐时,也提及「祝福之杯」这个名字,他说:「我们所祝福的那祝福之杯,岂不是共结合於基督的血吗?」那麽,耶稣所说的:「从今以後,我不再喝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国里那一天」,原来是对第四杯酒说的,耶稣在第三杯祝圣圣血,而不是祝圣第四杯,那麽,第四杯当然是「葡萄酒/汁」了。紧接着耶稣这句「不再喝葡萄汁」说话的下一节圣经也可印证这一杯是第四杯,那里说:「他们唱了圣咏,就出来往橄榄山去。」(玛/太26:30)去橄榄山,因为晚餐吃完了,斟第四杯之後,就唱圣咏,唱完之後,晚餐就结束。[1]
乙--若望/约翰福音
4.若望/约翰福音没记载最後晚餐,但它在第六章便论及圣体圣事,耶稣清楚地说:「我是从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粮;谁若吃了这食粮,必要生活直到永远。我所要赐给的食粮,就是我的肉,是为世界的生命而赐给的。……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祂的血,在你们内,便没有生命。(51-53节)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因为我的肉,是真实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实的饮料。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内,我也住在他内。……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食粮,……谁吃这食粮,必要生活直到永远。(54-58节)」(若/约6:51-58)
5.曾有人以为「我是从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粮」只是个比喻,就像若望/约翰福音中多个「我是」一样;亦有人认为所谓「要吃祂的肉和饮祂的血,才有永生」,其实不是照字面所说的「实际的吃肉和饮血」,却只是个寓意,打个比喻,藉此象徵地表示「要信耶稣,才有永生」。
6.无疑,得永生是要靠信仰耶稣,但是上述所引的耶稣讲话(若/约6:51-58),第51和53节中的「吃」字,其原文(希腊文动词phagein)是「吃丶食」之意,但在紧接下来的54-58节,耶稣却用另一个含有「咀嚼丶噬丶啮丶细咬」意思的「吃」字(希腊文动词trogein),祂用两个不同的「吃」字来表达同一件事,两字互相对照,就显出和确定了「吃(耶稣的)肉」是实际的丶真实的丶真正的,并非象徵或比喻的意思;[2]就如保禄/保罗谈及其生死问题时说:「我或生或死,总要叫基督在我身上受颂扬。……我正夹在两者之间:我渴望求解脱而与基督同在一起:这实在是再好没有了;但存留在肉身内,对你们却十分重要。」(斐/腓1:20-23),当中的「生」与「存留在肉身内」互相对照,「死」也与「与基督同在一起」互相对照,就显出和确定了词句的意思(在这里是指活下去的「生」和逝世的「死」)。
7.此外,当时的听众明白耶稣的说话吗?知道耶稣所说的食粮是祂的肉和血,而非饼酒和比喻吗?是的,他们听得明白,知道耶稣要赐的食粮就是祂的肉和血,否则他们不会说:「这人怎麽能把他的肉,赐给我们吃呢?」(若/约6:52)而且,最後他们因为耶稣那麽清楚地说上述的「要吃喝祂的血肉,才有永生」而起了反感,并离祂而去。之後耶稣有甚麽反应呢?祂迁就听众,改口说「肉和血只是个比喻,只是指饼酒而已」吗?不!耶稣没有更改祂的说话,祂让不信的人离去(若/约6:60-71)!由此可见,祂所说要赐下的食粮,确是祂的肉(圣体)和血(圣血),并非说个比喻。
8.退一步说,如果「吃喝耶稣的体血」真的只是个寓意,那麽,按「以经解经」的原则,「吃肉」丶「饮血」的意思也不是(叫人)「信仰耶稣」,而是「攻击」丶「伤害」一个人。所谓「以经解经」,即是如果在福音书上有些字的意思不清楚,那麽,便从另一段圣经(如:先知书丶保禄/保罗书信……)看看这个字是怎样运用,有何含义,由此便可知道在福音书上这个字的意思了,以现在讨论的「吃肉」丶「饮血」为例,咏/诗27:2讲及天主保护自己时,就说:「当恶人前来攻击我,要吃我的肉时,我的对手,我的仇敌,反而跌倒断气。」米/弥3:3-4指责以色列的领袖欺压老百姓时,就说:「然而他们恶善好恶,从平民身上剥下他们的皮,从骨头上剔下他们的肉。他们吞食我百姓的肉,剥去他们的皮,折断他们的骨头,将他们切成碎块,如釜中的肉,如鼎中的肉。当他们呼求上主时,上主决不俯听他们;反要掩面不理他们,因为他们行了穷凶极恶的事。」依/赛9:18-19讲及以色列人犯罪,以色列民族内不同支派互相攻击,就说:「无人抚恤自己的弟兄,各吃自己近人的肉」。所以,如果耶稣这句「吃祂的肉,饮祂的血,才得永生」真是寓意的话,那麽,耶稣即是叫人「攻击祂,伤害祂,才得永生」?!因此,寓意之说根本不能成立。
丙--保禄/保罗书信
9.既然教友所领的不是普通的饼酒,而是主耶稣的圣体圣血,领的时候应当虔敬,而且没有罪过,因此,圣保禄/保罗在格/林前11:23-26教训该城教友应当怀着正确态度领主时,就引述耶稣建立圣体圣事时所说的话,并在格/林前11:27-29指出「谁若不相称地吃主的饼,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体和主血的罪人。所以人应省察自己,然後才可以吃这饼,喝这杯。因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如果所领受的只是普通的饼和酒,不虔诚地吃喝了又怎会去到「就是干犯主体和主血的罪人」丶「吃喝自己的罪案」那麽严重的地步?耶稣升天後,初期教会的教友举行主的晚餐(弥撒)时,都知道他们所领受的是圣体圣血哩!
