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禮儀本質探索
    第三章

    

    禮儀本質探索

    在未正式開始我們的論題之前,首先想簡略地介紹一下教會產生之前那幾百年歐洲當時的形勢,這對了解我們的課題,會有很大的幫助。

    未知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何不論要研究教會內任何問題,總是離不開希臘文和拉丁文?這實在與教會產生的年代,其時歐洲之政治局勢及社會情況有關。因為自主前九、十世紀至公元主前四世紀,馬其頓王斐理伯及其兒子亞歷山大帝統一歐、亞、非三洲之前,這幾百年間,希臘人是那時唯一曉得擬定和書寫一紙商業合約的人。所以,可以想像希臘文在那時有多重要,有點像今日的英文。這時期稱為古希臘期。

    斐理伯與亞歷山大帝兩父子所領導的馬其頓帝國於主前四世紀統一歐、亞、非三洲。遠在近東的波斯亦於公元前332年被他們征服,結果是原來隸屬波斯的猶太變成馬其頓帝國的屬國。從這時到主前一世紀,即羅馬帝國的興起為止,這幾百年間,希臘文更成為這一帶地方的官方語言。這種情形一直維持到主後第三世紀中葉,希臘文的位置才慢慢被羅馬帝國的拉丁文所取代。這解釋了為甚麼教會最早期的作品與文件都是用希臘文寫成,要到主後第三世紀才開始改用拉丁文。這時期稱為希臘期,即英文的HellenicEpoch。

    從上面的解說,大家可以見到我們的信仰本源自西方。這也解釋了為甚麼天主教會的信仰,不論那一方面都充滿西方色彩和思想。正為了這原故,要理解教會或我們信仰中的任何問題,都要回到根源─西方文化中。這除了上面所提的希臘和羅馬文化外,尚包括希伯來或猶太文化,因為耶穌基督是猶太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給我們信仰中的一些基本問題找到答案,這對禮儀來說,亦不例外。

    一.禮儀一詞的意義

    要研究教會的禮儀,或更好說,要知道教會的禮儀是甚麼,第一步我們先要弄清楚禮儀二字原文的意思。中文禮儀一詞譯自希臘文。而希臘文這字是由字根(出自/,即人民)公眾的,屬于人民的,和,意即從事,工作)行動,工程兩部份組成。換句話說,希臘文禮儀一詞首要之意思是:一件為民眾的工作─行動─事業,次要意思則指此工作——行動——事業的公眾特性。

    二.聖經中禮儀一詞的特性

    (一) 舊約

    在舊約中,禮儀這詞以下面這些不同的字:,或,一共出現了約170次。《七十賢士本》以這些相異的字眼來翻譯兩個希伯來動詞sherèt和’abhad,與及後者的名詞‘abhdah。這兩個希伯來動詞在意義上都指「為某人而作的服務」。分別只在於sherèt較著重隱藏於服務行動下的情感,那是一種喜悅、熱愛和完全獻身、無條件地付出的感情。’Abhad所指的則是屬於人「本份的工作」,比方奴隸的服務。這也解釋了為甚麼希伯來文奴隸或僕人’ebhed這字本出自’abhad,‘abhdah二字。

    在希伯來文聖經中,聖經作者輪流以sherèt和’abhad二字來稱呼自己的宗教和外教人的宗教敬禮,並不作特別的區分和選擇。相反,《七十賢士本》的譯者卻在翻譯sherèt和’abhad二字時,在眾多可供選用的希臘文字中,刻意作特別的選擇和安排。如果希伯來文聖經的sherèt和’abhad所指的是由司祭或肋未人向雅威奉獻的敬禮,他們自始至終只用和這兩個字來翻譯。若奉獻給雅威的敬禮是由人民主持的話,他們則改用、、或等字,而不用和。易言之,禮儀一詞在《七十賢士本》聖經中,的確有其特別的技術性意義:它指由「司祭或肋未人向雅威奉獻的敬禮」,即是那依照著法律書所記載之儀節,由一特定階層人士向雅威奉獻的敬禮。

