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狄尼修派灵修和新式虔敬 狄尼修派灵修和新式虔敬
    我们按照嘉里的划分,把这一章归于狄尼修派灵修。不过,这个名称应该加以解释。首先,这是指新柏拉图主义的复苏,指德国籍道明会士所推行的奥斯定灵修,因为他们对这时期荷兰基督徒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第二,在依赖道明会的理性传统之余,这一派的灵修反弹出传统而向奥秘的、默观的伪狄尼修派的灵修路线发展(伪狄尼修活于公元五百年)。第三,这是拉丁国家对日耳曼和安格鲁撒克逊国家扩大精神影响的结果。在这一章里,一方面简介,一方面也按照不同的国家文化和民族特性,划分不同的灵修学派。

    这个灵修新派别的的领袖是厄克(Meister Eckhart),德国籍的道明会士,他后来被指责有泛神论倾向。他的门徒包括两个德国道明会士滔略(John Tauler)和苏叟(Henry Suso)及荷兰雷思博克(John Ruysbroeck)。在英国,在罗里(Richard Rolle),希顿(Walter Hilton)和《不知之云》的的作者领导下,狄尼修派灵修的理论比较温和。此外,值得一提的还有嘉尔笃会士力桥(Denis Rijkel),他也是属于同一个灵修学派的。到他为止,中世纪的灵修神学可说是结束了。

    在讨论狄尼修派几位灵修大师的卓越成就以前,我们应该先探讨一下,导致这个灵修运动的萌芽和成功的事件。虽然,神学大家如圣多玛斯亚奎纳和圣文德的著作,也论及奥秘的默观,但一直到十四世纪,这个题目才成为热门及专门的研究对象。有利于这种神学发展的一个主要的情况是,这期间热心而且受过教育的女性的数目,大量增加,她们声称得到各种不同类型的神秘经验,因此急于寻求灵修方面的指导。

    在十四世纪初,有数量惊人的女性宗教人士撰写灵修文章,她们描写她们神秘的订婚或神秘的婚姻。渐渐地,这「神妙的神婚」(Brautmystik mysticim of spiritual marriage)成了厄克的「本质的神秘学」主要的特色之一。无疑,这个运动有它的偏差。照瑟维的观察:「在十四世纪,整个莱茵河谷充满了宗教的狂热者:北真团和北恪团以及自由之神兄弟团的团员,他们中有些是自重和受约束的,有些却不然。」

    早在1292年亚莎方堡会议(Council of Aschaffenburg)已提议压抑北恪团和北真团;在1306年,科伦会议指责他们行为可耻和讲异端,并责怪他们煽动教友攻击方济会士和道明会士,最后,维也纳大公会议(1311年)判决禁止他们所倡议的八条教义和公开指责他们虚假的神秘主义。然而,不是所有的北恪团和北真团的成员都是罪有应得。麦得堡的麦琪蒂就是其中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是北真团的一员,她的奥秘灵修生活,达到很高的境界。它她与圣欧德(St. Gertude)和赫克本圣玛琪蒂,同是在海芙达的熙笃隐修院皇冠上的三颗宝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