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圣洗,圣体,告解 F11.可按字面来了解弥撒是「重行」十架献祭吗?
    1.承接着「天主教弥撒不是再将耶稣杀掉」的讨论,误解者见天主教的《要理问答》第287条说弥撒「重行」了十字架祭献,便按「字面解释」,以此「重行」为据,说它证明了天主教不相信主在十架上已一次而永远地完成了赎罪祭,却像吴牧师所说的是(天主教)再次把这变成饼的基督杀了,亵渎主。让小弟在此澄清。

    2.这本由香港公教真理学会出版的《要理问答》是几十年前天主教内十分通用的要理书,它以问答形式,十分概括精简地讲述天主教的信仰,所以并没详细的讲解(此书也很细小,只得3.5吋x5吋,1/3吋厚),相比之下,1992年的《天主教教理》就详尽得多了(内容却一脉相承)。

    A)重行(或「重现」、「重演」)与纪念

    3.《要理问答》第287条是这样的:问弥撒怎么是祭献天主的大礼呢?答因为在弥撒当中,吾主耶稣自为司祭,将祂的圣身宝血,隐藏在饼酒形内,当作祭品,献与天主圣父,这样重行了十字架上的祭献。

    4.小弟手上的《要理问答》(1981年1月1,第31版)在「...这样重行了十字架上的祭献。」一句后加上圣经章节:路23:46;22:19-20作为脚注(有些版本没有这圣经脚注)。可见这里虽用上「重行」一词(另一些天主教书籍有时会用「重现」或「重演」等字),但从它所加上的路22:19-20,便知这是「纪念」/「重现」的意思。

    5.以前小弟曾说过(例如:拙作「『圣体圣血是耶稣的肉和血』的圣经及经外文献论据」第8点):犹太人的「纪念」并非仅是对某东西的回忆,更是将它在当下/现在「重现」出来。

    6.《天主教教理》第1363条就指出:「按照圣经的意义,纪念不但意指回忆往事,也是宣告天主为人类所完成的奇迹异事。在举行这些事件的礼仪时,这些事件透过某种方式而得以临在和实现。以色列子民就是以这种方式,了解他们出离埃及的事件:每当他们庆祝逾越节时,出谷的事件便临现在信徒的记忆中,如此促使他们的生活符合这事件。」第1364条便说:「纪念在新约中得到了一个新的含义。每当教会举行感恩祭时,就是在纪念基督的逾越奥迹,这奥迹亦藉此而临现: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远完成的祭献万古常新。『每次在祭台上举行基督──我们的逾越羔羊──在十字架上

    7.基督教福音派礼仪学者韦柏博士(RobertE.Webber)在其《崇拜:认古识今》一书(宣道出版社在2000年出版其中译本)也多次强调「纪念」一词有「重现」的意思,例如在第128页,他指出:「主耶稣说:『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路二二19)『纪念』(anamnesis)正好表明『重演』的戏剧性。『纪念』一词原文的意义不单指『脑中的记忆』,那是强调理性主义的文化传统引导我们如此解释的;反之,在昔日的社会里,此词更具有动态的一面。『纪念』是在言语和行为上的,是从言语和行为中表彰基督。」他在第179页又说:「在初期教会,纪念不只是回想,更涉及客观行动,是重新做出所纪念的事。」在第180页,他不厌其&

    8.韦柏博士也许不相信天主教圣体圣事的质变说,即饼酒经祝圣后实体转变成基督的圣体圣血,不过,这是另一回事。从以上的引文,应该可以清楚看到「纪念」是有「重现」(或「重演」、「重行」)的意思。

    9.因此,《要理问答》第287条所说的「重行」十架祭献,是说2000年前主在十架上的唯一而万古常新的祭献,在这台弥撒中「纪念」/「重现」出来,今日参与弥撒的人所经历的是2000年前的那个祭献(同一的祭献),并非否认2000年前的一次而永远的祭献,亦不是要耶稣再度被杀害。

    B)没用上了「重现、重演、重行」等词的《天主教教理》段落

    10.也许小弟再找一段《天主教教理》出来,此段没用上了「重现、重演、重行」的词语,但意思却一如上述,并没有变:

    11.《天主教教理》第1353条第2段说:「在建立圣体圣血的叙述里,基督所言所行的力量,以及圣神的德能,使基督的圣体圣血,也就是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为永久所完成的祭献,以圣事的方式,临现于饼酒形下。」从这段教理可见,「临现」于(弥撒中)「饼酒形下」基督体血的是「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为永久所完成的祭献」。在这里它用「临现」一词,但《天主教教理》第1366条用「重现」一词时,便在后面用括号注明这「重现」是「临现」的意思,第1366条这样说:「所以,感恩祭是祭献,因为它使十字架的祭献重现(临到现场),因为它是十字架祭献的纪念,...」。

    C)用「重现」、「重演」、「重行」等词亦可算恰当

    12.小弟认为(个人意见),天主教用「重现」、「重演」、「重行」等词,亦非全无道理,虽然后世的「弥撒」就是「主在十架上」这同一的祭献,但「2000年前巴肋斯坦」与「后世(例如:今天)教堂内」是两个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主在十架上的祭献在今日(本质仍是同一地)...(怎么说才好?!还是要用上「重现」、「重演」、「重行」这些字)重现/重演/重行出来,(或者说再次临到、表达、展现出来),从某个角度之下,说它是「重现」、「重演」、「重行」仍是可以的,但这个「重现」、「重演」、「重行」是需要加以说明的(天主教教理便说明了)。

    D)回应「字面解释」

    13.一些类似术语的词汇,每个宗教/宗派都会有,这些词汇是不能按一般的意思来理解的,例如:「洗礼」一词在基督教不同的宗派里就已有不同的含意,犹太人/旧约说「法律」(基督教中译为「律法」)就已有别于一般人所懂的法律了。

    14.我神学院的教授告诉我们:「纪念」一词的原文,是别的语言无法译出的。我想无论用「纪念」、「重现」、「重演」、「重行」来表达它的意思,大概都会有其不足之处,并且需要加以解释。语言就是有其局限!亦因此,每个宗教/宗派的教义亦有其解读的学问。

    15.凡明白事理的人都会明白到若要了解别人的术语,当从该宗教/宗派的意思来懂,不能凭自己的喜好将自己的见解(例如:按字面去理解)强加于她们身上,正如我若要讲论某福音堂的洗礼的意思时,决不应将我们天主教对洗礼的理解硬当作是她们的意思,我应讲述她们自己对洗礼的看法,否则,我就会曲解了他人的教义。

    16.其实,若按「字面解释」,也难结论出「再次把这变成饼的基督杀了,亵渎主」的是「天主教」,因为《要理问答》第287条写道:「吾主耶稣自为司祭,将祂...献与天主圣父,这样重行了十字架上的祭献」,这是主耶稣自献予圣父的祭献,若退一步要说弥撒是「再次把这变成饼的基督杀了」,那么,杀基督的都不是天主教,而是主耶稣自己!

    17.况且,天主教是遵行主耶稣在最后晚餐中所作的吩咐:「你们应行此礼,为纪念我」(参路22:19),所以不断举行弥撒。此事既是主吩咐做的,又怎会是「再次把这变成饼的基督杀了」?难道主会这样叫人亵渎自己吗?

    本文最后修改日期:200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