    《七十賢士本》的譯者作這種選擇的真正原因一直是個謎,學術界至今末能找出一個各方面都接受的解釋。縱然如此,有一點可是大家都同意的。《七十賢士本》的譯者以一個希臘字,來翻譯兩個希伯來字sherèt和’abhad。而這兩個字雖然都指「服務」,意思卻又不完全相同。因為正如我們前面說過,sherèt較著重從事服務者內心那份能夠奉獻自己的服務的喜悅之情,’abhad則基本上指服務的外表行動。所以大家都認為「禮儀」一詞在《七十賢士本》中並非指「廣泛性的敬禮」,甚至並非指以民對雅威的一般敬禮。

    易言之,《七十賢士本》的譯者肯定從希臘文「禮儀」這詞得到特別的默感,覺得它是最適合用來翻譯專由司祭或肋未人向雅威奉獻的敬禮,即此詞最能夠顯示這敬禮之形式,這形式可概括為以下三點:-

    這是以民事奉雅威的特別敬禮行動,而且只對祂一個,並且須要在祂的帳幕

    中、在祂的聖殿內和在祂的祭壇上奉獻;-

    奉獻此敬禮的主角是一些由雅威特別選出的人:司祭和肋未人;-

    這是獻給雅威,唯一的主之唯一敬禮,其獨一性是如此絕對,以至此敬禮的

    舉行方式要由雅威自己所定的,極其嚴格的禮規,規限著。

    這表示希臘文的一詞之所以被《七十賢士本》的譯者選用,是因為他們認為這詞原來的意思,即古希臘期對這詞的解釋,最能表達以民對雅威的敬禮,這敬禮依照一套由雅威親自定下的外在形式舉行,並且交由有司祭職的肋未族人,即希伯來人民中,階級最高的人負責。

    無可否認,從《七十賢士本》的譯者在禮儀一詞的選擇,可以見到他們對舊約聖經有關敬禮之理解的偏差和欠缺。他們忽略了在舊約中,敬禮的最基本精神是人的內在心態,這精神貫穿舊約中各部經書:先知、聖詠等。

    以色列人在敬禮中與天主所建立的,是一種愛的關係。這關係藉「聽上主的聲音和遵守祂的盟約」顯示出來。為此,當以色列人向上主舉行祭獻時,那些外在的儀式與祭品,必須具有以下這些內涵,否則不會獲得上主的悅納。

    這些儀式與祭品必須:-

    是以色列子民內心因所接受的恩惠而心懷感激之表示:

    詠49:14.23:「為此你該向天主奉獻頌謝祭,你又該向至高者還你的願誓」;-

    是他們悔恨自己的罪並願意改過的表示,例如:

    詠50:18-19:「因為你既然不喜悅祭獻,我獻全燔祭,你也不喜歡。天主,我的祭獻就是這痛悔的精神,天主,你不輕看痛悔和謙卑的赤心」;

    歐6:6:「因為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喜歡人認識天主勝過全燔祭」。

    可惜除了在曠野中僅有的幾次外(耶2:2-3;歐2:17),這種禮儀一直從未被認真地實踐過。事實上,在當時盛行於那一帶的外教人敬禮中,向各自的神祗奉獻牲畜或農作物作祭品,是種很普遍的做法,以色列人也不例外。只是隨著時間的流逝,以色列人漸漸忘記了他們所奉獻的祭品——牲畜或農作物——應該是他們對雅威向他們所宣講的話,和與雅威所訂立的盟約之忠貞的記號,否則雅威不會悅納這些祭品。看來好像連《七十賢士本》的譯者也忽略了這一點。

    (二)新約

    在全部新約經書中,禮儀一詞,包括各種形式:名詞─敬禮或服務─和主持敬禮的人與動詞,一共只出現了十五次,這十五次的分佈如下表所示。

    :路1:23;格後9:12;斐2:17;希8:6;9:21.

    :羅13:6;15:16;斐2:25.30;希1:7.14;8:1-4.

    :宗13:2;羅15:26-27;希10:11.