10.保禄/保罗称这「擘饼」(礼)为「主的晚餐」(格/林前11:20),亦反映出所领受的是主耶稣的圣体圣血。犹太人每天开餐吃饭时,都是由家主用手(不用刀切)将饼擘开,耶稣是犹太人,所以祂用「擘饼」来讲圣体圣事,不过,当保禄/保罗向外邦人传福音时,发现希腊人吃饭时没「擘饼」,只有「餐」(supper,banquet),他便以「餐」代替「饼」,好使希腊人明白个中的道理,但希腊人有一种祭祀邪神的餐,保禄/保罗为免人们误将圣体圣事与这些祭神的餐混为一谈,便加上「主的」这个形容词,以资识别。他故意用形容词,藉以表示「主」与「餐」两者是一体的,彼此不能分开,那祝圣了的饼酒就是主了,所以我们领受它们时便「结合於基督的血和身体」了(参阅格/林前10:16-18)。
B)经外文献论据
11.有怎样的信仰,就会有怎样的信仰表达/流露,圣经若有「圣体圣血是耶稣的肉和血」的道理,教会也会有与此吻合的表达/流露,它们可见诸於经外文献等凭证。较早期的经外文献,基督教文艺出版社在1995年三版的《基督教早期文献选集》第456至457页所载的游斯丁《第一护教辞》(约写於公元150年)第66章就这样说:「在我们当中通称这个餐食为感谢献,分享此餐的人,只限於相信我们所教导的是真理,而已领受了为赦免罪孽得到重生的洗礼,并且实践基督所吩咐的生活的那些人。因为我们领受这些,并不当作通常的饼和通常的酒,却是正如我们救主耶稣基督藉了上帝的道,成了肉身,为我们的救恩而采取肉和血,同样按我们所受的教导,那用祂的祷词祝献了,然後用以营养我们血肉的那餐,即不外乎那曾成肉身的耶稣之肉和血。因为众使徒在他们所作的回忆录(称为福音书),就把那所受的命令递给我们,说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的时候,曾说:『你们也如此行来记念我,这是我的身体;』(路22:19)同样情形,祂拿起杯来,祝谢了,说:『这是我的血』,就递给他们。……」
12.《天主教教理》(在1992年由教廷公布,中译本由天主教的香港公教真理学会於1996年出版)第1375条谈及圣体圣事时就引述了安博(Ambrose,主後339-397)及金口若望(JohnChrysostom,主後344-407)两位教父的言论。现转述如下:
13.《教理》第1375条:基督是藉着饼酒的转变成为基督的体血,而亲临在这圣事里。教父们坚决确认这是教会的信仰:是基督的话及圣神的行动,有效地促使「饼酒转变成为基督的体血」。因此,金口圣若望宣告说:使所奉献的(饼酒)成为基督体血的,不是人,而是那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自己。司祭担任基督的角色,说出基督的这些话,然而,这些话的力量及恩宠,却是天主的。基督说:「这是我的身体」。是这句话把奉献的礼品转化[成了基督的体血]。(金口圣若望,《论犹达斯负卖耶稣》1,6:PG49,380C.)圣安博谈论这种转变时说:我们要相信这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由那祝谢[的话]所祝圣的。祝圣的力量远胜於自然的能力,因为藉着祝圣,自然的事物被转变了。……基督的话,既然可以使那不存在的成为存在的,难道不能转变那些已经存在的东西,成为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存在吗?给予事物原来的本质,跟改变它们的本质,是一项惊人的壮举。(圣安博,〈论奥迹〉9,50,52:PL16,422-423.)
14.在弥撒中,正因饼酒经神父呼求圣神降临,饼酒被祝圣为主耶稣的圣体圣血,所以之前的「圣圣圣」会唱「奉主名而来的……」;成圣体圣血亦是重现主耶稣十字架上祭献(详参拙作「(F10)弥撒不是再将耶稣杀掉,而是纪念祂唯一的祭献,且符合圣经」),所以在其後的「信德的奥迹」,我们会欢呼,唱出:「救世的恩主,你藉着苦难及复活,恢复了我们的自由……」。在礼仪中,正好反映出我们(天主教)的信仰。
15.基督教弟兄姊妹可能不同意上述的看法,对圣餐有另一个理解。即使彼此的看法有异,小弟仍乐意尊重各位的立场。
[1]参思高圣经学会译释,《福音》,三版,香港,1977,页413-416。
[2]参李子忠,〈「生命之粮」的言论──若6〉,《神思》,第十二期,香港:1992,页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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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