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与基督相遇 8、圣秩圣事(神品圣事)
    与基督相遇(8)——圣秩圣事(神品圣事)

    天主教教义函授课程

    香港西湾河大石街一号天主教教友总会(电:25603800)

    前言

    我们已谈论过七件圣事中的五件,知道当日耶稣将这些行圣事的权交给了教会,由教会中的一些专职人士来执行,为大众服务。究竟这些专职人士是谁,谁人可以得到教会服务的任务呢?

    教会是一个信仰团体,而且是一个颇大的跨国团体,她超越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为了治理、领导这个团体起见,教会需要一些人专职地献身服务。虽然,所有基督徒都蒙召并有资格为教会服务,但对那些正式任命、负责领导和教导天主子民的人来说,更有其独特的意义和使命。这一课,就让我们看看司铎这种特别的任命到底包含些甚幺?

    基督建立圣秩圣事

    基督在最后晚餐时建立圣体圣事,同时也建立了圣秩圣事,因为当时他说了:「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舍弃的」之后,他紧接着说:「你们应行此礼,为纪念我。」(参阅路22:19)换言之,基督要在场的十二位宗徒,接受圣秩圣事,日后代理他再做当晚他做过的事。如此,圣体圣事不仅是历史上曾发生过的事,也成为日后世代每天、每主日所能领受的圣事。基督建立圣秩圣事,就是要委托一些代理人,协助他在教会中施行圣事。这样,后世的人,便能从基督的代理人手中,领受到当日基督所立的每一件圣事。我们称这些人依次为主教、神父、执事,他们各有职务,彼此合作,共负责任。

    初期教会中的神职人员

    耶稣在最后晚餐时建立了圣体和圣秩圣事;在复活后的某次显现中,立了坚振和修和圣事。当耶稣建立这些圣事时,都是对着宗徒而行的。这些圣事的神恩,日后在宗徒的传教生活中,发挥了极大的效力。事实上,这一批被召的人,早在耶稣出外传教及第一次召叫他们时,已定下了他们日后要继续的使命。耶稣拣选了十二人成为一个团体(我们称它为雏型教会),又在其中选了伯多禄为团体中的领抽。(参阅若21:15-17)宗徒们接受了命令,便到处宣传福音。后来,因为团体人数愈来愈多,且教会自一地传到其他地方时,教务也繁杂起来。于是便选出热心者做他们的助手,授以代理基督的权柄,专责该地教会的事务,例如圣保禄在一地传教,教友增多而形成小团体时,他本人不能在该地久居,便选了一人代其工作,授给代理基督之权。此一负责人,就是今天我们所称的主教。后来随着教务的增加,主教一人未能应付全部工作,便出现了助手、司铎和执事,来分担事务。根据宗徒大事录的记载,有一次,地方教会为了减轻宗徒们的负担,选了「七位有好声望、且充满圣神和智慧的人」,作堂区的执事。(宗6:6)

    当宗徒们死后,这教会的领导组织,仍然传递下去。每一个地方的「主教」,联合成为一个主教团,这主教团便是承继宗徒职务的当然圣职团体。

    神职的种类

     主教

    主教是主教团中的一分子,同时是宗徒的继承人,与十二宗徒一样,能全权代理基督,且可传授代理权。故此,神父之权只能从主教处领取。主教所领受的,是圆满的圣秩圣事,习惯上称之为「至高的司祭职」,神圣职务的顶点。在祝圣主教的同时,即授予训导和管理的职务。所以,主教在自己的教区内负起领导的责任:他要主持礼仪,关心各堂区的神父、执事的职务和生活;同时,以圣秩圣事,收纳新的被选者,加入神职的行列。教宗亦是主教,但他是伯多禄的承继人,故亦继承了作宗徒之长的领袖地位。

     神父(司铎)

    协助主教的神父,由主教委派到堂区或某一指定的职位服务。他们负责领导区内的教友,藉着教导、培育来协助各人信仰生活的成长,负起传福音的使命。神父们并在教会内负责施行圣事和举行祈祷礼仪,以分施天主的恩宠给众人,和维系区内教友的团结。在教会的文献说:「司铎因圣秩圣事之故,依照永远的最高司祭基督的肖像,被祝圣为新约的真司祭。去宣讲福音,管理教友,并举行神圣的祭祀。」(教会宪章28)

