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之间不易分辨
    周休二日实施之后,关于放假的问题成为大家关心的焦点。譬如,台湾大学的行政会议决定取消今年的春假,并且连行事历都印发给老师了。不料在寒假前的一次校务会议中,有几位教授与学生代表陈情,认为取消春假的理由不够充分,要求校方重新考虑。陈情者认为:学生真要用功读书,是不会在乎那几天假期的;反之,学生若是不用功,一年到头都不放假也未必能办好教育。

    这样的陈情如果生效,这样的逻辑如果站得住,我们好像也缺乏充分的理由办学校了。因为你可以举出一些例子,说明有人靠自学成功,同时另外许多人则是经过完整的学校教育而最后一事无成。

    学生在课堂上问我对「该不该取消春假」的看法。我的回答是:这是制度问题,涉及合理性及适用性,本身并无所谓「该不该」的问题。所谓合理性,是指现在已经周休二日,全年上课的时间减少了,还有必要放春假吗?所谓的适用性,则是指大家是否习惯不放春假而言。以前放春假总是配合一个民俗节日,就是清明节。现在清明节依然是国定假日,而春假则不妨功成身退。如此看来,坚持要放春假的人似乎居于劣势。

    不过,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今天的社会,任何事情不论合法或非法,也不论合理或不合理,只要有人挺身出来拉布条抗议,就会受到慎重的对待。沉默的多数遇到激情的少数,不但溃不成军,甚至毫无招架之力。影响所及,大家为了求生存、求发展,也开始向激情的少数看齐,遇到自己关心的事,就在言语与行为上变的愈来愈偏激了。在这种风气下,息事宁人成为执政者的上策,而社会所要付出的代价,则是大家因为是非混淆而感觉深度的苦恼。

    如果是非不明,就表示许多事无所谓对错,只看你「敢不敢」做而已。以前年轻人的口头禅是:「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现在的新趋势变成了:「只要我敢做,有什么不可以?」谁先做,谁就赢,反正话由人说,有理无理都是理。如此一来,谁还愿意坚持大是大非?谁又有资格宣称自己所坚持的是正确的言行?

    表面看来这是解脱与解放,事实上当一切都变的无所谓时,人们开始觉得茫然和苦恼。心理学家认为,完全的放任或热情,如果没有形式或限制的配合,是无法产生创造力的。罗洛‧梅(Rollo May)在《创造的勇气》(中译本,立绪版)一书中,特别以写诗为例,说明形式(亦即明确的限制)在创作上的重要性,他说:「当你写诗时,才会知道:既然一定要将你所把握的意义嵌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你就必须在自己的想象中,找寻新的意义。你排除一些陈述方式,你选择另一些方式,总要设法重新形成这首诗。在你形成它的过程中,你找到了新的意义,其深刻程度超过你所曾梦想过的。形式并不是在你的诗装不下某种意义时,就将意义截长补短的办法;它是发现新意义的一个帮手。它所提供的刺激,可以使你浓缩你要表达的意义,简化它,净化它,并且在一更普遍的层次上找到你愿意展示的精华。如果莎士比亚的悲剧不是以十四行诗的商籁体撰写,而是以无韵诗写成,它又能在其中表达多少意义呢?」(一五二页)

    写诗有写诗的固定格式,作文有作文的体裁规定。如果执意要求解脱与解放,胡乱写下一段文字,「又能在其中表达多少意义呢?」一条河流的形成,需要流水与河岸的配合。流水再怎么丰沛,若是没有两岸的「限制」,就根本成不了一条河,也无法流到远处。太阳光一照,地面上再多的水也会被蒸发掉。如今社会上看起来蓬勃发展的生命活力,如果排除固定规范的「限制」,结果也会像没有两岸限制的流水,到处泛滥而最后难免于枯竭的命运。

    那么,什么是我们应有的基本限制?首先,要排除一种错觉,不宜认为「只要能做的、敢做的,都是可以做的」。其次,在面对社会上既定的规范时,要设法理解这些规范是为了维持整体的秩序与和谐。谁若违犯这些规范,就须接受适当的处罚,不必喋喋强辩。

    转向积极的一面,我们首先要画分公领域与私领域;在公领域的限制很楚,而在私领域则较有弹性,其原则是不对别人造成困扰。譬如,我喜欢半夜起来听音乐,但是却不能干扰别人的睡眠。这时不妨带上耳机,就可以两全其美了。周休二日之后,私领域所占有的时间大幅度增加,这时最急迫的需要是:认识自己的兴趣、嗜好,以及人生中更深刻的愿望。当更多的选择机会出现时,如果未能更清楚地认识自己所要的是什么,结果不但将会浪费大量时间,也将会陷于「对自由恐惧,对自己不满」的困境。

    我在台大教书,总会在开学时规定学生「不准缺课」。学生在开始时偶有抱怨之声,但是到了学期结束时就会表示:由于老师的严格要求,他们认真上了这一门课,并且觉得颇有收获。学生如此,成年人也一样。完全放任的自由是一个幻想中的概念,不但难以捉摸,并且一旦付诸实现,必定对自己也对别人造成困扰。关于是非与分辨,也可能出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后果。可不懂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