    至於禮儀一詞在這些聖經章節中所欲表達的意思,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四類:

    1.一般世俗用法

     (1)羅13:6-「為此,你們也該完糧,因為他們是天主的差役,是專為盡這

     義務的人」。

    (2) 羅15:26-27-「因為馬其頓和阿哈雅人甘心樂意為耶路撒冷的貧苦聖徒捐了一筆款項;他們甘心樂意,其實他們是欠他們的債。因為外邦人既然分沾了他們的神恩,也就該在物質上扶助他們。」

    (3) 格後9:12-「因為辦理這種供應的事,不但補助了聖徒的貧乏,而且還叫許多人感謝天主。藉著這次供應的証明,他們必要因你們而明應和服從基督的福音,和你們對他們以及眾人的慷慨捐助,而光榮天主」。

    (4) 斐2:25.30-「再者,我以為必須把我的弟兄、同事和戰友,即你們派來為供給我的急需的使者,厄帕洛狄托給你們打發回去。[…]因為他為了基督的工作,曾冒生命的危險,接近了死亡,為彌補你們未能事奉我的虧缺」。

    (5) 希1:7.14-「論到天使故然說過:『天主使自己的天使為風,使自己的僕役為火燄[…]眾天使豈不都是奉職的神,被派遣給那些要承受救恩的人服務嗎?』」。

    從上面所引載這幾處聖經的內容,大家可以看到,禮儀一詞主要包括下面這幾種意思:差役、扶助、辦理供應的事、供給和奉職等。即是說,禮儀一詞可以說是服務的同義詞。

    2. 舊約由司祭舉行的敬禮

    (1)路1:23-「他供職的日期一滿,就回了家」。

     (2)希8:1-2.6-「我們所述的要點即是:我們有這樣一位大司祭,他已坐在

     天上「尊威」的寶座右邊,在聖所,即真會幕裡作臣僕;這會幕是上主而不是人所支搭的。[…]現今耶穌已得了一個更卓絕的職分,因為他作了一個更好的,並建立在更好的恩許之上的盟約的中保」。

    雖然此段談論的是基督的新司祭身份,然而因為此書的作者在比較基督所作的祭獻與舊約的司祭所作的祭獻,所以我們應該以舊約的祭獻來解釋這段文字。另一方面,亦正因為此段的主要作用在比較舊約的祭獻與基督的祭獻,而讓我們看到這兩種祭獻之相異處。即是說,讓我們看到基督所奉獻的「新禮儀」之嶄新處和絕對超越性,與及這「新禮儀」與「新盟約」的關係:由於「新盟約」是建立在更好的恩許上,結果是基督所奉獻的「新禮儀」比舊約的奉獻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能事奉生活的天主。

    (3)指舊約敬禮中所用的祭器

    希9:21-「連帳幕和為敬禮用的一切器皿,他都灑上了血」。

    (4)指舊約司祭奉獻的敬禮

    希10:11-「況且,每一位司祭,都是天天侍立著執行敬禮」。

    3. 指以心神奉獻的敬禮

    (1)羅15:15-16-「我給你們寫信未免有些大膽,不過我只想喚起你們的回憶,因為天主賜給了我恩寵,使我為外邦人成了耶穌基督的使臣,天主福音的司祭,好使外邦人經聖神的祝聖,成為可悅納的祭品」。

    從這段經文,大家可以看到保祿自稱為基督的司祭(中文思高版聖經譯作「使臣」),其身份與職務雖然與舊約的司祭大同小異。然而,在保祿的祭獻中,他所奉獻的祭品與舊約的比較起來,分別可是非常大。保祿所奉獻的,已非如舊約司祭所奉獻的,是些沒有理性的動物:牛或羊,卻是那些因為接受了保祿所宣講的福音,在聖神內成聖,成為悅樂天主的祭品的外方人。所以,此處一字雖然仍有舊約對這字之技術性解釋,可是此詞亦同時因為所奉獻的祭品之不同,而超越這解釋,被提升至一個更高的層次:是一種心神的敬禮,而非指儀式這麼簡單。因為在聖經用詞中,「心」和「神」這兩個字有它們特別的意思,它們代表整個人。換句話說,「心神的敬禮」即是將自己整個人作祭品獻給天主。

    (2)斐2:17-「即使我應在你們信德的祭祀和供獻上奠我的血,我也喜歡,且與你們眾位一同喜歡」。

    如上面所載的《致羅馬人書》一樣,這裡禮儀一詞所指的仍是舊約的技術性意思:由司祭所奉獻的祭獻。可是,跟《致羅馬人書》一樣,這裏所說的祭獻也超越此技術性意思:即人奉獻給上主的祭獻,是個心神的敬禮。因為正如經文所說,斐理伯人所奉獻的祭品,不是牲畜,卻是他們生活的信德,即是基督宗教的信德。正是基於這點,保祿甘願以自己的血為這祭獻作奠,而這祭獻是因著保祿的宣講,令斐理伯人歸向基督而開始。上面這兩段經文清晰地讓我們看到,禮儀並非只是儀式這麼簡單,還包括基督徒的整個生活。