     执事

    执事的职务,在宗徒大事录第六章内已谈过,而教会宪章又说:「他们(执事)因圣事的圣宠受到鼓励,在主教及其司祭团的共融之中,为天主的子民作礼仪、讲道及爱德的服务工作。」(教宪29节)在某些国家(香港是其中之一),是有终身执事职的,不论已婚或独身教友,均可选择此终身职务。

    执事应该是主教的直接助手,而不是司铎的下属。执事可以施行圣洗、婚姻和病人傅油三件圣事。

    总观各人的职责,任务各有不同,但却是共同合一地服务教会的一个标记。他们在教会内领导天主子民,责任可概括为以下三点:

    (1)保持合一共融:宣讲、解释天主的圣言。

    (2)加深天主子民的信仰生活:施行圣事。

    (3)领导天主子民扩展基督的神国:牧民工作。

    何人能领受圣秩圣事?

    简单来说,所有男教友都有可能领受圣秩圣事,只要合乎教会的规条,并愿意回应召唤,便可以申请要求入修院接受训练。

    为了使人更能明白圣秩圣事的意义,让我们先来谈谈「圣召」这个问题:

     圣召是甚幺?

    圣召是天主的召唤。一如在福音中,当门徒听到耶稣对他们说:「来!跟随我」时,便放下自己往常的生活,而愿意去和耶稣一齐生活。

    今天,当然不可能直接地听到天主召叫人去做神父。但是,却有无数的间接方法:如透过一件平凡无奇的事,或是一次发人深省的遭遇,或出自与某人的谈话,或来自某次的阅读,或是在某种环境中使人感到一种自我奉献、分担责任的需要,心中不由地生出「我为何不接受这责任?」的意念。然后,这意念会一天天的加强,根深蒂固的催使人拿出勇气来做抉择。如果人慷慨地回应,奉献自己去服务教会和人群时,他便可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请求主教收纳,接受铎职生活的陶成训练。由此可知,圣召虽然是来自天主的呼召,但随不随从圣召,却是人的绝对自由。

     司铎培育过程

    若有人愿意当神父,先要有人向主教推介,经过与有关人等的接触,了解其家庭状况,经历为人,最重要的是其入修院的动机,以及个人的健康情况和学历等,这一切都是考虑的条件,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修院。在修院内要攻读哲学、神学,学习祈祷、爱人,增进神修生活,同时也学习度团体生活。到了期满,再由主教参考其长上和熟知的人的意见,以及其个人工作表现等,才决定他是否可以领受圣秩圣事。

    为甚幺要守独身生活?

    在教会的传统中,不断有热心事主的男女基督徒,选择了独身的生活,如我们常见到的神父、修士、修女。独身在教会团体中是一个神恩,但是并非圣秩圣事本身的要求,这点可以从教会历史中看见,已婚者是可以晋升神父的。「谁若想望监督的职分,是渴望一件善事:这话是确实的。那幺,监督必须是无可指摘的,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弟前3:1-5)此处的监督即主教,可知当时的主教是有家室的。此外,亦可是弟铎书中对长老的资格亦有同样的要求。(铎1:6)今天在东方教会(即东正教)中的许多司铎是已婚人士。

    根据教会法上的规条:西方天主教会的司铎,不可结婚。这规则是在四世纪时开始有人实行,至一五六三年脱利腾大公会议,才立定只有独身者才能领受圣秩圣事。

    遵守独身必须是出于自愿,为能全心全意为天主和人群服务。正如圣保禄说:「没有妻子的人,所挂虑的是主的事,想怎样悦乐主;娶了妻子的人,所挂虑的是世俗的事,想怎样悦乐妻子:这样他的心就分散了。」(格前7:32-33)

    圣秩圣辜的神恩

    在教会的七件垂事中,有三件圣事在一生中只能领一次,就是:圣洗、坚振、圣秩。因为这三件圣事所给予的圣宠神恩,有其永恒不灭的印记,传统上我们称之为「神印」。

    司铎职位是天主圣宠生活的标记,因为藉着司铎的手所奉献的感恩祭,才能够将基督赐给人类,使人藉着圣事,达到天人之间的共融、结合。举行礼仪和宣讲,是司铎职务的特征,同时也是它和其他基督徒生活方式的不同点。此外,司铎的神权,并不因个人有罪而失效。换言之,无论他是一位怎样不好的神父,他所施行的圣事,如赦罪、举行感恩祭等等,都是有效的。在一个神父举行圣事时,他有整个教会团体的支持,他是因教会名义而行事的。以上是信理上的肯定说法。然而,相信每一位神父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和职守,能相称地做到作証的效果;在教友本身来说,也希望能见到更多有圣德的司铎。可是,不能否认的一件事,就是司铎、神职也是人,是会犯错的。如果我们深明这一点时,便不会将神职人员太过理想化了。

    结论

    我们都承认圣秩圣事是教会特别重要的圣事。因为天主派遣基督进入世界,具体地助人接近天主,使人获得新生命。如今,又派遣司铎来继续这任务;可是,每个教友在领洗时,也接受了此职务:虽不能举行圣祭,但也是一个「司祭」,就是在感恩祭中奉献自己的生活、工作和苦乐。事实上,神父并不因为圣秩圣事而提高了地位,只是要有责任,更须具有服务精神而已。

    *圣秩圣事是耶稣在最后晚餐时,亲自建立的圣事。给蒙召的人一个不灭的神印,使他在教会内,专务行圣事、宣扬福音和照顾人灵的工作。

    撮要

     基督在最后晚餐时建立了圣体圣事,同时也建立圣秩圣事。他在晚餐时将祝圣圣体圣事的权交给门徒说:「你们应行此礼,为纪念我。」基督建立圣秩圣事,是委托一些人,协助他在教会中施行圣事。

     今日教会中的神职人员:主教、司铎和执事等职务的形成,是由于初期教会的教务日益繁重,门徒选出一些热心的教友来协助教务,授予代理基督的权柄,这些人便即现今的神职人员了。

     主教是十二宗徒继承人,可铎协助主教,受其委派到堂区或从事某一职务。执事则是主教的直接助手。

     所有男教友都有可能领受圣秩圣事。如果某人合乎教会的规条,而又愿意献身事主,服务教会,愿意回应天主召抖的,都可以申请入修院接受训练,但成功与否,则要在其日后的培育过程中辨别才能确定。

     据教会法规条所订:西方天主教的司铎不可结婚。此规条在四世纪开始实行,至1563年脱利腾大公会议正式宣布执行。

     司铎职位是天主赐给我们恩宠生活的标记,因为藉着司铎的手,我们才能分沾感恩祭和其他圣事的恩宠。司铎的神权,并不因个人有罪而失效。换言之,一个神父怎样不好,也决不失去他行圣事的效能。

    讨论、反省——

    回顾一下过往经验中所遇到的神父,他们给你留下些怎幺样的印象?——

    司铎独身的利弊,何者更大?

    与基督相遇(8)——圣秩圣事习作

    甲、填充题(请在下列各题空格中填上适当的字句)

    (一)基督在最后晚餐时,建立了和。当时,在场的便领受了圣事。

    (二)基督在十二宗徒中拣了为团体中的领袖。后来教务繁多,宗徒便又选了、作堂区的执事。

    (三)现今教会中神职的种类可分为:、和三种;而是伯多禄的人。

    (四)独身在教会中是,并非本身的要求。但是,今日圣教法典上已规定了天主教会的司铎。用意是使神职人员能够。

    (五)圣秩圣事是耶稣在最后晚餐时建立的,为了给蒙召者一个,使他在、和的工作。

    乙、简答题

    你认为在教会中,神父的地位和教友的相同吗?为甚幺?

    您对本课如有疑难,欢迎来信讨论。

    完成上述习作后,请寄交:香港天主教教义函授课程香港西湾河大石街一号「天主教教义函授课程」收,您将获得新的课程。