    4. 指基督徒的敬禮

    宗13:2-「他們敬禮主和禁食的時候,聖神向他們說:「你們給我選拔出巴

    爾納伯和掃祿來,去行我叫他們要行的工作」。

    如果將上面這段經文直譯的話,整句話是:「正當他們向主舉行禮儀和禁食的時候,聖神向他們說:『你們給我選出巴爾納伯和掃祿來,去行我叫他們要行的工作』」。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上面這段經文是新約廿七部經書中,唯一一處稱新生教會的敬禮做禮儀。故此,可以想像這段經文在學術界所引起的興趣有多大。而各方面對此段經文的解釋也非常不一致,大約可歸納為以下三類:第一種意見認為此處禮儀一詞所指的,是新的基督徒團體的禮儀,主要是指「感恩祭」。第二種意見認為此處禮儀一詞雖然未能確定是否指「感恩祭」,但肯定是指一種特別的「基督徒禮儀慶典」。最後一種意見則認為,如果與《七十賢士本》對禮儀一詞的解說比較,此段經文所代表的,確實是種前所未有的新思想。其新穎處在於《宗徒大事錄》一書的作者用禮儀一詞來稱呼基督徒的團體祈禱。即是說,《七十賢士本》的譯者刻意要加給禮儀一詞之技術性意義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純粹以心神的奉獻為基礎的基督徒敬禮。

    綜合上面三種意見,可以說每種意見都有其可信性。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不是要攪清楚此節經文所說的禮儀之內容,而是新興教會的敬禮,即是基督徒的敬禮,從一開始便被稱為禮儀。至於這種稱法到底是好是壞,那是另一個問題。最重要的是當時在第一個信友團體:安提約基雅的團體中(信友是在安提約基雅首次被稱為基督徒),信徒的敬禮聚會竟然被冠上一個絕對技術性的稱謂,尤其是該敬禮聚會很可能並沒有希伯來司祭在場主禮。結論是大家都認為《宗徒大事錄》一書的作者,即路加,他選用禮儀這詞,是要指出基督的敬禮是舊約司祭所舉行之祭獻的延續,或至少等同此祭獻。換句話說,宗13:2與希8:2.6對禮儀一詞的理解,是在同一條線上。因為後者指出基督之死的祭獻的價值,那是絕對超越舊約司祭所奉獻的祭獻。也就是說,基督所奉獻的祭獻不單止是舊約的祭獻之延續,而且是一種絕對超越的祭獻,實實在在是禮儀。

    三.從舊約的禮儀到新約的禮儀

    學術界一直認為新約經書只用了一次禮儀這詞來稱呼基督徒團體的敬禮,絕非是偶然的事。換言之,這是作者路加有意如此安排。《七十賢士本》的譯者從來不會用這詞來稱呼一般以色列人的祭獻和敬禮,只用此詞來稱呼由司祭奉獻的敬禮。所以像我們前面已提過多次,正是《七十賢士本》的譯者這種刻意的安排,使禮儀一詞變成一種由一套法定形式規限著的敬禮,而非指一般宗教儀式或崇拜。這讓我們理解到,為甚麼甚至連《出谷紀》中記載的敬禮亦未能被稱作禮儀,只除了一次,那是第三十八章二十一節,在這節經文中,’abhodah一字被譯成禮儀。理由是因為這節經文總結前面有關支搭帳棚,即會幕,的總帳,而這會幕是為舉行由肋未司祭主持的禮儀之用。所有其他無數次希伯來文聖經作者用來稱呼以色列人的敬禮(出3:12;4:23;7:16.26;8:16等),甚至包括逾越祭獻在內(出12:25.26;13:5),由於這些敬禮都不是由肋味司祭主持,《七十賢士本》的譯者也就從來不用禮儀一詞來翻譯。

    可是現在《宗徒大事錄》的作者路加,卻用了這個如此技術性的字眼來稱呼第一個信友團體:安提約基雅的團體、並非由肋未司祭主持、向主奉獻的敬禮。這選擇顯示新興教會對此技術性字眼有了新的詮釋。即是說,隨著教會的誕生,禮儀一詞也從此跨出《七十賢士本》的譯者給它所定下的規限和所朔造的框框,重新得回敬禮與祭獻原來在舊約的意思。例如:

    達3:39-41-「但願我們能藉懺悔的心和謙虛的精神蒙你悅納,就如獻上公羊

    和公牛的全燔祭,又如獻上了萬隻肥羊;這樣也希望我們今天在你面前所行的祭獻,能當作滿全了我們對你應盡的義務,因為凡信賴你的,決不會蒙受羞辱。現在我們全心隨從你,敬畏你,尋求你的慈顏,望你不要使我們羞慚」。

    詠69:31-32-「我要用詩歌讚美天主的名號,並用感恩的心向天主增耀:這

    將使上主滿心歡愉,勝於蹄角具全的牛犢」。

    詠141:2-「願我向你行的祈禱像馨香上升,願我的手高舉如同晚祭的高

    騰」。

    《德訓篇》第三十五章第一至第七節說得更加清楚:

    「遵守法律,便等於獻的祭獻多;堅守誡命,遠離一切邪惡,便是奉獻和平祭。遠離邪惡,就是舉行贖罪祭,和為所犯的罪求赦的祈禱。感恩等於奉獻上等麵粉,施捨等於讚美祭。遠離邪惡,就是悅樂上主;逃避不義,便是贖罪祭。不要空手到上主面前去;因為這一切,為了天的誡命,都應當執行」。

    不過,最有意思的一段經文要數《米該亞先知書》第六章一至八節所寫的一番話。在這八節經文內,前五節先知宣示了上主向自己的子民的訴訟。現在讓我們一起看看經文:

    「惟願你們傾聽上主所說的話:「起來,在諸山面前進行訴訟,使諸丘陵能聽見你的聲音!」諸山!請聽上主的申訴;大地的基礎,側耳聆聽罷!因為上主與他的人民有所爭訟,與以色列有所爭辯:『我的人民!我對你做了什麼?我在什麼叫你討厭?請你答覆我!難道是因為我由埃及地領了你出來,從奴隸家贖了你回來,在你面前委派了梅瑟、亞郎和米黎盎?我的人民,請你記憶摩亞布王巴拉克圖謀過什麼事,貝敖爾的兒子巴郎答應了他什麼;再記憶從史廷到基耳加耳發生過什麼事,好使你明瞭上主的仁慈作為』」。

     第六至第七節是以色列人在聽了上主的質問之後給祂的答覆:「我要到上主那裡,叩拜至高者天主,應獻進什麼?應獻進全燔祭,還是應獻進一歲的牛犢?上主豈喜悅萬千的公羊,或萬道河流的油?為了我的過犯,我應否獻上我的長子?為了我靈魂的罪惡,我應否獻上我親生的兒子?」。

     第八節先知告訴我們上主對以色列人以上這答覆的反應:「人呵!已通知了你,什麼是善,上主要求於你的是什麼:無非就是履行正義,愛好慈善,虛心與你的天主來往」。

     米該亞先知這幾句話完全將禮儀的內容和真精神展現無遺。而這種以人內心的歸依做基礎的禮儀,更在基督身上得到最極致的發揮。基督在自己那三年公開傳教生活中,不但多次明白地指出,他就是天主最後要派到自己的子民中那一位(瑪21:33-34;並參看耶7:25-26);他亦不斷提醒猶太人,要他們不可忘記眾先知一再宣講之真精神(瑪9:13;12:7,引証歐6:6;15:7-9,引証依29:13;瑪21:13,引証依56:7及耶7:11)。這解釋了為什麼基督會對猶太人談及拆毀聖殿的問題(若2:18-22),我們不要忘記聖殿是猶太人舉行祭祀的地方。之後,基督更進一步,在他跟撒瑪黎雅婦人的對話中,索性清楚地指出,從今以後,相信他的人將不再在任何一座山,或在耶路撒冷朝拜父,而將以真理、以心神朝拜父(若4: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